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业名称 | 年份 | 类型 | 成都理工大学 (最高/最低分) | 西南科技大学 (最高/最低分) |
|---|---|---|---|---|
| 地理信息科学 | 2021 | 理科 | 593/583(本科一批) | 546/529(本科一批) |
| 地理信息科学 | 2020 | 理科 | 602/589(本科一批) | 555/539(本科一批) |
| 地理信息科学 | 2020 | 理科 | 588/582(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555/539(本科一批) |
| 地理信息科学 | 2020 | 理科 | 588/588(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 | 555/539(本科一批) |
| 地理信息科学 | 2019 | 理科 | -/590(本科一批) | 553/553(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 地理信息科学 | 2019 | 理科 | -/597(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553/553(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 地理信息科学 | 2019 | 理科 | -/600(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 | 553/553(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 地理信息科学 | 2018 | 理科 | -/592(本科一批) | -/555(本科一批) |
| 地理信息科学 | 2017 | 理科 | -/555(本科一批) | -/519(本科一批) |
| 地区 | 专业名称 | 类型 | 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 |
|---|---|---|---|---|---|
| 四川 | 地理信息科学 | 理科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83 |
| 广东 | 地理信息科学(非定向)(招生特征不招色盲;办学地点:校本部) | 物理类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72 |
| 山东 | 地理信息科学 | 综合 | 普通类一段 | 普通类 | 573 |
| 江西 | 地理信息科学(不招色盲、色弱考生) | 理科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68 |
| 黑龙江 | 地理信息科学 | 理科 | 本科一批A段 | 普通类 | 522 |
| 山西 | 地理信息科学 | 理科 | 本科一批B段 | 普通类 | 534 |
| 河北 | 地理信息科学 | 物理类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78 |
| 地区 | 专业名称 | 类型 | 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 |
|---|---|---|---|---|---|
| 四川 | 地理信息科学(青义校区就读) | 理科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29 |
| 重庆 | 地理信息科学 | 物理类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64 |
| 湖南 | 地理信息科学 | 物理类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54 |
| 河南 | 地理信息科学(青义校区) | 理科 | 本科一批 | 普通类 | 574 |
| 河北 | 地理信息科学 | 物理类 | 本科批 | 普通类 | 548 |
成都理工大学是教育部与四川省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是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有成都和宜宾两个校区,占地面积3887亩,校舍建筑面积144.7万平方米,校园绿树成荫、繁花似锦,是读书治学的美好园地。
成都理工大学的前身是创办于1956年的成都地质勘探学院,是共和国建国初期创办的三所地质院校之一。此后历经成都地质学院、成都理工学院的历史时期,2001年合并四川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和有色金属地质职工大学,组建成都理工大学。成都理工大学建设发展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重视,2001年成都理工大学组建之际,李鹏等党和国家领导人题词祝贺,2008年学校在512汶川地震中作出突出贡献,温家宝总理勉励“一定要把成都理工大学办好”。2010年国土资源部与四川省人民政府签署共建成都理工大学协议。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行列。2019年学校成为教育部与四川省共建的“双一流”建设高校。2022年学校进入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进入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学科行列。有4个学科(地球科学、工程学、环境科学/生态学、化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行列。学校现有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国家重点实验室、油气藏地质及开发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校获得教育部批准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成都理工大学牛津布鲁克斯学院。学校先后入选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50强、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50强。
回望过去,成都理工大学矢志报国,上下求索,风雨兼程,耕耘不辍,为社会培养了26万余名优秀人才,他们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他们当中涌现出一批知名学者、专家和管理人才,其中有两院院士5人。学校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形成了“艰苦奋斗、奋发图强”的优良传统、“不甘人后、敢为人先”的进取精神、“穷究于理、成就于工”的校训。
成都理工大学是以理工为主,以地质、石油、资源科学、核技术、环境科学为优势,以土木、化工、材料、电子、机械、信息科学、管理科学为特色,经管文法等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现有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学校有1个一级国家重点学科、3个二级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4个省级重点学科。“地球科学”和“环境科学与生态学”进入四川省“一流学科”建设行列。
成都理工大学有66个本科招生专业(类),其中国家级一流专业15个,通过工程教育认证的专业10个,国家级特色专业8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4个,省级一流专业38个,省级特色专业12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3个;学校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其中国家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含独立招生方向)7个。学校有4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2个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是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实施学校。拥有各类国家级一流课程11门,各类省级一流本科课程114门。
成都理工大学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着力培养具有人文情怀、科学素养、责任担当、国际视野、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现有全日制在校生36388人,其中本科生30392人,研究生5996人。学校共设有20个教学学院、1个沉积地质研究院、1个地质调查研究院、1个产业发展研究院。另有1所独立学院(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成都理工大学名师荟萃,英才云集。现有教职员工3608人,其中,有教授(级)442人,副教授(级)776人。截至2022年3月,获国家级人才称号和国家级人才计划154人次,其中“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5人,国家教学名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3人。获得省级人才称号和入选省级人才计划486人次,其中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100人次,获四川省教学名师7人,四川省优秀教师3人,四川省教书育人名师3人。
成都理工大学是国家重要的高层次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基地,现有自然资源部、教育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和四川省的科技平台30个。学校参与了天府永兴实验室建设。学校有1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1个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团队、13个四川省科技创新团队、16个四川省教育厅科技创新团队、1个四川省社会科学高水平研究团队。
成都理工大学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勇攀科技创新高峰。学校先后承担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863”计划、国家“973”计划、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地调计划等一大批重要项目。学校累计获得国家和省部级科技奖等各项奖励993项(次),其中包括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4项、中国国际科技合作奖1项、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9项、中国专利奖金奖1项、国家技术发明、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9项。学校以服务国家、行业、地方发展建设为己任,积极参与西电东送、西气东输、南水北调、油气地质勘探、能源开发、大型水电、区域及城市环境以及大型交通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
成都理工大学现与成都市在校内共建成都自然博物馆(成都理工大学博物馆),馆藏世界知名“合川马门溪龙”化石等6万余件标本。图书馆馆藏印刷型书刊265.9万册,拥有数字资源数据库96个,电子图书262万册,电子期刊4.9万种。档案管理达到“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国家一级”标准。学校主办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期刊6种,其中北大中文核心期刊2种、CSCD收录期刊2种、科技核心4种。学校有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院、四川省高校廉洁文化教育基地“育廉馆”等平台。
成都理工大学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与资源、能源、环境、建筑、军工和高新技术等领域的国家大型企业和科研院所建立了长期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先后与英国、加拿大、俄罗斯、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荷兰、意大利等国家的60余所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是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项目实施单位。现与牛津布鲁克斯大学举办4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当前,成都理工大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四川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部、省、市、校共同推进“双一流”建设的平台上,凝心聚力、开拓进取、求真务实、奋力登攀,为全面建设优势特色更加显著的高水平大学而努力奋斗!
收费标准
学校执行四川省物价部门核定的学分制收费标准,各专业预收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
就业质量
成都理工大学毕业生就业率稳中有升,近三年本专科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3%以上。学校连续7次获得了“四川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获评“2011-2012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获评“2018年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学校近三年建立起超过10000家的用人单位信息库,针对2018届毕业生举办就业双选会780余场,接待用人单位2400余家,岗位供需比例超过1:4。
就业率
我校2018届本专科毕业生共计7743人,毕业生就业率为93.81%。本科升学率17.19%。其中,本科毕业生国内升学比例为14.58%,出国出境比例为2.62%。
我校毕业生出国(境)总人数291,本科毕业生186人,占本科毕业生总体2.62%。本科毕业生主要流向是英国(54.30%),其次是美国(9.68%)、日本(8.06%)和澳大利亚(5.38%)。
西南科技大学坐落于中国科技城——四川省绵阳市。学校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四川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重点建设的西部14所高校之一。原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同志赞誉学校“共建与区域产学研联合办学”走出了一条有自己特色的办学路子。学校现任党委书记、校长董发勤。
西南科技大学源起于1952年创办的重庆第一土木建筑学校和西南建筑工程学校以及由两校合并成立的重庆建筑工程学校。学校曾在重庆、石棉、绵阳三地办学,1978年四川建筑材料工业学院迁至原清华大学绵阳分校校址,清华大学绵阳分校部分职工及办学资源并入学院。1993年更名为西南工学院。2000年,原西南工学院与绵阳经济技术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西南科技大学。学校校园现占地5463亩,环境优美,设施完善,是读书治学的好地方。学校现有建筑面积119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27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已达8.87亿元。学校图书馆建筑面积3.78万平方米,藏有纸质图书253万余册,电子图书756万余册。
学校现有在校研究生、普通本专科学生、外国留学生3.9万余人。设有国防科技学院等16个学院(部),在工学、农学、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管理学、教育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设有本科专业83个;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二级博士学位授权点18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24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8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有4个学科方向与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等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有四川省“双一流”建设学科(群)2个、省级优势学科4个、省级重点学科11个,有国防科工局批准的国防基础学科1个、国防特色学科方向5个。材料科学、工程科学、化学3个学科进入ESI排名前1%,其中材料科学和工程科学2个学科进入ESI排名前5‰。
学校现有教职工2690余人,其中:正高级职称人员324人,副高级职称人员629人;有博士生、硕士生导师875人;从董事单位等聘任院士15人;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教育部新世纪人才计划”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四川省教学名师等200余人次。有“核废物环境下的生物效应”“核应急环境安全智能感知与预警”国家国防科技创新团队2个,“碳纳米材料”“特种高分子”“军民融合研究”等8个省部级科技创新团队,以及“光电检测技术与研究”等17个四川省教育厅创新团队。
学校有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大学科技园1个,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绝缘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共建)1个,国家遥感中心绵阳科技城分部1个,有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有四川省重点实验室3个,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2个,四川省工程实验室3个,四川省协同创新中心3个,四川省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1个,四川省军民两用技术转移和产业孵化中心等。有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10个。有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培育基地1个,首批四川新型智库1个,有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省级研究平台3个、省社科普及基地2个。近年来,学校完成了多项国家重大专项、“973”“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重大仪器专项、国防重点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等国家级和省部级科技奖励240余项。学校在2020年自然指数中国内地高校TOP200中居第125位(四川省属高校第1位)。
学校有光电子技术、液压与气压传动、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等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32门,每年面向本科生、研究生开出各类课程3000余门。电子技术与创新、化学实验教学等国家级和省级高校教学团队8个,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等7个国家级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业。在2021年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公布的2012-2020全国普通高校教师竞赛状态数据排行榜中,西南科技大学居全国44位(四川省属高校第2位)。有材料科学与工程、自动化、环境工程等6个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为国防重点专业,辐射防护与核安全专业为国防紧缺专业,有28个国家和四川省一流专业,土木工程等7个专业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评估),有2个国家级和1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效显著,学生在全国“挑战杯”“数学建模”“大学创业大赛”等科技文化体育大赛及学科竞赛中屡获佳绩;学校机器人小组荣获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冠军、最佳技术奖,亚太地区亚军、最佳技术奖。在2019年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公布的2015-2019“中国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暨学科竞赛评估”结果中,学校荣登百强校之列,居全国第67位(四川省属高校第1位)。在2020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第五轮总排行榜中居第58名(位列全省第4位,省属高校第1位)。学校构建了覆盖所有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形式和非学历教育的全民终身学习服务体系,是全国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全国高等学校继续教育示范基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示范服务中心、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西南科技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已建设成为“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级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四川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俱乐部”。学校是四川省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定点联系高校之一,联合组建成立了“四川省军民融合研究院”,在国防科技人才培养、协同创新、技术转移和区域特色高端智库方面深入推进军民融合。学校拉美研究中心研究成果积极服务国家拉美战略,获得刘延东副总理充分肯定。学校充分发挥在环境友好能源材料、先进建筑材料、控制工程与智能系统、特殊环境机器人技术、环境安全技术、城市污水和固体废物处理及资源化、核废物处理处置技术、农业生物质资源循环利用等科研特色和传统优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社会经济效益上百亿元。
学校与美国、英国、加拿大等30余所国(境)外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广泛的合作与交流联系,特别加强了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教学、科研以及人才培养等领域全方位、多层次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学校教育国际化水平加快提升。
“西南明珠出沧海,桃李春风物华新”。在新的发展征程中,学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始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科学理性、开放包容、彰显卓越”的办学理念,发扬“艰苦奋斗,拼搏创新”西南科大精神,践行“厚德、博学、笃行、创新”校训,为加快建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而努力奋斗!
西南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修订)
西南科大发〔2016〕7 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7]4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西南科技大学全日制普通学生。
第三条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加大经费投入,落实各项助学政策,扩大受助学生比例,提高资助水平,从制度上基本解决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
第四条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积极遵循“关爱学生、引导学生、激励学生”的学生工作理念,按“主体在学生,关键在认定,核心在教育,重点在机制”的指导方针,构建并完善西南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学校对学生的资助坚持资助与育人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培养学生自强、自立精神,通过资助鼓励、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第五条 学校建立和完善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要形式,以勤工助学为主导,奖、助、补、免等为补充的资助政策体系,全方位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问题及因重大疾病或家庭突发变故导致的贫困问题进行帮扶。此外,学校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来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共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由学生工作委员会履行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全面领导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学校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统筹与协调学校资助工作;设立由学校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院(部)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院(部)学生资助工作经办人、辅导员代表和学生代表等人员组成的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第七条 院(部)成立以学生工作分管院领导为组长、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分团委书记、学生辅导员等担任成员的院(部)学生资助工作组,负责本学院(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与教育工作;成立以辅导员任组长,班级学生代表任成员的民主评议小组,组织开展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日常资助工作。
第三章 资助金来源、管理及发放
第八条 学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金通过以下渠道筹集:
1.国家专项拨款;
2.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学校每年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
3.协助学生从银行贷款;
4.社会(企业、个人)资助;
5.地方政府资助及社会募集。
第九条 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年度资助计划和资助金额以及重大资助项目的审批;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具体制订年度资助计划及资助经费的统筹安排和分配;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校级各类资助名单审定、资助金额审核及发放前公示;各学院(部)学生资助工作组负责制定本学院资助工作年度计划、审定院级资助名单、资助金额及进行院级公示;学校计划财务部门负责经费的核算和发放。
第十条 各类资助经费发放,需拟定详细发放名册,并由受助学生本人签字,学校学生工作部(处)或学院(部)加盖公章,交由学校计划财务部门上卡发放。
第四章 资助方式
第十一条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并结合实际,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给予以下几种方式的资助:
1.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在新生报到入学时,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措施予以资助。
2.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国家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3.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的,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有组织性、有偿性社会实践活动。学校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并为学生拓展校外勤工助学机会。
4.奖助学金
奖助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助学金、学校奖助学金、社会奖助学金。主要用于奖励或资助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临时困难补助
临时困难补助是用于学生因家庭遭受突发性变故,造成一时经济困难,需要申请临时补助才能渡过难关的情况;或用于在某一特定时间内,生活或学业上(新生入学、学生假期回家路费、冬衣购买、求职就业等)遇到具体困难,家庭一时无力承受,需要申请临时补助才能解决困难的情况;还用于学生不幸身患重大疾病,且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救治,需要学校帮助才能及时治疗的情况。
6.学费减免、代补、代偿
学费减免主要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是孤儿、残疾学生、革命烈士子女、优抚对象子女、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等)的学费(不含住宿费)进行减免,以帮助他们减轻经济负担,顺利完成学业;学费代补代偿,主要是针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直招士官学生进行的学费代补代偿。
7.就业困难补助
就业困难补助是用于帮助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应届毕业生及高年级学生能够顺利就业,资助其参加技能培训、就业、深造或参加见习等的专项资金。
8.地方政府资助及社会募捐
地方政府资助是指地方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定向资助,按当地政策执行。社会募捐是指公益性社会团体、公益性非营利单位、某个群体或个人自愿无偿地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捐赠财产进行救助的活动。
9.大学生医疗补助
大学生医疗补助是对按规定购买了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在校大学生因患疾病所需的医疗费用给予部分资助。
10.重大急难救助
重大急难救助是用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因突发重大疾病或长期患重大疾病无力支付而导致的不能正常完成学业和因家庭遭受重大变故学生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等情况给予学生的临时补助。
具体资助方式及条件以相关文件及实施细则为准。
第五章 资助对象及基本条件
第十二条 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是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符合政策性资助条件的学生。在资助时适当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及低保家庭子女、孤儿、残疾学生、革命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倾斜。
第十三条 资助对象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国家法纪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品德优良、诚实守信;
4.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认真刻苦;
5.生活简朴,无不良嗜好;
6.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六章 资助程序
第十四条 学生根据各类资助方式的具体要求并根据自身情况,提出申请。
第十五条 学校相关部门根据资助文件相关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学生提出的申请进行认真审查、严格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资助。
第七章 资助管理及监督
第十六条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实行学校和学院两级管理。每学期开学,各学院(部)应对在校学生开展一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摸底工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严格按程序进行认定或调整。如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发生显著变化,学校应及时对其资助做出调整。
第十七条 在认定(调整)工作结束后,各学院(部)应对认定的材料和公示结果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并同时更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电子信息档案库。平时要做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跟踪调查,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各学院(部)对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统筹资助,作好已受助学生的相关记录,并考查资助效果。
第十八条 学校和院(部)要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教育,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学业帮扶、心理辅导、诚信教育、励志教育,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不断提升学生个人综合素质和竞争力。
第十九条 学校和学院要切实加强监督与管理,认真做好各项资助的评审、公示和发放工作。学校和院(部)每学年定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复查,并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同时要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学校及时、准确地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真实信息,促进资助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第二十条 资助金的使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任何人、任何部门都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冒领、抵扣、拖延支付,确保专款专用,同时接受计财、审计、纪检监察、上级部门等的检查和监督。
第二十一条 受助学生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或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取消其资助资格,情节严重的,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西南科技大学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西南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修订)》(西南科大发[2014]25号)同时废止。
绵阳平均物价在四川各地市偏低,学校物价更是低于绵阳,一般午餐在食堂就餐6元能吃饱、10元能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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