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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师范学院生物技术录取分数多少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8-09 08:35:55 解决时间:2022-08-08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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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师范学院生物技术录取分数为河北物理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77,最低位次是109131、辽宁物理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42,最低位次是66314、吉林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376,最低位次是43230、福建物理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78,最低位次是64289、山东综合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88,最低位次是177793、湖南物理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89,最低位次是92382。
一、周口师范学院生物技术录取分数线
1.2021年生物技术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物理类生物技术河北本科批-477109131
物理类生物技术辽宁本科批-44266314
理科生物技术吉林本科二批A段39337643230
物理类生物技术福建本科批48747864289
综合生物技术山东普通类一段-488177793
物理类生物技术湖南本科批-48992382
2.2020年生物技术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生物技术河北本科批505501115717
理科生物技术辽宁本科批-40683702
理科生物技术吉林本科二批A段-38052172
理科生物技术福建本科批47446061520
综合生物技术山东普通类一段-495179938
理科生物技术河南本科二批-497177201
理科生物技术湖南本科二批48548394292
3.2019年生物技术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生物技术河南本科二批-449184336
理科生物技术河北本科二批-470117369
理科生物技术辽宁本科批48647854984
理科生物技术吉林本科二批A段-46134615
理科生物技术福建本科二批-43762673
理科生物技术山东本科批-474146752
理科生物技术湖南本科二批-45795098
4.2018年生物技术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生物技术河北本科二批-461117541
理科生物技术辽宁本科批-47755300
理科生物技术吉林本科二批A段-44636386
理科生物技术吉林本科二批-44636386
理科生物技术福建本科二批-42860360
理科生物技术山东本科批-469145979
理科生物技术河南本科二批-443173642
理科生物技术湖南本科二批-46092823
5.2017年生物技术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生物技术辽宁本科一批-41965092
理科生物技术吉林本科二批A段-43332105
理科生物技术福建本科二批-38157933
理科生物技术山东本科批-464147665
理科生物技术河南本科二批-420165297
二、生物技术专业介绍
生物科学类 生物技术
周口师范学院
层次 本科
学制 四年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扎实的生命科学基本理论和较系统的生物技术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受到应用基础研究和科技开发研究的初步训练,具有良好的科学素质、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能在农、林、渔、环境保护及与生物技术有关的企事业单位从事应用研究及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三、周口师范学院
504
软科(综合)
398
校友会(综合)
465
武书连
学校简介

周口师范学院是河南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地处三皇故都、老子故里、历史文化名城周口市。周口历史悠久,文化灿烂,人杰地灵,素有“华夏先驱,九州圣迹”之誉。颍河、沙河、贾鲁河在此交汇,不尽东流;漯阜铁路连线京九和陇海线,横穿周口;宁洛高速、大广高速等数条高速在此交汇,是连南贯北、承东启西的重要交通枢纽。吮千年文化滋养,依厚重历史沉淀,校园花木交荫,绿围翠绕,鸟语花香,四季如春,风光旖旎,景色宜人。

周口师范学院始建于1973年,历经周口师范学校、周口师范专科学校、周口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诸阶段,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高等院校。近年来,学校拉大办学框架,拓宽办学途径,丰富办学内涵,提高办学层次,2013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4年被确定为“河南省转型发展试点高校”,2015年河南省教育厅和周口市人民政府签署了共同支持周口师范学院转型发展协议,学校被确定为河南省首批“示范性应用技术型本科高校”。

毕业生就业

  

我校就业形势良好

1、近几年我校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0%以上。

2、近几年来全校考研报考录取率达到43%以上,其中07年化学系、生物系考研报考录取率高达到88%。

3、我校符合报考条件的专科对口升本科考试录取率为100%。

  周口师范学院

二OO八年五月十二日


困难生资助办法

周口师范学院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主要措施

 

周口师范学院针对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院党、政领导一直高度重视,根据国家政策和学院实际,目前已建立起以“奖、贷、助、补、减”为主要内容的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体系。现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主要措施介绍如下:

一、“奖”即奖学金,共分三种:〈一〉国家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我院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学年评选一次,每人8000元。〈二〉国家励志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资助我院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学年评选一次,每人5000元。〈三〉周口师范学院综合奖助学金:既鼓励在校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又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帮助他们顺利地完成学业。每学年评选一次,分三个等次:一等综合奖助学金每人2000元;二等综合奖助学金每人1500元;三等综合奖助学金每人1000元。另,学院每学年还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分别发放荣誉证书,给予物质奖励。

二、“贷”即金融机构为高校学生开展的各种助学贷款,其中“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设立的对普通高等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推行的一种信用助学贷款。目前国家助学贷款已成为我院资助贫困生的一项重要途径。

三、“助”即勤工助学,指学校在教学、科研、管理及校园环境维护等方面,为经济困难学生设立的一些勤工助学岗位,让他们通过从事一定时间的劳动,获取一定的报酬,补贴其在学习期间的一些费用。目前,学院在图书馆、多媒体教室、实验室等处设立了一定的固定勤工助学岗位。学院还设有季节性或临时性勤工助学岗位多个。另外,按照国家对中职学生资助的政策,学院对五年一贯制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1500元。

四、“补”即困难补助,每年学院都拨出一定专款,对经济困难学生进行物价补贴、越冬物质补助、春节返家路费补贴等等。

五、“减”即减收学费。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了减收学费,对家庭遇到自然灾害或身患重病且家庭困难的学生进行了减收部分学费。

六、社会捐助。学校广泛争取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慈善机构、民政部门、校友等对我校学生的资助。

“贫困生”作为我院学生的一个特殊群体,学院领导、广大教职工及社会各界,一直关注、关心着他们,并采取各种措施从经济上资助他们,同时也希望他们面对贫困选择坚强,变贫困压力为学习动力,体现“穷且益坚”的优秀困难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和时代特征。

 

 

周口师范学院  



录取方法
录取批次的安排

  河南省 艺术、体育专业本科在提前批次录取,普通本科在第二批本科录取,普通专科在第一批专科录取。其它省份按各省二本院校在本省的录取批次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专业的考生,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报考艺术类学前教育(音乐方向)、学前教育(美术方向)、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考生,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报考艺术类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的考生,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30%)择优录取;
       报考艺术类音乐表演、音乐表演(地方戏曲方向)、舞蹈编导专业的考生,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报考艺术类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动画、美术教育、装潢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50%)择优录取;
       报考艺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50%+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与应届生同等对待。
奖学金设置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财办教〔2007〕113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范围和金额

(一)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专科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

(二)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5000元。

二、组织领导

(一)学校设立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组,全面负责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公示、上报、发放工作。

(二)各院系设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辅导员、班主任为成员的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组,负责本院系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具体组织、审议、公示、上报工作。

(三)各院系以年级(或年级中的专业)为单位,设立以辅导员或班主任为组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评审小组,负责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议工作。评审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视年级(或专业)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年级(或专业)总人数的10%。评审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在本年级(或专业)范围内公示。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二)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均占前25%者;

(五)积极参加学校的集体活动,具有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六)必须是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取消其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参评资格:

(一) 未按规定程序注册的学生;

(二)上一学年考试、考查不及格者;

(三)上一学年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四)生活不节俭,酗酒,参与赌博;沉湎于网络游戏等不良行为者。

四、名额分配

学校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名额指标,按各教学院系在校本、专科生人数比例合理分配名额。

五、评审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实行等额评审。

(二)每学年评选一次,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三)实行三级评审,逐级报批的方式。

1.各年级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民主评议,按1:1.3的比例确定初审名单,并将评议意见提交本院系评审工作组。

2.各院系评审工作组根据年级评审小组的评议意见,等额确定推荐获奖学生名单,并在本院系内公示5个工作日,在规定时间内将推荐的获奖学生名单及材料上报学校。

3.学校对各院系推荐上报人选进行汇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省教育厅。

六、发放与管理

(一)学校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划拨国家励志奖学金后,由财务处根据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将奖金一次性注入学生银行卡中。

(二)学校将颁发有河南省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将获奖情况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如在申报国家励志奖学金时有弄虚作假、隐瞒或虚报有关情况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获奖资格,并收回奖励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七、其他



  中专 2022-08-08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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