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问题

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电话是什么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3-03-16 06:37:43 解决时间:2022-08-20 17:20

满意答案

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电话:

0691-2122932,0691-2141371


招生网址:http://www.xsbnzy.cn/col/1624607147518/index.html
学校电话:
通信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宣慰大道93号
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综合类专科(高职)院校。
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
201
校友会(高职二类)
946
高职排名
学校简介

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前身为始建于1936年的省立佛海简易师范学校。2001年7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原西双版纳州民族师范学校、西双版纳广播电视大学、西双版纳教育学院三校合并成立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2003年,原西双版纳州财校、卫校和农校三所中专学校并入学院。2006年,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并获“良好”等次;2012年,建成首批云南省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性院校;2013年,通过云南省高职院校特色评估。2016年,入选“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2019年,学院应用泰语专业的“中泰‘一带一路’应用型泰语人才项目”入选第二批“中国—东盟高职院校特色合作项目”,列入中国.东盟双百职校强强合作旗舰计划。

目前,学院分新老校区两部分。老校区座落于风光旖旎,景色优美,享有“国家园林城市”“中国最具影响力旅游目的地”的著名旅游城市西双版纳州首府景洪市中心,占地近200亩,校园环境优美,办学特色鲜明;占地1232亩、投资18.8亿元、在校生规模为11000人的勐仑校区位于勐腊县勐仑镇,地处澜沧江-湄公河支流罗梭江江畔,毗邻中国科学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

截止目前,老校区校舍建筑总面积72556㎡,固定资产8331.71万元,教学设备总值3849.85万元,馆藏图书31.23万册,电子图书16034册;在籍学生(员)14565人,其中日制学生8932人(含留学生人371人);教职工394人,含专任教师302人,具有博士后、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和在读博士、硕士114人;高级职称79人,“双师型”教师113人,另聘有外籍教师5名,兼职教师及客座教授16名。

学院设国际交流学院、师范学院(公课部)、医学院、旅游财经学院、生命科学院、中等职业教育中心等8个二级学院、教学部、中心。设置大专专业43个(常年招生22个),其中省级特色和省级重点建设专业5个(学前教育、应用泰国语和傣医学3个专业为云南省高水平骨干专业)。建有多个实习实训基地,形成了“校内、校外、跨国”三结合的实训体系,具有完备的实验实训条件。学院的校训是“立志厚德,强能精业”,在多年的办学过程中,学院逐渐形成了“合作交流国际化、职业教育民族化”的办学特色,在培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各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自2001年以来,培养各类人才30000余人,培训各类人员6万多人,毕业生年终就业率达95%以上,学院多次荣获“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优秀奖”。被列为云南省实施“走出去”战略的试点高校和“实用技能国际人才培养基地”。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我们敞开胸怀,欢迎社会各界与我们竭诚交流、合作,共创美好未来!我们相信,经过若干的建设,学院勐仑校区将如同一颗璀璨的明珠,闪耀在祖国最西南边陲,成为在国内有较大知名度、在云南省及东南亚地区有重要影响的国际化综合性优质高职院校和国门大学。


困难生资助办法

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管理办法 (2016 年 8 月修订)

为帮助家庭经济条件困难的学生解决在校学习期间学习、生活费用不足的实 际问题,保证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使我院家 庭经济困难学生救助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依照国家有关文 件规定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 总 则

第一条 对生活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是党和政府的一贯政策。各级领导 和全体师生要关心、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上的 困难,使他们得以顺利完成学业。要把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和学生思 想政治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作为深化学院改革,维护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 好。 第二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在校学生中,因家庭经济困难,生活水平 较低,难以维持正常学习的学生。

  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第三条 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无父母养育、无经济来源或靠亲友有限资助的孤儿;

 2.单亲家庭、且单亲父(母)无经济收入、或收入无法维持学生本人学习、 生活需要的学生;

3.本人家庭成员中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经济来源的贫困家庭子女;

4.城市中父母一方或双方失业,且已经民政部门认定(凭市、县民政部门相 应证明文件),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家庭的子女;

5.农村家庭人员被确立为低保对象的,本人在校消费少于 250 元/月的

6.来自烈士或优抚家庭的特困子女;

7.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需支付大额医疗费用,导致家庭贫困的学生;

8.家庭及成员因遭遇突发性事变,造成人身及财产的重大损失,导致家庭经 济贫困的学生;

9.来自重灾区的学生;

10.来自国家、省重点扶贫地区的农村家庭学生;

11.国家规定属于人口少民族的学生。

第四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标准: 根据学生家庭的困难程度,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三个类别:特别困难、 困难和一般困难。 特别困难学生:烈士子女、革命残疾子女、孤儿或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学生, 基本无力支付学习期间的全部费用;家庭生活极度困难,父母双方长期病重且完 全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学生。 困难学生:家庭较为困难,生活来源微薄的学生。例如:家住贫困地区或父 母都失业(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学生;父母年迈或因病不能自理、部分丧失劳 动能力,无能力供养学生且无其他经济来源,无力支付在校学习期间的大部分费用;学生本人在校学习、生活消费少于 250 元/月。 一般困难学生:家庭受灾,家庭成员因疾病或父母因无经济收入等原因造成 生活暂时困难且无其他经济来源,无力供养学生且无其他经济来源,无力支付在 校学习期间的部分费用;家庭生活困难,生活来源较低或不稳定的学生;学生本 人在校学习、生活消费少于350元/月。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即使已取得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也应立即取消,并停止对其的困难补助。

1.经查实谎报家庭经济情况或本人生活状况者;

2.欠交一年以上学费者(经学校批准减免、缓交学费者除外);

3.未能按学院要求及时注册者;

4.获救助期间家庭经济条件已有改善,有固定生活来源者;

5.家庭因建购房、购车、投资等而欠下巨额债务导致无力供养学生完成学业 者;

6.在休学、停学或保留入学资格期间者。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程序和办法

第六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认定一次,时间安排在每年 9-10 月份,必须坚持本 人申请、班级民主推荐、二级学院审查建档、系统申报、团学工作处(武装部) 审核公示、学院批准的程序。

第七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办法

1.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事求是地填写《西双版纳职业技术院家庭经济困 难学生申请审批表》,同时提交乡、镇或街道、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班主任、辅导员、班委会应结合学生本人在校期间生活实际,根据其日常 生活情况进行初审,并在班级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评议(参与评议的学生人数应不少于全班 1/2),并就是否同意对申请建档学生予以建档及相应档次进行投票, 以参加评议学生 2/3 以上投票表示同意作为必要条件。申请学生如对结果有异 议,可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诉。

3.班主任、辅导员、班委会在初步调查、摸底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应进一 步协助学院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工作,对本班申请学生进行排序和分级, 汇总后报所在二级学院。

4.各二级学院班主任、辅导员应经常深入调查,准确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的基本情况,及时向学院汇报。要主动关心困难学生,并帮助困难学生寻求援助。 每个学生都要以客观公正的心态对困难学生做出实事求是的评议,保证家庭经济 困难学生建档、资助工作的顺利进行。

5.各二级学院应负责对本院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生活状况及在校期间 生活水平等进行进一步的审查,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并报学生处备案。档 案应包含的信息有:姓名、学号、性别、政治面貌、专业年级、班级、联系方式、 家庭住址、学习成绩、家庭年平均收入、家庭经济状况、贫困原因等内容。家庭 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经二级学院领导核实情况并写出审核鉴定,然后报团学工作处 (武装部)作进一步审核和认定。

6. 团学工作处(武装部)根据各系部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材料和每名家 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综合情况,经过调查了解和审核后,在广泛听取师生意见的基 础上,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候选人名单及等级,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在 公示一周内,师生如有疑问,可向学生处提出复查,如有差错,应及时更正。

7.公示结束后,由团学工作处(武装部)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等级上报 主管院党委审批并最终确定。

8.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填写《西双版纳职业技术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记表》 并正式建档。

9、被学院评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必须按相关要求在云南省高校学生资助 系统申报和认定(云南省高校学生资助系统网址;www.yn012.cn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管理

第八条 凡取得我院学籍注册后的在校学生才可提出贫困资助申请。

第九条 对勤奋好学、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体现优先资助的政 策。

第十条 对每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院将进行跟踪调查,若发现 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除取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全额追回其所受困难补 助金额外,还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一条 学院不断建立、完善贫困学生档案,并适时实行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信息化管理。

第十二条 学院开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在每年新生报 到时,确定家庭经济困难难以交纳学费的,经学院批准后可以暂缓交费,待入学 后按程序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第十三条 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动态管理。对已经建立的家庭经 济困难学生档案,可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以及学生本人的表现进行适度 调整,档案调整包括提高档次、降低档次、撤档三种情况。贫困学生档案调整主 要采取班级民主评议的方式,由全班同学对已建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否调整档 次进行投票,以参加评议学生 2/3 及以上投票表示同意作为档次调整的必要条 件。对经民主评议需要进行档次升降或撤档的学生由系部审核后报学生处审批。

第十四条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采取动态管理,凡出现以下情 况之一的,取消一切资助资格。

1.触犯国家法律、条例,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全院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者;

2.学习主观不努力,出现考试(查)课程 2 科以上不及格者;

3.不遵守校纪校规,日常行为表现不好,屡教不改者;

4.在校期间抽烟、喝酒、请客或铺张浪费者;

5.有晚归行为的; 6.有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高消费行为或不当消费行为等。

第十五条 本管理办法由团学工作处(武装部)负责解释


加分政策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招生联系方式
招生部门联系办法

咨询电话:0691-2122932(办公室)

    0691-2141371 (办公室)
                           

网上查询:www.xsbnzy.cn


周边环境

地理位置:学院分景洪、勐仑两个校区,校园环境优美。景洪校区占地近158亩,座落于风光旖旎、享有“国家园林城市”“中国最具影响力旅游目的地”的著名旅游城市西双版纳州首府景洪市。昆明至泰国首都曼谷国际高速公路和澜沧江湄公河国际航道贯穿全境,连通六国。途经西双版纳的泛亚高速铁路中老铁路已经通车。勐仑校区占地1232.02亩,座落于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勐仑镇,地处澜沧江-湄公河支流罗梭江江畔,毗邻中国科学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风景秀丽,景色宜人。



奖学金设置

为鼓励我院学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特设立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 院奖学金。

第二条 凡取得本院学籍的全日制学生,均可参评学院奖学金。

第三条 获得学院奖学金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树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 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 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

(二)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西双版纳职 业技术学院学生行为规范》,遵守学院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 惯; 

(三)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 专业技能,完成规定学业;

第四条 学院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奖学金具体设置如下表:



对   象


奖    项


百   分  比


金   额

大专、五年制后两年

特等奖

1%

4000元/人

一等奖

2%

2000元/人

二等奖

3%

1000元/人

三等奖

6%

800元/人

中专、五年制前三年

特等奖

1%

3000元/人

一等奖

2%

1500元/人

二等奖

3%

800元/人

三等奖

6%

600元/人

 

第五条 学生在校期间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本学年学奖学金评选资格:

(一)考试考查科目成绩不及格;

(二)因违纪而受到警告以上处分未撤销处分者;

(三)违反《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住宿管理规定》受系、部以上通报

批评或纪律处分。

(四)违反学院纪律,不服从管理的。

第六条 同一学年内获得其它奖学金的学生不得再申请学院奖学金。

第七条 学院奖学金的评选以系部为单位组织。各系部统一填写《西双版纳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登记表》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于每学年 9 月上旬将

评选方案及有关材料上报学生处;学生处对系部上报的人选及有关材料进行复

审、公示后提出初步意见,报院分管领导审批。

第七条 学院奖学金获得者,由学院张榜公布并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学金。

第八条 本评选细则由团学工作处(武装部)负责解释


  中专 2022-08-20 17:20

相关问答

  • 职中

    西双版纳中专学校招生电话

    1楼

    公办西双版纳州财贸学校云南省西双版纳州财贸学校坐落在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内历史悠久底蕴丰厚人才辈出是学生腾飞的摇篮教师成长的沃野学校拥有一支团结实干高素质的具有开拓精神的教师队伍曾培养和造就了一大批优秀

  • 职中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允景洪中学高中部教务处的电话是多少啊?谁能说一下?

    2楼

    打114就可以查到了

  • 职中

    西安健康工程职业学院和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哪个好?录取办法?食堂环境什么样?

    3楼

  • 职中

    苏州百年职业学院和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哪个好?有哪些专业?食堂环境什么样?

    4楼

  • 中专学校

    2017年云南省西双版纳中考成绩查询电话是多少

    5楼

    电信:移动:就是这个了

  • 职中

    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云南的排名,排多少位?有什么好的专业?

    6楼

    根据软科排名(云南高校)、校友会排名(云南高校)、高职排名(云南高校)等排行榜的数据综合分析,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友会高职二类排名第201位,高职排名排名第946位。排在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前面的云南大学院校有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职中

    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排名?有什么的专业?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分数线多少分呢?

    7楼

    根据软科排名(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高校)、校友会排名(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高校)、高职排名(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高校)等排行榜的数据综合分析,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友会高职二类排名第201位,高职排名排名第946位。小编整理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

  • 职中

    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邮编号码是什么

    8楼

    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邮编号码:666100联系电话:0691-,0691-通信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宣慰大道93号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综合类专科(高职)院校。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201名校友会(高职二类)946名高

  • 广州技校

    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址是什么

    9楼

    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址:http://www./col//index.html招生电话:0691-,0691-学校网址:http://www./通信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宣慰大道93

  • 职中

    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电话是什么

    10楼

    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电话:0691-,0691-招生网址:http://www./col//index.html学校电话:通信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宣慰大道93号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综合类专科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