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西安美术学院 | 国际关系学院 |
|---|---|---|
| 软科(综合) | - | 226 |
| 校友会(综合) | 309 | 346 |
| 武书连 | 546 | 48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64 | 24457 | 40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552 | 13289 | 443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提前批A段 | 607 | 7025 | 400 | 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提前批A段 | 592 | 9188 | 400 | 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提前批A段 | 588 | 9802 | 400 | 物理必选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提前批A段 | 588 | 9802 | 400 | 物理必选 |
西安美术学院建校于1949年,其前身为西北人民艺术学院二分部,1949年7月由山西临汾迁至西安市长安县,更名为西北军政大学艺术学院,后历经西北艺术专科学校、西北美术专科学校等阶段,于1960年5月正式定名为西安美术学院,1994年学院整体迁至西安市雁塔区含光路南段。
西安美术学院自建校以来,广纳贤才、汇聚名师,立足卓绝的延安精神和厚重的历史文化传统,传承红色基因,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艺术教育理念,为国家的建设发展培养了大批优秀艺术人才,创作了许多在中国当代美术史上具有深远影响的作品,为繁荣社会主义艺术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声誉和影响。改革开放以来,西安美术学院以育人为根本、以教学为中心、以教师为主体、以质量为生命、以繁荣文化为己任、秉承“艰苦创业,追求卓越”的精神,恪守“弘美厚德,借古开今”的校训,发挥地域优势,突出西部特色,率先将书法和民间美术纳入课堂教学,长期坚持并重视周秦汉唐历史文化、延安革命文艺、西北民族民间艺术、当代“长安画派”与“黄土画派”四大传统和绘画、书法、美术史论、中国民间美术“四大基础”教学,逐渐形成了基础雄厚、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美术教育体系。
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西安美术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专业录取规则
1、我校根据考生德智体美劳,专业、文化成绩综合评价,政治思想品德考察及体检情况进行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录取时文化成绩须达到考生高考所在省艺术类最低控制线,我校遵循考生专业志愿,优先录取报考我校为“第一院校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
2、我校面向全国招生,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招,执行全国招生计划(普通类专业除外),各地区无名额限制,不限男女生录取比例。我校对福建省等因实行「一档多投」而流失的拟录取计划,按相同专业的排名情况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替补。替补时,如遇部分省份已经录取结束,则此部分的计划将从陕西省生源中择优录取。
3、美术学类、设计学类考生(报考雕塑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美术学类校考),须参加所在省级招办组织的美术(与设计)类统考且成绩合格。
录取规则为:校考专业考试合格,文化成绩须达到考生高考所在省艺术类最低控制线,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按综合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录取时,当综合分排名并列时,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排序录取。
4、书法类考生,是否参加本省统考或要求合格按各省规定执行。
录取规则为:校考专业考试合格,文化成绩须达到考生高考所在省艺术类最低控制线,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按综合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录取时,当综合分排名并列时,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排序录取。书法类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按满分150分计算,分不是150分的折算成150分)。
5、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雕塑及书法类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专业总分÷300×60)(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750分计算,满分不是750分的折算成750分)
美术学类、设计学类按大类进行招生(雕塑专业按专业招生),录取考生须在各省录取结束,我校公布录取信息后3日内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看专业分流公告,并按要求完成培养专业(方向)志愿填报工作,综合分排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调剂分配。未按要求填报者将视为放弃专业选择,将由我校统一进行专业调剂。
6、美术理论类(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艺术管理)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相应类别统考且成绩合格,如没有相应类别统考,须参加所在省美术类统考且成绩合格。
录取规则为:文化成绩须达到考生高考所在省艺术类最低控制线,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排序录取。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
7、音乐学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相应类别统考且成绩合格。
录取规则为:文化成绩须达到考生高考所在省艺术类最低控制线,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排序录取。
8、普通类专业(艺术教育、学前教育)执行分省招生计划,录取规则为: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文科二本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排序录取。
9、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时,我们将对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进行统一折算,折算满分为750分,并按折算后的文化课相对成绩进行录取。
10、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各省有相应专业统考的,统考必须合格才能报考我校相应专业。省级统考不合格的考生,省招生部门在录取时不予投档,即使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成绩也无效。
11、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学习的要求,无色盲、色弱。
12、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在本科教学中,仅使用英语、日语教学,请非英语、日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
13、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国际关系学院地处北京海淀三山五园核心,西望颐和园,东临圆明园,毗邻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多所著名高校,精英荟萃,人杰地灵,地理位置和教育科研环境优越。
国际关系学院是一所与共和国同龄的全国重点大学,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学校注重政治建校,以服务国家发展和社会需求为核心,坚持“要求高、专而精”的办学理念,不断创新厚基础、宽口径的人才培养模式;以培养具有国际视野、人文精神、创新能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复合型卓越人才为己任,建设在国家安全、国际问题等领域特色突出的高水平大学。学校拥有博士、硕士、学士授予权。多年来为政府部门、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传播媒体等单位培养输送了大批优秀人才。许多毕业生已经成长为蜚声中外的专家学者、业务骨干。
对各省级招办给予的省级优秀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三好学生、文艺和体育特长生的加分,学院在录取时计入考生的总成绩,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国际关系学院2017年本科各专业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用人单位需求、各地生源情况等,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分配。
第十三条 学校预留计划约占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实际生源情况与计划间的不平衡。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原则。
第十四条 本校为提前批次录取院校。学校按照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计划,实行网上远程录取。高考成绩公布后,学校在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且符合学校录取标准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对于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级招生部门确认的全国性加分,但最大加分不得超过20分,并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
第十六条 各专业录取时,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和报考专业的顺序,兼顾各专业对单科成绩的要求,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学校录取标准的考生生源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且高于一志愿最低分数线30分以上的考生。
第十八条 录取女生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0%。
第十九条 我校在部分地区组织面试。2017年高考成绩公布后,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重庆市、云南省组织学校与当地省级招办划定的面试资格线上考生面试,面试资格线、时间及地点见我校本科招生网站通知。其他省市2017年不组织面试。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考生无需参加面试。
第二十条 内地新疆和内地西藏高中毕业生招生办法执行教育部统一要求。
考生须是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20周岁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