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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环境资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江苏省普通类录取规则

扬州环境资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江苏省扬州环境资源职业技术学院普通类录取规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3-03-18 12:02:42 解决时间:2018-11-30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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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普通类录取规则

  (1)选测科目:历史和物理均可;

  (2)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符合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

  (3)考生进档后实行“先分数后等级”排序规则,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

  (4)专业确定原则: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即考生进档后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数高的学生有优先选择专业的权利;考生所报专业均未被录取时,则视其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如服从则尽量调剂到相近专业,如不服从则不予录取,退档。

  技校网 2018-11-30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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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咨询方式:学校网站、电话、来人、来函
收费标准:普通类4140元/生·年,艺术类68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12000元/生·年,海外直通车8340元/生·年,北大青鸟嵌入式教育5800元/生·年
联系电话:0514-87436188
通讯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润扬南路33号
邮政编码:225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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