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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南学院音乐学(师范类)录取分数多少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8-09 08:40:52 解决时间:2022-08-08 13:34

满意答案

一、湘南学院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财务管理湖南本科二批-500-
理科康复治疗学湖南本科二批-506-
文科针灸推拿学湖南本科二批-546-
理科旅游管理湖南本科二批-498-
理科药学湖南本科二批-506-
文科新闻学湖南本科二批-542-
文科学前教育(师范)湖南本科二批-541-
文科社会工作湖南本科二批-541-
理科预防医学湖南本科二批-503-
理科学前教育(师范)湖南本科二批-495-
理科国际经济与贸易湖南本科二批-501-
文科国际经济与贸易湖南本科二批-546-
理科人力资源管理湖南本科二批-501-
理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湖南本科二批-503-
文科英语(师范)(英语语种考生)湖南本科二批-545-
文科旅游管理湖南本科二批-543-
文科人力资源管理湖南本科二批-542-
文科护理学湖南本科二批-545-
理科社会工作湖南本科二批-495-
理科针灸推拿学湖南本科二批-499-
理科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湖南本科二批-500-
理科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湖南本科二批-501-
理科医学影像技术湖南本科二批-505-
理科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湖南本科二批-497-
理科翻译湖南本科二批-501-
理科新闻学湖南本科二批-503-
文科汉语言文学(师范)湖南本科二批-544-
理科卫生检验与检疫湖南本科二批-495-
理科环境生态工程湖南本科二批-500-
理科物联网工程湖南本科二批-499-
理科汉语言文学(师范)湖南本科二批-503-
理科信息与计算科学湖南本科二批-502-
理科医学影像学湖南本科二批-495-
理科护理学湖南本科二批-503-
文科物流管理湖南本科二批-542-
理科英语(师范)(英语语种考生)湖南本科二批-500-
理科金融工程湖南本科二批-499-
理科商务英语(英语语种考生)湖南本科二批-499-
文科商务英语(英语语种考生)湖南本科二批-543-
文科康复治疗学湖南本科二批-550-
理科临床医学湖南本科二批-516-
理科医学检验技术湖南本科二批-505-
理科应用化学湖南本科二批-502-
理科网络工程湖南本科二批-501-
理科物流管理湖南本科二批-500-
文科翻译湖南本科二批-542-
理科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湖南本科二批-502-
文科财务管理湖南本科二批-548-
二、音乐学(师范类)专业介绍
音乐与舞蹈学类 音乐学(师范类)
湘南学院
层次 本科
学制 五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音乐学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以及初步对音乐进行理论分析、研究 的能力,能在文化馆站、中小学、社会音乐团体、科研单位和出版、广播影视部门从事中外音乐史、 中外民族音乐理论、音乐美学、音乐教育理论的教学、研究、编辑、评论等工作的复合型、创新型人 才,并为进一步深造打下基础。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音乐学和作曲技术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对音乐 事像进行独立分析、研究及写作、讲授、评论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并掌握相应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音乐史学、民族音乐学、音乐美学、作曲技术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音乐学分析方法;

3.具有对音乐学数据进行收集、整理以及对音乐事像进行独立分析、研究及写作、讲授、评 论等的初步能力;

4.熟悉党和国家在文艺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音乐研究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6.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批判性思维能力。

主干学科: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

核心课程:中西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世界民族音乐、音乐美学、论文写作;和声、复调、 曲式、配器;钢琴、视唱练耳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音乐学论文或评论写作、田野采风。

修业年限:五年。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三、湘南学院
465
软科(综合)
437
校友会(综合)
529
武书连
学校简介

湘南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于2003年由原郴州师专、郴州医专、郴州教育学院、郴州师范合并组建的综合性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其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12年。

学校位于“天下第十八福地”、湖南“南大门”——郴州市,是“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湖南省园林式单位”、“湖南省教育信息化创新示范校”、“湖南省普通高校转型发展试点高校”、“ 中国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成员。学校分王仙、北湖两个校区办学,主校区(王仙校区)位于风景秀丽的王仙岭生态公园东麓。

录取方法
录取批次的安排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录取考生时,实行非平行志愿和平行志愿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分别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和105%以内视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

第十四条  在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学校招生计划优先满足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若平行志愿生源不足或有考生专业不服从调剂退档,剩余计划将按照上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进行调整。

第十五条  在实施高考改革的地区录取考生,文化成绩要求、填报志愿安排、投档规则、同分排序等按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艺术专业拟录排序规则:①在湖南省录取艺术考生时,专业成绩认可省统考成绩,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要求、投档和录取规则均按湖南省统一规定执行。②在学校组织了音乐、舞蹈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的贵州、河北、甘肃、山东和山西省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考生,考生专业成绩须校考和统考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控制分数线后,按综合总分排序拟录。音乐、舞蹈类专业综合总分=高考文化成绩×30%+校考专业成绩×70%,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综合总分=高考文化成绩×40%+校考专业成绩×60%,若综合总分相同,再按专业校考成绩排序。招生计划优先满足第一志愿校考生源,在第一志愿校考生源不足且计划不能调整时,经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认可专业省级统考(或校际联考)成绩录取第一志愿进档考生,考生专业统考(或校际联考)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控制线后,按专业省级统考(或校际联考)成绩排序拟录,若专业成绩相同,再按语、数、外成绩排序。③在学校没有组织艺术专业校考的地区专业成绩认可省级统考(或校际联考)成绩录取考生。考生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统考成绩排序拟录。④艺术考生外语不单独限分,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确定按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体育类专业及高水平运动员考生拟录排序规则:①在湖南省录取体育专业考生时,体育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和投档规则均按执行湖南省统一规定执行。②在外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体育考生时,考生文化成绩、体育专业成绩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控制分数线后,按体育专业成绩排序拟录,若体育专业成绩相同时,再按语、数、外成绩排序。③经我校专业技能测试入围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统一专业技能测试(无统一测试的除外)和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文化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后,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填报高考志愿,按学校专业测试成绩排序拟录。

第十八条  学校面向郴州地区考生招收高中起点本科层次的公费师范生、面向湖南农村考生招收免费医学订单定向生,志愿填报要求、投档录取规则按教育部和湖南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按“高考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规则拟录专业。第一步,分科类(或专业组)将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降序排序;第二步,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逐一拟录专业;第三步,按照高考分数排序、专业志愿拟录完后,对所报专业均无法满足且专业服从调剂和没有填报专业志愿的考生,再按投档成绩排序,优先安排与其专业志愿相适或相近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投档成绩排序、优惠加分和降分投档等,按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部分医学、艺术、师范、体育和理工类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有明确要求,所有专业不设男女比例限制,拟录专业时严格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要求执行。,考生应根据本人身体状况严格按照以上文件要求选择专业,对未按规定选择专业而造成后续深造和就业困难的,责任自负。

第二十一条  报考我校英语专业的考生,限其参加全国文化高考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二条  学校面向湖南招生本科少数民族预科班,考生志愿填报要求、资格审核和投档规则按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专业考生成绩计算方式:①湖南省考生: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投档成绩排序。②湖南省外考生按综合总分排序,综合总分=文化成绩×40%+校考专业成绩×60%【注:文化成绩须上考生生源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须获得省统考(无统考的除外)及校考合格证】;英语不限分,数学成绩计分按各省规定办理。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操作。


奖学金设置

   



   为了确保每一个诚信而勤奋的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学校建立了包括奖、贷、勤、助、补、减等多渠道的资助体系,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克服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顺利完成学业。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持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到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新生可以在收到录取通知后,按发放的相关资料资料说明操作,如有需要可拨打07352653050、2653051咨询。

   目前学校奖学金设有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金额为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全日制在校生中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奖励金额为5000元/人/年。学校奖学金:学校为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的奖学金,额度为:特等奖学金3000元/人/年,一等奖学金1000元/人/年,二等奖学金600元/人/年,三等奖学金400元/人/年。




毕业生就业

 

学校一直把实现学生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摆在首位,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一直保持在高位水平,用人单位每年对我校毕业生的综合评价满意度均在95%以上。学校是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已为国家和社会培养各类毕业生20余万人,我校绝大多数毕业生到医卫、企业、教育以及政府部门就业。比如,我校医卫类毕业生护理专业很多都在省级中南大学三家附属医院,湖南省人民医院、中山大学几家附属医院等三甲医院就业;药学专业均在江苏恒瑞医药公司、正大天晴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国内大型药企公司就业;预防医学在省、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就业;经管类、工科类等毕业生多在国有五大银行、华为、富士康、国家电网、正大集团等知名企业工作;还有不少毕业生以优异的成绩,考取国内外重点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习深造。

从就业区域来看,除服务地方外,我校很多毕业生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以及粤港澳大湾区等经济发达地区就业。另外每年均有一部分毕业生积极报名国家基层项目就业报效祖国,他们到祖国的基层农村、到新疆、西藏等国家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



周边环境

    湘南学院位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享有“天下第十八福地”等美誉的湖南“南大门”——郴州市。交通十分便捷,北上长沙、南下广州只要1小时,直达武汉和深圳仅仅2小时行程。


  中专 2022-08-08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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