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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京学院网络与新媒体录取分数多少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3-03-15 08:49:05 解决时间:2022-08-08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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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京学院网络与新媒体录取分数为河北历史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84,最低位次是46928、内蒙古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24,最低位次是15501、浙江综合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34,最低位次是117344、安徽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29,最低位次是43981、福建历史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70,最低位次是28479、江西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11,最低位次是38751、广西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25,最低位次是45369、云南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55,最低位次是79157、云南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97,最低位次是42875、陕西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371,最低位次是107092、陕西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17,最低位次是41446、甘肃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48,最低位次是21931、青海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387,最低位次是5755、新疆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398,最低位次是-。
一、西京学院网络与新媒体录取分数线
1.2021年网络与新媒体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历史类网络与新媒体河北本科批-48446928
文科网络与新媒体内蒙古本科二批44442415501
综合网络与新媒体浙江平行录取一段-534117344
文科网络与新媒体安徽本科二批-52943981
历史类网络与新媒体福建本科批49747028479
文科网络与新媒体江西本科二批-51138751
文科网络与新媒体广西本科二批43442545369
理科网络与新媒体云南本科二批及预科-45579157
文科网络与新媒体云南本科二批及预科-49742875
理科网络与新媒体陕西本科二批-371107092
文科网络与新媒体陕西本科二批-41741446
文科网络与新媒体甘肃本科二批K段46244821931
文科网络与新媒体青海本科二段3983875755
文科网络与新媒体新疆本科二批429398-
2.2020年网络与新媒体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文科网络与新媒体河北本科批49849442677
文科网络与新媒体山西本科二批C段-43936202
文科网络与新媒体内蒙古本科二批47646714447
综合网络与新媒体浙江平行录取二段-534118944
文科网络与新媒体安徽本科二批-50745332
文科网络与新媒体云南本科二批及预科-48341936
理科网络与新媒体陕西本科二批-375115098
文科网络与新媒体陕西本科二批-42646379
文科网络与新媒体甘肃本科二批-45825686
文科网络与新媒体青海本科二批-4194948
文科网络与新媒体新疆本科二批-4059769
3.2019年网络与新媒体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文科网络与新媒体山西本科二批C段-44339196
文科网络与新媒体河南本科二批-46878368
文科网络与新媒体内蒙古本科二批-45516608
综合网络与新媒体浙江平行录取二段-523131103
理科网络与新媒体(教学)陕西本科二批-380121703
文科网络与新媒体(教学)陕西本科二批-42545657
文科网络与新媒体甘肃本科二批-43930009
文科网络与新媒体新疆本科二批-41410796
4.2018年网络与新媒体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文科网络与新媒体河南本科二批-45880122
文科网络与新媒体山西本科二批C段-41940568
综合网络与新媒体浙江平行录取二段-503143753
文科网络与新媒体云南本科二批-45162494
文科网络与新媒体陕西本科三批-38353034
文科网络与新媒体新疆本科二批-38912862
5.2017年网络与新媒体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文科网络与新媒体山西本科二批C段-41536638
文科网络与新媒体贵州本科二批-45548160
文科网络与新媒体云南本科二批-46245184
文科网络与新媒体陕西本科三批-39941574
二、网络与新媒体专业介绍
新闻传播学类 网络与新媒体
西京学院
层次 本科
学制 四年
培养目标
本专业立足于培养具备扎实理论基础、熟练新媒体技术、具备新媒体设计素养,关注媒介与社会发展问题的高级应用型传媒人才。具备媒介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国际视野,具备新媒体产品制作能力、新媒体数据分析能力,对媒体使用与社会发展认识能力,成为熟悉现代媒体技术、熟悉新媒体艺术,熟悉新媒体传播,关注媒介与社会发展相关问题的复合型人才。
专业特色
网络与新媒体专业面向跨媒体融合、传媒信息共享、媒介技术交融的发展现状,注重校企(媒)协作育人,在学科竞赛、创新创业、国际交流等方面多元化培养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
此外,网络与新媒体专业实行工作室项目教学,成立“正青春传媒工作室”、“蒜泥互动新媒体策划与运营工作室”(引企驻校),搭建自媒体实践平台,通过图文编辑、影像制作、交互产品设计、社会化媒体营销等重点项目训练,全方位彰显学生主体地位,汇聚大学正能量,打造专业特色。
主干课程
采访与写作、摄影摄像基础、非线性编辑、融媒体新闻编辑、新媒体视听节目制作、数字多媒体作品创作、新媒体数据分析与可视化、新媒体产品设计与项目管理、媒介市场调研、品牌设计与传播、社会化媒体营销、无人机拍摄等。
主要实践环节
本专业设置有采访与写作社会调研实训、融媒体报道实训、多媒体作品创作实训、新媒体策划与运营实训、生产实习、毕业实习等,满足学生的实践学习需要。
就业方向
学生毕业后可在互联网行业、网络媒体、各级各类的融媒体中心、影视文化公司、广告公司、文化传播公司、企事业单位的宣传、品牌策划与运营、信息化管理等部门从事全媒体内容策划、创作、制作、营销和推广及品牌运营与管理等工作。
三、西京学院
29
软科(民办)
22
校友会(民办二类)
学校简介

西京学院坐落于古城西安,是省属普通民办本科高校、陕西省“一流学院”建设单位。

学校创建于1994年,2005年获批为普通本科高校,2009年获学士学位授予权,2010年作为全国第一所民办高校通过教育部本科合格评估,2011年成为全国首批获得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资格的5所民办高校之一,2017年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建校20多年来,学校始终秉承“诚、健、博、能”的校训,以创办“有使命,有远见,有智慧”的高水平大学为己任,形成了“无私奉献、报国为民、挑战极限、追求卓越”的西京精神。

招生联系方式
招生部门联系办法

校        名:西京学院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京路1号

联系电话: 029-85628111     传真:029-85628222

邮        编:710123

招生热线: 029-85628909、85628035、85628068

网        址:www.xijing.edu.cn 

邮        箱:xjzsb@xijing.edu.cn


奖学金设置

西京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激励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奋发成才,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1号 )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07]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我院计划内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资助名额由省财政厅、教育厅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确定的总人数,综合考虑学校类别、办学层次、办学质量、在校生人数和生源结构等因素确定。

第三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陕西省政府共同出资设立。

第二章 奖励标准与申请条件

第四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第五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

(二)遵纪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综合考评在本班人数15%之前;

(四)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成绩在本班人数15%之前,不能有补考、旷考现象;

(五)积极进取,奋发向上,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爱学校;

(六)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

(七)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八)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班级前15%,但达到班级前4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或为学院争得荣誉,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达到下列之一者:

1.具有见义勇为、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或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省级(前三名)或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

5.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性比赛获奖,参加省级比赛获前三名。

第三章 名额分配与预算下达

第六条 按照教育厅有关规定,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时将国家奖学金名额和预算分解下达到各系、院。

第四章 评定与发放

第七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第八条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应为在校二年级以上的学生。

第九条 按学院规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填写《陕西省高等教育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向所在 系、院提出申请。

第十条 各系、院认定工作组对递交申请的学生进行评审,提出国家励志奖学金受助学生建议名单,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该中心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确定受助学生名单。

第十一条 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将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直接上报省教育厅。

第十二条 按照教育厅批复公告,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时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五章 管理与监督

第十三条 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国家励志奖学金真正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西京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陕西省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07]26号),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我院计划内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奖学金奖励资助名额由省财政厅、教育厅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确定的总人数,综合考虑学校类别、办学层次、办学质量、在校生人数和生源结构等因素确定。

第三条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

第二章 奖励标准与基本条件

第四条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

第五条 国家奖学金必须由各部、系、院民主评议产生,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综合素质考评成绩在专业(或年级)10%前;

(四)学习态度明确,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学习成绩在专业(或年级)5%前;

(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创新能力强,各项素质特别突出;

(六)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对学院发展有突出贡献的。

(七)对于综合考评成绩和学习成绩没有进入专业(或年级)前10%,但达到专业(或年级)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达到下列之一者:

1.具有见义勇为、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或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

5.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

第三章 名额分配与预算下达

第六条 按照教育厅有关规定,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时将国家奖学金名额和预算下达各部、系、院。

第四章 评审与发放

第七条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八条 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再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校内其它奖学金(校内荣誉可兼得)。

第九条 各部、系、院认定工作组组织对递交申请的学生进行评审,提出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然后由学院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全校联评,最后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后,确定学院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

第十条 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国家奖学金学生建议名单直接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审核汇总后,在陕西省学生资助工作网页上进行公示。

第十一条 省教育厅将公示后的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报教育部审批。

第十二条 按照教育部批复公告,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时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国家奖学金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五章 管理与监督

第十三条 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

第十四条 学院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及网络等新闻媒体,对获奖学生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树立典型。要对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通过发送喜报等方式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对获奖学生要加强指导和监督,引导学生合理使用国家奖学金,鼓励他们珍惜荣誉,奋发向上。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时起施行。原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毕业生就业

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50强)

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高校创新创业50强)

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全国民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院指导服务奖

科技部国家级众创空间

陕西省高等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系)

陕西省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

陕西省示范性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机构

2019届毕业生人数6052人,人均就业岗位7.5个,学校通过举办90余场就业推荐会,提供就业岗位45000多个;

2020届毕业生人数6402人,人均就业岗位17.2个,学校通过举办143场校内就业推荐会,其中线上17场、大型8场、中小型118场,提供就业岗位111645个;

2021届毕业生人数5895人,人均就业岗位15.3个,学校通过举办215场校内就业推荐会,其中线上22场、大型9场、中型46场,提供就业岗位90361个;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我校按教育部以及考生所在省级招办的有关对少数民族的加分政策予以录取。


  中专 2022-08-08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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