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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城乡规划录取分数多少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3-03-11 12:08:58 解决时间:2022-08-08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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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城乡规划录取分数为河北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03,最低位次是128821、内蒙古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332,最低位次是56472、江苏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283,最低位次是117367、山东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44,最低位次是169773、河南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06,最低位次是183594、湖北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13,最低位次是86587、广西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321,最低位次是107843、四川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56,最低位次是139282。
一、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城乡规划录取分数线
1.2017年城乡规划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城乡规划河北本科二批-403128821
理科城乡规划内蒙古本科二批-33256472
理科城乡规划江苏本科二批-283117367
理科城乡规划山东本科批-444169773
理科城乡规划河南本科二批-406183594
理科城乡规划湖北本科二批-41386587
理科城乡规划广西本科二批-321107843
理科城乡规划四川本科二批-456139282
二、城乡规划专业介绍
建筑类 城乡规划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层次 本科
学制 四年

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城乡规划设计与管理技能、城乡规划学科相关的知识,熟悉国家有关城乡发展和城乡规划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我国城乡及城乡规划学科发展的历史、现状及动态,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和创新能力的复合型城乡规划专业人才。学生毕业后可以在规划设计、省市规划管理、建筑设计、房地产、科研等行业,从事城乡规划、设计、管理、策划、研究等工作,并具有参加政府决策咨询、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公共政策研究、区域规划、交通和市政工程规划等相关专业规划工作的基本能力。

主要课程:城市规划专业初步、城市规划设计基础、城市规划原理、城市总体规划解析、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居住环境规划设计、中外城市建设史、中外建筑历史、城市道路与交通、城市市政工程系统规划、城市地理、城市经济、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等。

三、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18
软科(独立)
61
校友会(民办一类)
学校简介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联合社会力量以新机制、新模式于2004年创办的全日制本科院校。2013年全部专业在陕西省升入二批次本科招生。

学院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西安,位于南二环东端,西安高新技术东开发区幸福林带南段,南眺驰名中外的唐代大雁塔,北临举世闻名的明代长安城墙,东依景色怡人的浐灞生态园。学院占地面积六百余亩,距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雁塔校区三公里,交通便利,环境优雅、风格别具。学院建有高标准的教学楼、公寓楼、图书馆、餐饮服务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计算中心、室内外运动场、多媒体教室及实训基地。其中,各类实验室拥有仪器近1800套,可独立完成80余种基础实验和相关专业实验;万兆带宽专用光纤直通母体学校,共享教育资源,为培养高素质人才提供了强有力的硬件支撑。

收费项目

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按陕西省物价部门审定的标准执行。按学生所学专业的类别(非指参加高考时的考生类别)划分。暂定为:理工类12000元/学年;管理类12000元/学年;文史类10000元/学年;艺术类15000元/学年;住宿费1200元/学年。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院鼓励学生勤工助学,对品学兼优的困难学生实行专项奖励和资助,不鼓励家庭特别困难的考生报考。


招生联系方式
招生部门联系办法

地 址:西安市幸福南路109号

邮 编:710043

电 话:029-82628222 029-82628201

传 真:029-82628205

信 箱:xjdhq@126.com

 


录取方法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规则

  

(一)我院根据在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阅档案比例,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的120%控制,其中平行志愿按计划数的110%控制。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院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二)对享受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投档的考生,我院予以认可,并依据考生投档分数安排专业。

(三)普通文理类考生在专业录取时,学院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在第一、二、三、四专业志愿之间设置分数级差,级差分值为“3-2-1”,其余专业志愿平行,择优录取。不服从调配的考生,按照退档处理。

(四)初录为建筑学或城市规划专业的考生,入学后须加试徒手画(素描),加试成绩达不到专业要求的考生须调整到其它专业学习。

(五)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其文化课考试成绩中,理工类、文史类数学成绩均计入总分。

(六)艺术类艺术设计、摄影、绘画专业录取:a、生源所在地为非陕西省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招办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后,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和折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阅档案择优录取(折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省专业课统考成绩×40%);b、生源所在地为陕西省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省招办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后,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和省统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阅档案择优录取。上述专业对外语等单科成绩均有一定的要求。

(七)艺术类舞蹈学专业录取:凡参加我院专业课校考的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招办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后,按照我院专业课校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调阅档案,择优录取。凡参加所在省(市、自治区)专业课统考的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招办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后,按照所在省(市、自治区)专业课统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调阅档案,择优录取。该专业对外语等单科成绩均有一定的要求。

(八)学院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中专 2022-08-08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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