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

(4)取得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4)取得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7)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2)取得本职业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5)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本《标准》业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自2007年×月×日起施行。体育经纪人。在体育市场中对运动员、活动、组织等进行中介服务的人员。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三级体育经纪人(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二级体育经纪人(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体育经纪人(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室内、外。具备一定的识别、策划、沟通、整合、执行的能力。高中以上(或同等学历)。1.7.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

本《标准》是在各有关专家和实际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完成的。参加编写的主要人员有:肖林鹏、邵淑月、王笑梅、李豪杰、靳厚忠、刘奕、杨晓晨、朱振伟、胡春旺、毛为民、朱明华;参加审定的主要人员有:张剑、倪会忠、张驰、陈蕾、周玉梅、谢朝华、谭建湘、刘勇、刘清早、高松婴,王国源、李振国、张立、翁家忍、刘葆苓、葛峰、杨一民、田志宏、肖红安、刘屯、荆峥、丁涛、王萍;对《标准》提供咨询指导的专家学者主要有:谢琼桓、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