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 | 枣庄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 | 193 |
| 高职排名 | 350 | 378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二段 | 412 | 220770 | 26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二段 | 166 | 543897 | 150 | |
| 2021 | 高本贯通 | 普通类二段 | 460 | 241075 | 15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普通类二段 | 213 | 539797 | 150 | |
| 2021 | 订单培养 | 普通类二段 | 195 | 542146 | 150 | |
| 2021 | 校企合作 | 普通类二段 | 155 | 544270 | 150 |
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浙江省供销社主管的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学院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与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院校、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示范性高职院校、浙江省“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获得浙江省文明单位、浙江省优秀志愿服务集体等多项荣誉。受浙江省人民政府委托,承办浙江茶业学院。
近些年,学院得到了快速发展,党的建设、教育教学成果、人才培养质量、现代治理能力、办学条件等方面得到全面提升,综合办学水平和社会声誉明显提高。主持建设中华茶文化国家教学资源库,参与建设会展策划与管理、烹饪工艺与营养等国家教学资源库,牵头制定教育部高职茶艺与茶叶营销专业教学标准。现有中央财政提升专业服务产业能力资助项目3项、浙江省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2个、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2个、浙江省优势特色专业5个、省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1个、省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4项。获得全国思政课展示比赛特等奖、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高职文科组二等奖等国家级教学竞赛奖项。
让每位毕业生“能就业,就好业”,是我们追求的工作目标,专业教师关心帮助毕业生就业,是我院就业工作的最大特点。学院专门出台对毕业生就业困难帮扶办法,符合申请条件的贫困毕业生,可以从学院或政府相关部门申请到一次性每人300元-3000元不等的求职创业补助。据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管理系统统计,近三年我院毕业生的初次就业率保持在97%以上。毕业生就业薪酬、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满意度、用人单位满意度等就业质量指标,在全省50余所高职院校中保持中上水平。
学院为有升学意愿的学生开设专升本升学辅导公选课,让学生自主选择专升本升学辅导班学习,并给予政策帮助和激励奖励,助力学生实现升学梦想。2020 年我院共有 379人被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财经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浙江农林大学、浙江海洋大学、温州大学、浙大城市学院等本科院校录取,占2020届毕业生总数的17.27%,无论从数量还是录取比例上,较往年都有较大的提升。
第二十二条 收费标准:按照物价、教育部门有关公办院校收费规定执行。
学费标准:
(1)艺术类专业学费 9000元/年;非艺术类专业学费6000元—6800元/年。 (各专业学费详见学校招生网)
(2)绿色食品生产技术、茶叶生产与加工技术、园艺技术等3个专业浙江省户籍考生免交学费,所需经费由浙江省财政负担。
住宿费标准:
6人间,1200元/人·年,4人间,1600元/人·年,具体按《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和调整普通高校住宿费的通知》(浙价费〔2016〕209号)执行。2021级新生住宿费收费标准如遇政策调整,将按新标准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