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梧州学院 | 兰州工业学院 |
|---|---|---|
| 软科(综合) | 542 | 545 |
| 校友会(综合) | 389 | 437 |
| 武书连 | 716 | 72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15 | 86616 | 348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43 | 138154 | 180 | |
| 2021 | 应用型本科 | 本科二批 | 398 | 98335 | 348 | |
| 2021 | 民族班 | 本科二批 | 389 | 104687 | 348 | |
| 2021 | 精准专项 | 本科二批 | 388 | 105366 | 348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70 | 27042 | 413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05 | 54744 | 180 | |
| 2021 | 民族班 | 本科二批 | 459 | 31176 | 413 | |
| 2021 | 精准专项 | 本科二批 | 454 | 33027 | 413 | |
| 2021 | 应用型本科 | 本科二批 | 447 | 35842 | 413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K段 | 388 | 60908 | 336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K段 | 459 | 18651 | 432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K段 | 379 | 65552 | 336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K段 | 460 | 18351 | 432 |
梧州学院前身是广西大学梧州分校,创立于1985年。2006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在广西大学梧州分校的基础上成立梧州学院,是一所多科性的地方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学校位于素有千年古城、百年商埠、世界人工宝石之都美称的梧州市桂江西畔,校园依山傍水、景色宜人。校园面积800多亩,校舍面积23万多平方米,另有发展规划用地近2000亩。学校综合教学大楼、体育馆、图书馆、11#学生宿舍楼等标志性建筑和大学生综合发展中心的建设处于广西高校前列。
对符合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照顾条件的加分考生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我校予以认可。
学校的前身是由新西兰国际友人路易·艾黎于1942年创办的培黎工艺学校,1958年改建为甘肃省机械制造学校,1962年与煤炭、电力、轻工、重工和邮电5所中专合并组建为甘肃省工业学校,1974年更名为兰州工业学校。1989年改建为兰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经教育部和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改建为兰州工业学院,2020年,学校顺利通过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80年来,学校由工而立、因工而兴、以工为荣,逐渐形成工字当头、突出应用、服务地方与行业的办学格局。
一、教育部规定照顾政策项目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可在考生统考实际成绩上加一项,作为考生的总分进行投档。录取与否由高等学校决定。
(1)烈士子女,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2)对报考汉语言授课的普通高等学校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5)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可优先录取。录取与否由高等学校决定。
(1)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2)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高校,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 27 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3)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甘肃省地方性照顾政策项目
1.长期居住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汉族考生,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2.甘肃省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考生,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
各类考生享受照顾加分在录取时不累计,考生只能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定一项进行申报。预科生、定向生、中职生、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投档录取时不享受照顾加分;艺术、体育类考生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投档录取时文化课不享受照顾加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