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 | 人数 | -- |
洗衣机 | -- | |
空调 | -- | |
食堂 | 个数 | -- |
食物品种 | -- | |
人均 | -- |
按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具体标准如下:
(1)学费:
见“三、专业设置说明”表中学费列项。
(2)住宿费:
公寓化宿舍住宿费每年500元/年/生,社会化学生公寓住宿费8人间每年800元/年/生,社会化学生公寓住宿费6人间每年1000元/年/生。
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依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再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住宿费。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对进档考生我校按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安排专业。
住宿费:公寓化宿舍住宿费每年500元/年/生,社会化学生公寓住宿费8人间每年800元/年/生,社会化学生公寓住宿费6人间每年1000元/年/生。
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我校录取时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院校志愿录取办法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体育类:在体育类高职(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艺术类:
辽宁省美术类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专业在艺术类高职(专科)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辽宁省音乐类音乐教育专业在艺术类高职(专科)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