招生对象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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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2023-01-15 17:39
  •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 教学领域: --
  • 电话: 0317-2198000
  • 网址: http://www.hbwe.edu.cn/
  • 学校地址: 河北省沧州市浮阳南大道6号
(三)审核不通过:因不符合国家报考条件或报考点接收条件导致终审核不通过的考生,未按规定时间缴费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如有异议可向报考点咨询相关政策要求。
(一)不符合沧州报考点网报公告中所规定报考条件的考生均不能在沧州进行网上确认和考试,审核一律不予通过,报名信息无效。确认结束到考试前,沧州报考点将通过相关部门进行信息核查,发现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的将取消其在沧州考试资格并按相关法律程序处理,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
(二)请考生合理安排网上确认提交材料时间,提交信息时考生一定要确认提交成功。密切关注研招网站内消息,查询确认结果,以免错过再次提交补充材料时间。
(三)因取消报名、未参加网上信息确认或虽参加网上信息确认未通过报考点审核以及因系统原因重复支付的报考费,将由研招网信息平台在数据核查结束后(预计在12月底前)退回原支付账户
三、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已通过2018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考生),考生资格审查由招生院校负责。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考办法、缴费及准考证的发放
(一)报考时间:
2018年3月10日9时至3月14日17时(全省统一时间),报考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
四、招生范围、报考条件及考试类的选择
已通过2018年河北省普通高考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考生)均可报考。
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统考”的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职单招报考系统”,选择“考试十类”进行网上报考。
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对口”,专业类选择“电子电工类”或“计算机类”的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职单招报考系统”,可不选择考试类(默认参加对口电子电工类、计算机类高职单独考试招生),也可从统招计划选择“考试十类”;高考报名时选择其他专业类的对口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职单招报考系统”,可从统招计划选择“考试十类”,与该类的统考考生一起参加考试、录取。考试类一经考生选定,不再更改。
五、报考办法与缴费、准考证的打印、成绩的公布与复核、志愿的填报方式
(一)报考办法与缴费:
参加高职单招考试十类和高职单招对口电子电工类、计算机类单招的考生,应认真阅读省教育厅、考试院有关单招规定和各院校的单招简章,于2018年3月10日9时至3月14日17时,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cn)点击进入“高职单招报考系统”进行网上报考,系统将自动跳转到缴费界面,按提示缴纳报考费150元,未按规定缴费的,系统将视为自动放弃高职单招报考资格,放弃录取机会。报考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
⒉高职单招的招生对象是哪些考生?
参加2018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考生)。
⒉高职单招的招生对象是哪些考生?
参加2017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类考生)。
三、招生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为取得2017年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含按对口财经类高考报名的考生)。考生资格审查由招生院校负责。
(二)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四、报考办法、缴费及准考证的发放
(一)填报考试类别时间为:2017年3月8日9:00时至3月12日17:00时(全省统一时间)。按照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选择考试九类(财经商贸等所涉及专业)。考试类一经选定,不再更改;按对口高考报名的考生无需选择考试类,按各自专业类参加相应牵头院校组织的考试。
(二)报名办法及缴费方式:报考财经商贸大类专业的高职单招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cn)进入“高职单招报考系统”进行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省教育厅、考试院有关单招规定和院校单招简章,并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考生选择考试九类(对口考生登录系统并选择高职单招后将直接跳转到缴费界面),根据系统提示缴纳报考费。
三、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参加2017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含按对口学前教育类高考报名的考生),考生资格审查由招生院校负责。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考办法、缴费及准考证的发放
(一)报考时间: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参加2017年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即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统考”的考生)。
2.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3.航海类、乘务类等有行业特殊要求的专业,体检或面试条件详见报考招生院校《2017年招生简章》。
参加2017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且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统考”的考生才可以报考我校。
一、招生对象
参加2017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含按对口建筑类高考报名的考生)。考生资格审查由招生院校负责。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官网中提供的招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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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学校简介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坐落于渤海之滨、运河之畔的沧州市,是河北省教育厅直属、与沧州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应用型本科院校。学校于1952年在天津建校,由河北省水利厅、交通厅、工业厅合办,校名为“河北水利土木学校”,是当时华北地区早建立的水利学校之一,也是解放后全国早独立设立的水利学校之一;1955年更名为“河北省天津水利学校”;1958年,迁至保定市,升格为高等学校,更名为“河北水利电力学院”;1959年更名为“河北保定水利水电专科学校”;1960年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河北水利学院”;1962年因国家政策调整恢复为专科;1963年更名为“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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