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1、1970年(含)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以上毕业;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6、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上述证件均为原件)。造价师考试报名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一)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二)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

(四)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在《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下属发之日前(即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

(三)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5年。根据《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