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 |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265 | - |
| 高职排名 | 400 | 659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45 | 143022 | 20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33 | 81079 | 20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二段 | 379 | 386353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二段 | 412 | 335561 | 150 | |
| 2021 | 女生 | 普通类二段 | 463 | 234949 | 150 | |
| 2021 | 男生 | 普通类二段 | 436 | 290890 | 150 | |
| 2021 | 校企合作 | 普通类二段 | 254 | 525947 | 150 |
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是一所独立设置的国有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有五十余年办学历史。系省级“文明单位”,2008年被云南省确定为首批重点建设的2所“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2012年5月顺利通过省教育厅、财政厅的验收,成为第一家通过验收的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被省教育厅命名表彰为2012年省级文明学校;2012年12月顺利通过了云南省高等职业院校特色评估,并最终获得“特色通过”的评价,在第一批被评估的学院中,仅有2所学校获得“特色通过”的评价。
在云南省的录取批次为:专科一批A类,其他生源省按各省的时间安排进行。
录取按国家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考试院)安排的批次进行,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1、按生源省(市、自治区)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工作。
2、招生录取时,承认各生源省的加分政策。普通类专业以考生加分后总分排序,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以文化总分(含加分)上线,按照美术类专业省统(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考分相同时,信息类、管理类、财经类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女生,地矿类、勘查测绘类、机械制造及自动化类专业优先录取男生。
4、考分、性别相同时,信息类、管理类、财经类等文史专业以语文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地质类、勘查测绘类、机械制造及自动化类、计算机技术类等理工科专业以数学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考生专业确定办法为先志愿、再考分,有相同状况时首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其它参照上述第3、4款办法确定。
6、英语导游、泰语导游专业,英语成绩不低于90分。
7、招生计划内优先录取填报第一志愿的考生。
8、退档原则:分数最低者先退。
9、被学院录取的新生名单将及时公布在学院招生网上(www.yngtxy.net)。
录取原则
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及各省的有关规定,按照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录取;录取时间按生源省(市、区)招生考试院(委员会办公室)安排的批次进行,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被学院录取的考生名单将公布在学院网站上(www.yngtxy.net)。
1、文化总成绩(含加分)上线,按照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考生文化成绩加分,以加分后总成绩排序;
3、降分或补录时,第一志愿填我院的考生优先录取;
4、退档原则,考分最低者先退档。
5、被学院录取的考生名单将公布在学院网站上。
●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按国家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办)安排的批次进行,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1、按各生源省(市、自治区)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工作。
2、招生录取时,承认各地的加分政策。普通类专业以考生加分后总分排序,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以文化总分(含加分)上线,按照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考分相同时,信息类、管理类、营销类专业优先录取女生,地矿类、勘测类、机械制造类专业优先录取男生。
4、性别、考分相同时,管理类、营销类、信息类专业以英语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地质类、勘查类、机械制造类专业以数学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考生专业确定办法为先考分、再志愿,有相同状况时按上述第3、4款办法确定。
6、招生计划内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
7、退档原则:分数最低者先退。
8、被学院录取的新生名单将及时公布在学院招生网上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经司法部同意、山东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专科层次的警察类高等学校,其前身是1982年12月省政府批准建立的山东省司法学校(1986年更名为山东省法律学校)。学院实行省教育厅和省司法厅共管、以省司法厅为主的管理体制,主要“立足政法,面向社会”培养高等法律职业人才和司法警官人才。学院办学20多年来,积累了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为全省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服务部门、西藏自治区法院系统及社会输送了近万名法律专业人才,大多数毕业生已成为政法系统的骨干力量,不少毕业生走上了政法部门的领导岗位。
通讯地址:济南市二环东路69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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