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广东省江门中医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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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2023-02-01 19:20
  •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国家中医药局级重点中医药学校,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 教学领域: --
  • 电话: (0750)3568600
  • 网址: qqje.com
  • 学校地址: 江门市龙湾路4号
2.今年你校的招生对象有哪些?
今年我校招生对象为普通高中毕业生及中职毕业生。
第十五条报考本校“依学考成绩招生”的普通高中考生须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1)7号)规定的有关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参加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及2022年1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
本校“依学考成绩招生”各招生专业有关要求详见《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高中生版)。
第十六条报考本校“3+证书”考试招生的中职考生须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粵招(2021)7号)规定的有关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参加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及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且取得拟报考专业要求的专业技能证书。
本校*3+证书”考试各招生专业有关要求详见《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中职生版)。
第六章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办法
第十七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相应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在达到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有关录取要求,保证完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依学考成绩招生”、“3+证书”考试招生等招生录取原则,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条件下,依据考生志愿和本校制定的有关录取规则进行分类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一节“依学考成绩招生”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本校“依学考成绩招生”按普通类进行录取。普通类根据考生投档学考成绩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投档总分排在前面的考生,再录取投档总分排在后面的考生。当考生投档(合成)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十六条本校深入实施高校招生春季高考“阳光工程”,构建公开透明的招生信息公开体系,将招生政策、考生报考资格和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和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予以公开,让广大考生和社会及时获取招生信息,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校春季高考招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二、报考对象
1、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同意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粤招[2020]11号)普通高考报名条件规定,参加了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并确认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含中专、职中、技校,下同)毕业生;
因医学专业、医疗行业的特殊性,我校各专业均不招色盲、色弱考生,残疾考生慎重报考。
2、以下考生不得报考:
(1)已被2021年高职院校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录取的考生;
(2)已被2021年高职院校“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录取的考生;
(3)已被2021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转段录取的考生;
(4)高校在校生。
三、报考方法
3、考生根据本人的报考条件,可报考1个专业志愿。
第十五条 报考本校“依学考成绩招生”的普通高中考生须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粤招〔2020〕11号)规定的有关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参加了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及2021年1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
本校“依学考成绩招生”各招生专业有关要求详见《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高中生版)。
第十六条 报考本校“考本证书考试招生”及高职自主招生高职专业学院试点班的中职考生须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粤招〔2020〕11号)规定的有关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参加了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且取得拟报考专业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
报考本校“考本证书考试招生”的考生须参加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普通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本校“一文证书考试招生”专业对中职(含中专、职中、技校)考生证书等要求详见《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中职生版)。
第十七条 本校自主招生招收中职生的各专业对考生中职阶段就读专业要求详见本校招生网站,对职业资格证书不做要求。
第六章 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办法
第十八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相应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在达到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有关录取要求,保证完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依学考成绩招生”、“学考证书考试招生”、高职自主招生高职专业学院试点班等招生录取原则,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条件下,依据考生志愿和本校制定的有关录取规则进行分类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一节 “依学考成绩招生”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 本校“依学考成绩招生”按普通类进行录取。普通类根据考生投档学考成绩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投档总分排在前面的考生,再录取投档总分排在后面的考生。当考生投档(合成)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十四条 本校按照“省厅牵头、院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实施原则,精心组织,妥善安排好2021年春季高考招生工作。本校根据招收对象、特点和要求,明确工作目标,理清工作思路,落实工作任务,理顺工作流程,有条不紊地实施好组考工作。认真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命题、考试安全保密、录取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按计划、高质量完成分类考试招生试点工作。加强考务工作过程管理和监控,严格考务实施,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技能考试和面试考核环节,自觉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第三十五条 本校深入实施高校招生春季高考“阳光工程”,构建公开透明的招生信息公开体系,将招生政策、考生报考资格和报考条件、招生计划、文化基础考核成绩、职业技能考核成绩、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和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予以公开,让广大考生和社会及时获取招生信息,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校春季高考招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五、技能鉴定报考条件
(一)四级(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年龄满18周岁以上。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中、高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三级(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满2年,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对口专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满两年且毕业时间满两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广东省江门中医药学校官网中提供的招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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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江门中医药学校学校简介江门中医药学校创建于1984年,原名江门卫校,1992年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江门中医药学校,是江门地区唯一一所“国家级重点中等卫生职业学校”和“全国重点中医药学校”。办学二十多年来,经过艰苦创业及不懈地努力,不断改善办学条件,规范专业设置,优化教育资源,提高办学水平,逐步发展成为具有多专业、多方向、多层次的综合性职业卫生学校。于1998年通过了广东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办学水平评估,2001年通过了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九个专业的专业设置认定评估,2004年被批准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005年被评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级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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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江门中医药学校学校简介江门中医药学校创建于1984年,原名江门卫校,1992年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江门中医药学校,是江门地区唯一一所“国家级重点中等卫生职业学校”和“全国重点中医药学校”。办学二十多年来,经过艰苦创业及不懈地努力,不断改善办学条件,规范专业设置,优化教育资源,提高办学水平,逐步发展成为具有多专业、多方向、多层次的综合性职业卫生学校。于1998年通过了广东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办学水平评估,2001年通过了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九个专业的专业设置认定评估,2004年被批准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005年被评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级重点

广东省江门中医药学校学校简介江门中医药学校创建于1984年,原名江门卫校,1992年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江门中医药学校,是江门地区唯一一所“国家级重点中等卫生职业学校”和“全国重点中医药学校”。办学二十多年来,经过艰苦创业及不懈地努力,不断改善办学条件,规范专业设置,优化教育资源,提高办学水平,逐步发展成为具有多专业、多方向、多层次的综合性职业卫生学校。于1998年通过了广东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办学水平评估,2001年通过了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九个专业的专业设置认定评估,2004年被批准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005年被评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级重点

广东省江门中医药学校学校简介江门中医药学校创建于1984年,原名江门卫校,1992年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江门中医药学校,是江门地区唯一一所“国家级重点中等卫生职业学校”和“全国重点中医药学校”。办学二十多年来,经过艰苦创业及不懈地努力,不断改善办学条件,规范专业设置,优化教育资源,提高办学水平,逐步发展成为具有多专业、多方向、多层次的综合性职业卫生学校。于1998年通过了广东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办学水平评估,2001年通过了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九个专业的专业设置认定评估,2004年被批准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005年被评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级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