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长江师范学院 | 福建工程学院 |
|---|---|---|
| 软科(综合) | 306 | 326 |
| 校友会(综合) | 293 | 256 |
| 武书连 | 410 | 417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99 | 59698 | 446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486 | 64969 | 446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8 | 19524 | 45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00 | 59238 | 44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04 | 51227 | 423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95 | 55694 | 423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选1)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462 | 72137 | 423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20 | 13405 | 467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6 | 14450 | 467 | 首选历史,再选化学/生物(2选1)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21 | 42683 | 423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21 | 42683 | 423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闽台合作 | 本科批 | 499 | 53696 | 423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2 | 15490 | 467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办学历史悠久。长江师范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学校始建于1931年,1958年开始高等教育,1999年开始招收本科生。2001年,涪陵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涪陵教育学院合并成立涪陵师范学院,2006年更名为长江师范学院。
基础条件优越。学校地处重庆市涪陵高新区,交通十分便利;校园占地1700余亩,系重庆市绿色学校建设示范学校、重庆市创建全国文明校园先进学校。校舍建筑面积69万平方米,馆藏载体文献1132万册(种),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2亿元;现有21个二级教学院(部)、54个全日制本科招生专业,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重庆市特色专业10个、重庆市一流专业建设点11个、重庆市一流课程47门。面向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2万余人,学历留学生200余人;已与11个国家和地区、32个国外大学和机构建立合作关系。
详情见我校招生信息网的“学费标准查询”:https://zsb.yznu.edu.cn
福建工程学院坐落于素有“海上丝绸之路”门户之称的历史文化名城福州。学校发端于1896年清末著名乡贤名士陈璧、孙葆瑨、力钧,著名闽绅林纾、末代帝师陈宝琛创办的“苍霞精舍”,首开福州近代新式教育之先河。在漫长的办学历程中,学校与时代发展同步,与民族命运相连。1908年开始举办工业教育,开设了铁路、电报两科,解放前为享有盛誉的“福建高工”,是福建乃至全国职业教育的一面旗帜。1953年学校分立为轻工业部福州工业学校和福州建筑工程学校,之后两校几易校名,2000年福建高级工业专门学校与1985年成立的福建中华职业大学合并组建福建职业技术学院。2002年福建建筑高等专科学校与福建职业技术学院合并升格为福建工程学院。2013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并被确定为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
第七条 学校普通本科各专业的学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对我省公办本科高校学费实行分类归档的通知》(闽价费〔2013〕176号)、《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福建工程学院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学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3〕352号)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和福建省教育厅批文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学费若有调整,以政府批文为准;若有退费情况,退费办法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执行。
各类专业(项目)学费标准如下:
1.普通专业为5040元/学年,重点学科专业为5460元/学年,具体专业名称详见各省份招生计划手册;
2.艺术学类专业:8640元/学年;
3.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年级5040元/学年,三、四年级13000元/学年。
4.闽台合作项目:普通专业15000元/学年;艺术学类专业:18000元/学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