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对录取人员实行佩证出入录取现场制度。不佩证者,一律不得入场。

(二)所有考生外语语种要求均为英语,男女比例不限。某些专业对考生身高、视力等有相关要求。

(四)纪检监察组:成员为纪委。负责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检查;

(一)凡要求退档的考生,必须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考生家长在申请书上签字后,报校招生就业处。

(四)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优先满足第一志愿;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及不服从调剂的考生给予退档。

(二)命题:考题由主考单独布置具有高度责任心的专业老师设计拟定,出题人员不参与该科评分工作。

(五)后勤保卫组:成员为招生就业处、保卫处。负责招生工作人员的食、宿、交通,录取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等。

第十三条凡参加全国文化统一考试的考生,其政审、体检与其它专业统考的考生同时进行。

第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办公室为常设招生办事机构,负责全校招生的日常工作,由招生就业处处长兼任招生办公室主任。其主要职责是:(一)执行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高招办及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规定或实施细则;(二)参与拟定学校专业设置和招生计划;(三)制订全校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负责组织招生宣传;(四)组织特殊专业招生考试的报名、命题、监考、阅卷等考务工作;(五)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录

(七)为调节省内外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的情况,学校拥有招生计划调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