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 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 | 124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82 | - |
| 高职排名 | 288 | 717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83 | 0 | 14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45 | 0 | 14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10 | 175358 | 18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07 | 86475 | 180 |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成立于1985年,是乌鲁木齐市属唯一一所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改革开放后新疆成立的第一所高等职业院校。2007年,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原乌鲁木齐职业大学与乌鲁木齐成人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新的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实行区市共建、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
学校目前开设63个专业,包括国家骨干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5个,中央财政专项支持重点建设专业4个,中央财政支持服务产业能力建设专业2个,自治区示范校重点建设专业4个,自治区特色专业10个。学校生源质量和就业率始终保持良好态势,毕业生“双证书”率达到90%,就业率一直稳定在95%左右。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指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投档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学校普通高考专业录取以高考投档成绩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列,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在高考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的考生。若考生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规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我校将按照相应规定进行招生录取;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未明确规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则按相关科目高考成绩排序。比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史类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理工类按数学、语文、外语排序。所有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录取到其他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则做退档处理。
第十条 新高考模式(“3+1+2”)改革省份,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物理类考生依次按照物理、数学、语文单科成绩优先的原则,历史类考生依次按照历史、语文、数学单科成绩优先的原则录取。
第十一 与本科院校联合培养(3+2)应用型本科人才专业只招收填报该专业志愿考生。考生报考的与本科院校联合培养(3+2)应用型本科人才专业计划已满,考生服从调剂,我校调整到其他与本科院校联合培养(3+2)应用型本科人才专业。出现投档成绩同分情况时,参照第九条执行。不服从调剂的,则做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中外合作办学的专业只招收填报该专业志愿考生。如考生报考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计划已满,考生服从调剂,我校调整到其他中外合作办学的专业。出现投档成绩同分情况时,参照第九条执行。不服从调剂的,则做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报考我校普通高考文理科各专业的普通类、单列类(选考外语)、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20分(含20分)。
第十四条 单独招生、直升专的录取分别按照乌鲁木齐职业大学2022年单独招生考试招生简章、直升专招生简章中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对享受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投档按加分录取,按考分录取专业。
第十六条 报考我校音乐类(音乐制作、音乐表演)、美术类(美术教育、艺术设计、广告艺术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专业的考生在考生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音乐类、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合格线的前提下,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出现文化课成绩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七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愿》。
报考我校音乐类、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在音乐类、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出现文化课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美术教育、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工艺美术品设计等专业须有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音乐教育、音乐制作专业须有自治区音乐类专业统考合格证。


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位于贵州省贵阳市,隶属于贵州省教育厅。学校创办于1958年,2002年升格为全日制高等职业学院,校名为贵州科技工程职业学院,2007年在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等级。2009年2月经省政府批准更名为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12月经贵州省教育厅评审获省级示范建设高职学院。
学院目前设有化学工程、机电工程、管理、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建筑工程5个教学系,一个成教教学部。已涵盖化工、生物制药、机电、电气、计算机、建筑、电子商务等17个大类,32个高职专业。目前在校生人数5000余人。学院拥有一支职称、学历、年龄结构相对合理、整体素质较高的教师队伍。现有教师275人,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60人(其中教授5人)、具有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的42人、双师素质教师148人、有省管专家荣誉称号1人、享受省政府津贴专家1人, 1人被评为省级优秀教师、获全国化工名校长称号1人、获全国化工名师称号3人。近年来,本院教师主持、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国职教项目、省科学技术基金项目16项,院企合作科研项目30余项。先后荣获贵州省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贵州省教育成果三等奖及省职教科研课题一等奖、三等奖等奖项。
学院食堂实行社会化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