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学、兽医学、农业工程、林学、作物学、林业工程、生物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农林经济管理、生态学、草学,
学校简介内蒙古农业大学成立于1952年,是内蒙古自治区成立早的本科高等学校,是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院校之一,是国家草业学会会长单位之一,是一所以农为主,以草原畜牧业为优势和特色,具有农、工、理、经、管、文、教、法等8个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具备培养高职高专、学士、硕士及博士的完整高等教育体系。学校现设有动物科学学院等22个院(部),学校下设的职业技术学院是全国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建设单位。学校有全日制在校生35000人,其中硕士和博士研究生2300人。建校60年来,共培养了各类人才10万余人,毕业生遍布全国各地,特别是在自治区农、牧、林、水、草、乳、沙等行业中,我校毕业生多已成为领军人物和技术骨干。
五年制大专的特点?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属指令性计划,带招生指标。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大专文凭,并有报到证(与派遣证类似),可以参加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录用考试。
二、收费标准: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按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其他:
严格遵守学校招生录取原则,杜绝录取过程中的舞弊行为,对违反录取原则和招生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新生入学后按规定进行严格复查。经复查,凡有谎报个人信息、不符合报名条件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并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处理,涉嫌违法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内蒙古农业大学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本章程由内蒙古农业大学负责解释。
录取规则:对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外语科目成绩不低于100分(满分以150分计),并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统一组织的口语测试,口语成绩良好以上。
对报考普通理科英才基地班各专业的考生,要求外语科目成绩不低于100分(满分以150分计);对报考蒙授理科英才基地班各专业的考生,要求外语科目成绩不低于60分(满分以150分计)。
对报考我校本科普通理科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农业电气化、工业设计、车辆工程等专业的考生,要求数学单科成绩要求80分及以上(满分以150分计);本科蒙授理科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农业电气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民族班)等专业的考生,要求数学单科成绩要求60分及以上(满分以150分计)。
校企合作高收费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学费以物价部门审批为准。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00%-120%的比例范围内,视各省(市、区)生源情况的不同可作适当调整。
学校执行相关省、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考生录取工作全部采用网上远程录取方式。对于投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我校将使用(文化课)投档成绩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录取。
当考生排序成绩相同时,对文科考生依次按文科数学、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下同)、外语(蒙语和朝语授课考生按外语30%+民族汉考三级70%计算、汉语授课加试蒙古语文乙考生按外语30%+蒙古语文乙70%计算,下同)、文科综合择优录取;对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择优录取。对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各科类考生,依次按高职数学(高职蒙数学)、高职语文(高职蒙古语文)、高职英语、专业课综合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各科成绩和报考其他院校的专业志愿情况调剂到其他相关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艺术类依次按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专业课择优录取。
浙江等高考改革试点省份按该省录取办法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要求为英语语种考生报考。招收男女生比例:所有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原则上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对各专业的要求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对其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体检要求或在体检表中未能真实反映出实际情况,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学校类型:学校是国家西部大开发“一省一校”重点支持建设院校,国家林业与草原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合作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重点建设高校,是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建设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学校已形成以本科教育为主,具有研究生(博士、硕士)教育、本科教育、专科教育、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等多层次、多形式的办学体系。
组织机构:学校成立了由校长任主任,分管校长,纪委书记和教学副校长任副主任,学校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学院院长、校友代表、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学校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招委会”),重大问题由学校招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招委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负责学校普通高考本、专科生招生录取的日常管理工作。学校参与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确保学校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学校成立了由学校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监察审计处有关领导组成的学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检查招生工作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