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43 | 157 |
| 高职排名 | 359 | 757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89 | 158117 | 200 | |
| 2021 | 特有民族班 | 专科批 | 331 | 147996 | 20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20 | 88670 | 200 | |
| 2021 | 特有民族班 | 专科批 | 418 | 89773 | 20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66 | 133926 | 20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55 | 67848 | 20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39 | 0 | 14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23 | 0 | 140 |
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国家公办,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全日制公办专科层次的职业高等学校。学校位于昆明市金殿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自1955年原林业部昆明林校建立至今,形成了独特的魅力和深厚的文化底蕴,“成材成美、树木树人”的校训、“青山有我、绿树成荫”的校风、“修枝修己、厚德厚生”的教风和“笃行敏学、自信有为”的学风构成了“以树木精神做树人事业”的大学精神核心内涵。作为西南地区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林业类高职院校,学校历经六十余载更迭发展,为国家培养和造就大批林业科技人才,云南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林业局80%的技术骨干是学校毕业生,被誉为“云南林业人才的绿色摇篮”。
云南省在专科第一批次录取,云南以外各省、市、区按所在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批次录取。
我院艺术类只在云南省内招生,报考艺术类的考生按照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划定的艺术类专业分和文化分录取。
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对所有符合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或参加云南省组织的“三校生”招生考试的应、往届考生均一视同仁。
1.助学金:国家一等助学金,人均3500元/学年;国家二等助学金,人均2500元/学年。以上金额为2012年标准,具体金额、申报及评选办法,以当年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2.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经学生生源地教育局审核,凡是符合条件者,均可在当地申报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额度为所学专业年学费及住宿费,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学年)。
国家助学贷款:凡在校贫困学生符合政策规定,均可在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由学院及承办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昆明市护国支行)审核(贷款额度为所学专业年学费及住宿费)。
3.勤工助学补助:学院根据贫困学生需求为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视岗位发放补助。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具有百年办学历史和深厚文化底蕴的高校,其前身是始建于1906年的新疆师范学堂,1955年更名为“乌鲁木齐第一师范”,1978年9月新疆教育学院在乌鲁木齐第一师范的基础上成立,此后,新疆广播电视师范大学、新疆工业技术学校、新疆幼儿师范学校相继并入我校,2012年学校更名为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
百余年来,学校始终遵循厚德励志、笃学尚行的校训精神,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以人为本、注重质量、突出特色、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自治区学前和基础教育师资培养了大量人才。近年来,学校主动对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迫切需要,大力发展中国特色职业教育。学校先后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校园、自治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乌鲁木齐市民族团结模范单位等称号。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进档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所有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录取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和退档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普通类以及单列类(选考外语)考生在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情况下,则按照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照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的顺序;理工类按照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的顺序。
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以及往届民语言考生在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情况下,则按照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照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民族语文的顺序;理工类按照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民族语文的顺序。
报考音乐、美术及体育专业的考生需提前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音乐类、美术类及体育类专业测试并达到合格线。录取时,按照当年自治区考试院划定文化课最低分数线,再根据考生专业加试成绩由高至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情况下,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