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乌兰察布职业学院 | 昆明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
|---|---|---|
| 高职排名 | 665 | 67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61 | 0 | 16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68 | 0 | 16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70 | 110944 | 20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12 | 153436 | 20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49 | 71486 | 200 |
乌兰察布职业学院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具有独立颁发高等学历文凭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内蒙古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优质院校。建院以来始终以校风严谨、管理规范、特色鲜明、“校企合作、订单培养”数量多、质量高享誉社会。学院占地面积900672平方米,建筑面积200869平方米,多媒体教室座位数4600个,语音教室座位数108个。图书馆藏书36.14万册,电子图书34万册,纸质专业期刊480余种,电子专业期刊5700多种。校园网宽带接入1000Mbps。建有各类实践教学场所81个,教学设备总值1.45亿元,在校生人数超过1万人。
二、报考录取原则: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者;
3、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4、填报志愿:学院欢迎考生报考我院,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学院国标码:13699、内蒙古自治区代码:792;
5、提档比例 :学院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及划定的批次、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投档比例进行提档;
6、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予以录取。
昆明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是由昆明市人民政府主办、云南省教育厅业务指导的公办专科层次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西南地区唯一一所专门培养铁道类和城市轨道交通类技术技能人才的高职学院。
学院位于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小石坝,毗邻汕昆(昆石)高速公路、昆明东绕城高速公路、石安公路、贵昆公路,路网通达,交通便利,绿树成荫,环境优美。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齐备、教学手段先进。专业师资绝大部分毕业于铁路高校对口专业或来自铁路运输生产一线,长期从事专业教学,专业功底深厚,具备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学院校舍建筑面积65419.29平方米,建有由38个实验实训室和车间组成的城市轨道交通、铁道机车车辆、铁道运输等8个实训基地(中心);拥有教学用计算机276台,有多媒体教室14间,标准语音室1间,实习实训场所建筑面积20288.26平方米,实际使用面积13567平方米;学校图书馆实行开放式借阅管理,藏书达10.1万余册。建立了主干千兆、百兆到桌面的快速动态校园网;建有功能齐全的文化体育运动场所和活动设施,充分满足了学生日常学习及校园文体生活的需要。
按照生源所在省招生考试加分政策执行。
录取规则
1、 学院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2、 同一投档批次中,充分尊重考生专业志愿,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不设专业“级差”。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对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 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如果未能按志愿进入所报考的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的,学院按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报考要求的专业。
4、 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均做退档处理:
(1)所报志愿均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
(2)服从调剂但专业计划已满,仍未能录取的;
(3)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报考要求的;
(4)各省级招生部门规定应当退档的其它情形。
5、录取时,考生成绩以省招办投档分数为准。
6、 在同一专业志愿中,当投档分数相同时,考生统考成绩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高者优先录取;考生统考成绩总分也相同时,进行单科成绩比较,分数高者优先录取(文史类单科排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单科排序为数学、语文、外语)。
7、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省(市、区),按相关省(市、区)的录取规定执行。
8、 当录取考生的数量不足以完成招生计划时,我院将根据教育部以及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征集志愿。
9、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严重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我院不予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