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

(4)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取得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4)取得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取得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7)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5)具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本职业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