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浙江财经大学 | 福建中医药大学 |
|---|---|---|
| 校友会(综合) | 194 | 250 |
| 武书连 | 214 | 373 |
| 软科(医药) | - | 54 |
| 泰晤士 | 50-72 | -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590 | 52262 | 495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平行录取一段 | 590 | 52850 | 49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579 | 65220 | 49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79 | 16670 | 423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541 | 32989 | 423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76 | 3331 | 467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565 | 4662 | 467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24 | 41189 | 423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8 | 44171 | 423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07 | 49724 | 423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 2021 | 闽台合作 | 本科批 | 496 | 55191 | 423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闽台合作 | 本科批 | 495 | 55694 | 423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35 | 9977 | 467 | 首选历史,再选化学/生物(2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32 | 10653 | 467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22 | 12893 | 467 | 首选历史,再选化学 |
| 2021 | 闽台合作 | 本科批 | 517 | 14181 | 467 | 首选历史,再选化学 |
| 2021 | 闽台合作 | 本科批 | 510 | 16059 | 467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浙江财经大学坐落在素有“人间天堂”美誉的浙江省杭州市,是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体,经、管、文、法、理、工、艺、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财经类高校。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74年的浙江财政银行学校,1987年获准成立浙江财经学院,2013年更名为浙江财经大学,2017年被列入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2018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确立了“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创业型高素质人才”培养目标。持续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以大类人才培养为方向,实施专业准入准出制度,突出学生培养路径的自主性,努力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不断拓展、优化学生修读主专业和辅修专业的途径。设有45个本科专业,其中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8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个省“十三五”特色专业、8个省“十三五”优势专业。拥有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教学团队,2门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8门国家级精品课程、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41门省级精品课程、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学校面向2019级第一批(或第一段)以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录取的新生设立“双财”奖学金:
高考成绩名次或位次居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前1%且符合以下名次的可获得相应金额的奖学金。具体如下:理科前500名,文科前200名(或文理科合并后位次号前500名)的新生,可获奖学金人民币100000元;位居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理科前800名,文科前500名(或文理科合并后位次号前900名)的新生,可获奖学金人民币60000元;位居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理科前1000名,文科前800名(或文理科合并后位次号前1200名)的新生,可获奖学金人民币30000元。以上符合条件的新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须向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提交申请和相关成绩名次证明。
浙江省第一段平行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位居我校当年录取前20名的新生,可获奖学金人民币8000元。其他省份第一批(或第一段)以第一志愿(平行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位居我校当年录取的文、理科第1名(或文理科合并后总分前2名)的新生,可免除大学第一年学费。
以上奖项均不累计,奖金以最高等额为准。
学校每年投入数百万元资助学生出国参加长、短期交流或赴国外名校攻读研究生。在学期间,学生可参加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英国剑桥大学等国外著名高校或机构的短期交流和实习活动,也可选择赴与我校有长期合作关系的海外高校进行免学费交流学习。
学校设有“新生双财奖学金”、“才苑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10余项各类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获奖面40%以上。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校积极拓展学生勤工助学渠道,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同时,学校还对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部分学生给予国家免息贷款,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措施
(1)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的银行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季足额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学生在新学年开学后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及提供有关材料,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额度为每生每年不超过6000元。
(2)勤工助学: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学生参加勤工助学不应当影响学业,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目前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有500多个,每生每月劳动报酬约150-280元不等。
(3)国家励志奖学金:品学兼优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每年9月30日前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4)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每年9月30日前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请,国家助学金分为两档,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国家助学金分10个月发放。
(5)困难补助:一等800元/生.年,二等600元/生.年,三等400元/生.年;还有冬令御寒补助300元(以衣物形式补助);意外事故补助:最高金额不超过800元。
(6)减免学费:减免学费主要是针对全日制普通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在校月收入(包括各种奖学金和各种补助)已低于学校所在地(杭州市)居民平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且在校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前30%以上的,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额度由学校根据学生实际予以确定。
(7)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凭学生生源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或《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和《新生录取通知书》,通过学校“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8)国家奖学金: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在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国家奖学金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均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为保证贫困学生都能获得相应资助,学校规定每生每年至少享受一次资助。每年还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适当的伙食补贴等资助。
福建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我国创办较早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之一,两次入选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是福建省“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学校设有13个学院(部),2个研究院;有中医学、中西医结合等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有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药学、中药学、护理学、医学技术等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有中医学、中药学、药学、护理学等4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有中医学、中西医结合等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中医学、中医骨伤科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临床医学、药学、中药学、药物制剂、制药工程、市场营销、护理学、公共事业管理、医学影像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康复治疗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医学实验技术、健康服务与管理、听力与言语康复学、康复物理治疗、康复作业治疗等21个本科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万多人,其中研究生2000多人。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获奖者每生每年8000元,根据国家每年下达的奖学金分配计划评审。
2.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者每生每年5000元,根据国家下达的奖学金分配计划评审。
3.校长特别奖学金:每年奖励不超过10名,每名奖金30000元。奖励对象为本科学生中学习表现特别优秀,当学年符合一等奖学金评定条件;且学术成果突出,在学校规定的专业类SCI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在国家各部委(局)组织(以证书印章为准)的竞赛(或重大国际竞赛)中荣获三等以上奖项者。
4.入学奖学金:奖励金额每生5000元。奖励对象为常规志愿报考并被录取,高考成绩在福建省新生中理科前10名、文科前3名者,在其他各省新生文理科第1名且投档分数超该省本一线者。
5.普通奖学金: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个等级,奖金额分别为3000元、1500元、1000元、600元;闽台合作项目普通奖学金分别为6000元、3000元、2000元、1200元。
6.单项奖:对在学习、科研、体育、文艺等社会实践中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的,给予单项奖励每生200元(闽台合作项目500元)。
我校建立了以奖学金、减免学费、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社会资助、为新生开设“绿色通道”为主体的学生资助体系。我校每年将本科、高职学生所缴纳学费总额的20%用于奖学金、减免学费、勤工助学、学生困难补助等工作。
(一)减免学费
减免学费总额为学费总额的3%。
实施对象:部分家庭特别困难,经努力又无力解决学费的学生。
实施方法:减缴学费分2000元、1500元、1000元、500元四档或免交学费。
(二)勤工助学
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获得生活补助。
(三)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学校对在校全日制本科生人数5%的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给予每生400元/月、15%的经济困难学生给予每生250元/月的生活补助(每年按10月发放)。
2、临时困难补助:对出现突发性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补助。补助金额分4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六档。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返乡交通费补助,享受的额度为班级人数的10%,每人每学期200元。
(四)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对被录取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上述“奖、减、助、补”等不同的措施,共同做好学费缴纳工作。
(五)国家助学贷款
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向生源地或就学地商业银行最高可申请到6000元助学贷款。
(六)社会资助
社会资助由社会各界、学校和爱心人士捐资设立,学校目前拥有9支社会资助基金用于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其资金来源为广大教职工(含附属单位职工)捐献的校爱心助学基金以及热心校友、社会团体捐助的助学基金。
(七)医疗保险
学生参加福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