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 宁波大学 |
|---|---|---|
| 软科(综合) | 77 | 85 |
| 校友会(综合) | 113 | 66 |
| 武书连 | 159 | 86 |
| US排名 | - | 1319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89 | 9653 | 400 | 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78 | 11319 | 400 | 物理必选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49 | 16077 | 400 | 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43 | 17073 | 400 | 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40 | 17575 | 400 | 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619 | 25265 | 49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595 | 46818 | 495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平行录取一段 | 587 | 55699 | 495 |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高校、国家“ 211 工程”和“ 985 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是全国首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高校,同时也是教育部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高校。 1960 年和 1978 年,学校先后两次被确定为全国重点高校,为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和硕士授予权的高校之一,设有研究生院。学校有两个校区:学院路校区坐落于北京市高校云集的海淀区学院路,沙河校区坐落于北京市昌平沙河高教区。
项目 类别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国家 资助 |
国家助 学金 |
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平均标准为3000元/年。 |
国家助学贷款 |
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与住宿费,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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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基层就业补偿代偿 |
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学年补偿代偿的最高金额本专科生不超过8000元,分三年补偿代偿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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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
对于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根据本人申请,由政府给予教育资助。学费资助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高于最高限额部分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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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兵役资助 |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资助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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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招士官资助 |
国家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实施国家资助,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资助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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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资助 |
勤工 助学 |
在学校的组织下,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本科生每岗每月不超过500元,研究生每岗每月不超过800元。 |
绿色 通道 |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实际根据情况,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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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困难补助 |
用于帮助因遭受突发变故造成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可申请1000元至4000元的临时困难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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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衣 补贴 |
为衣物较少或无力添置冬衣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新生发放冬衣补助,资助标准每人不高于6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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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返乡补贴 |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寒假返乡与家人团聚,为其发放寒假返乡交通补贴,资助标准根据学生家庭所在地等情况确定发放金额,最高不超过每人 5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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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补助 |
为帮扶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鼓励学生在考研、求职过程中奋发向上,为其发放毕业生补助,资助标准每人不高于6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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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灾 补助 |
为受暴雨、洪水和台风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发放受灾补助,根据受灾严重等级,分为1000元和2000元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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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资助 |
社会 资助 |
由社会组织或个人捐赠资金设立的奖助学金,不同资助项目每年资助金额不等。社会资助项目包括:爱心成就未来、北京市慈善协会爱心捐款、润慈励志奖学金、金诚信励志奖学金、新长城助学金。 |
地方 资助 |
地方 资助 |
地方资助包括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资助、西藏免补金、宁夏燕宝助学金、饮用水、洗澡、电话补贴,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等。 |
学校在创建和发展过程中,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海内外“宁波帮”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建校之初,由北京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原杭州大学五校对口援建,高起点开始办学历程;1992年列入全国高校招生第一批录取院校;1995年通过原国家教委首批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价;1996年原宁波大学、宁波师范学院和浙江水产学院宁波分院合并组建新宁波大学;2000年被浙江省政府列为省重点建设大学;2011年成为国家海洋局与宁波市共建高校;2012年成为浙江省、教育部、宁波市共建高校;2015年入选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奖学金和学生资助体系
“不让一个学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一篇:学生奖学金
奖学金主要由学校奖学金、捐赠奖学金和政府奖学金三大类构成,占学生总数40%的学生均可获得各类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包括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专业奖学金、考研奖学金和阳明奖学金等;捐赠奖学金由海外“宁波帮”人士、校友、外国友人和社会团体等设立,目前在评的奖项达14项,有绣山清寒奖学金、董玉娣奖学金、方逸华奖学金、台北市宁波同乡会奖助学金、叶杰全奖学金、郁武铮奖助学金、百盈奖助学金、富泰竞赛奖、阿尔卑斯电气奖学金等,一大批品学兼优、德才兼备的学子可获得奖学金。政府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和自强学生奖学金。
第二篇:学生资助工作
1、绿色通道:为使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能够顺利入学办理报到手续,学校于新生报到之日开通“绿色通道”,让暂时无法缴纳学费的特困新生先入学、后缴费。
2、国家助学贷款: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无法获得生源地贷款且无力支付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就学地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6000元/年。
3、学费减免、困难补助:主要针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无力支付学费的学生,符合相应条件,可申请学费减免和临时困难补助。
4、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获得助学金。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申请专设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清寒类捐赠奖助学金。
5、勤工助学:学校为广大学生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学校鼓励学生参加勤工助学,除特殊岗位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6、社会资助:主要根据资助团体、资助人要求确定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做为受助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