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 | 人数 | -- |
洗衣机 | -- | |
空调 | -- | |
食堂 | 个数 | -- |
食物品种 | -- | |
人均 | -- |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录取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省招生政策。
2.对各省招委确定的加分、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
3.各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4.各专业不限应试外语语种,但我院只提供英语语种教学。
5.学校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数、外、文/理综合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招生专业| 专业名称 | 专业学制 | 招生对象 |
| 服装设计与工艺 | 3 | 初中及以上学历 |
| 美发与形象设计 | 3 | 初中及以上学历 |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服装设计与制作的操作及营销人员。
就业方向:本专业毕业生主要面向各类相关行业和企业,从事服装设计、服装制板、服饰手工艺制作、样衣制作及营销等工作,也可自主创业,从事服装、服饰品设计和制作、成衣设计、服装结构设计及制板、服饰手工艺制作、样衣制作、服饰营销等工作。
主干课程:美术造型基础、构成基础、图案、服装效果图、服装材料、服装设计、服装结构设计、服装结构与制板、服装制作工艺、服装服饰手工艺、服装CAD、服装概论、服装营销等。在校内外进行综合实训、服装调研实习、服装及服饰设计岗位实习、服装结构与制版实习。
招生要求:应、往届初中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具同等学历者;思想进步,品德良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政治条件: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好的心里素质,并经政审合格。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录取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省招生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