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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学院工商管理录取分数多少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3-03-13 04:10:28 解决时间:2022-08-08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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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学院工商管理录取分数为江苏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315,最低位次是31234、浙江综合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61,最低位次是82141、福建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19,最低位次是12859、湖北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41,最低位次是16587、重庆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89,最低位次是54213、重庆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96,最低位次是16735、四川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39,最低位次是82208、四川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48,最低位次是21188。
一、重庆三峡学院工商管理录取分数线
1.2018年工商管理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文科工商管理江苏本科二批-31531234
综合工商管理浙江平行录取二段-56182141
文科工商管理福建本科二批-51912859
文科工商管理湖北本科二批-54116587
理科工商管理重庆本科二批-48954213
文科工商管理重庆本科二批-49616735
理科工商管理四川本科二批-53982208
文科工商管理四川本科二批-54821188
2.2017年工商管理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工商管理江苏本科二批-30797116
文科工商管理江苏本科二批-31528880
综合工商管理浙江平行录取二段-54681572
文科工商管理福建本科二批-46111926
文科工商管理湖北本科二批-50616153
理科工商管理重庆本科二批-45354838
文科工商管理重庆本科二批-49416755
理科工商管理四川本科二批-50580821
文科工商管理四川本科二批-53419725
二、工商管理专业介绍
工商管理类 工商管理
重庆三峡学院
层次 本科
学制 四年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备管理学、经济学基础知识,系统掌握企业管理基本理论和知识,熟悉我国企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和国际企业管理的惯例与规则,具有较强的知识运用能力和实践能力,能在工商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政府部门胜任人力资源规划与管理、财务管理与咨询、物流管理、电子商务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在电子商务、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特色;可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主要课程:经济学基础、管理学、统计学、会计学、公司理财、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战略管理、运营管理、经济法、管理信息系统、企业仿真实训等。近三年毕业生或在阿里巴巴、美团、京东等互联网企业;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链家、龙湖等地产企业就业,或在各级行政机关从事管理工作,或进入国内外知名学府继续深造。
三、重庆三峡学院
399
软科(综合)
384
校友会(综合)
562
武书连
学校简介

重庆三峡学院始建于1956年,现坐落于千年古城、移民之都——重庆市万州区,是三峡库区腹地唯一的一所综合性应用型本科院校(学校代码10643)。201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21年,被重庆市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高校。历经60余年发展,学校成为重庆市首所倡导“绿色教育理念”、力推“绿色教育产教融合”的本科高校。现已形成以工学、文学、管理学为主要学科门类,理学、农学、经济学、教育学、法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以本科教育为主,研究生教育、成人教育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学校是全国智慧校园建设试点单位、中美应用技术教育“双百计划”成员单位、重庆市教育信息化示范单位、重庆市高校美育改革和发展实验校。

通讯地址
重庆市万州区天星路666号(新校区)(邮编:404120)
周边环境

    学校东临名扬天下的长江三峡,毗邻万州区秀丽的西山公园。校园内绿树成荫,百花竞秀,环境优美,风景宜人,“高峡出平湖”的壮丽美景尽收眼底。


录取方法
录取批次的安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我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招生政策,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条件和出档规定。

第十一条  对实行“顺序志愿”填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按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优先的原则,按投档分数从高到低录取符合条件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直至招生计划完成;对实行“平行志愿”填报的省市,我校按相关省(市)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浙江、山东、海南、河北、江苏、福建、湖北、湖南、重庆等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专业(类)选考科目以重庆市教委审核、教育部分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公布的为准,学校录取按照生源所在省(市)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按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和确定专业。

2.投档分数相同时,前序专业志愿优先。

3.对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分数相同,专业志愿相同,按相关科目排序:依次比较综合、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当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对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录取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相关省市政策规定执行。

4.内蒙古自治区普通类专业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专业成绩认定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联考合格成绩;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本科批次录取控制线基础上,按以下规则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投档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综合分=(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 (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综合分相同则先比较专业分,专业分再相同则比较外语科目成绩;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按综合分=(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 (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综合分相同则先比较专业分,专业分再相同则比较外语科目成绩。

第十五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情况下,以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时按投档分数排序录取;以顺序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时学校将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专业同分文化优先。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美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学校参照考生志愿,根据德智体全面要求,择优录取,具体原则如下:在考生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本省规定的艺术本科控制线基础上,按综合分=(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 (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从高到低排名(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志愿顺序,专业成绩高低排序)从高到低排名(同一省内招收各专业的综合成绩统一排序)录取(个别省有特别规定须按照该省规定执行除外)。其中经重庆教育考试院投档到我校考生,专业成绩达到230分以上者优先录取。设置了专业校考的省份,折算综合分的专业成绩以我校校考成绩为准,若校考合格生源志愿不能满足招生计划完成,我校不再单独组织征集校考合格生源,在符合该省政策前提下,认可该省考试院征集统考合格考生,若校考、联考征集志愿同时出档,校考志愿考生优先录取;未设置专业校考的省份,以本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为准。



毕业生就业

我校一贯重视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毕业生的专业功底较为扎实,知识面较宽,适应能力强,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就业情况一直良好。 我校06届本科毕业生6月份初次就业率82%,年终就业率93%;07届本科毕业生6月份初次就业率75%,年终就业率94%;08届本科毕业生6月份初次就业率71%,年终就业率90%。09届本科毕业生一次就业率为85.7%,年终就业率91.8%,10届本科毕业生一次就业率为89%,年终就业率为94%,11届本科毕业生一次就业率为87.8%,年终就业率为95.2%.12届本科毕业生一次就业率为85%,年终就业为95%。

 


  中专 2022-08-08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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