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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学院物联网工程录取分数多少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8-08 23:16:20 解决时间:2022-08-08 14:05

满意答案

唐山学院物联网工程录取分数为河北物理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85,最低位次是101531。
一、唐山学院物联网工程录取分数线
1.2021年物联网工程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物理类物联网工程河北本科批-485101531
2.2020年物联网工程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物联网工程河北本科批554509108279
3.2019年物联网工程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物联网工程河北本科二批-478110144
4.2018年物联网工程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物联网工程河北本科二批-476106855
5.2017年物联网工程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物联网工程河北本科二批-45097878
二、物联网工程专业介绍
计算机类 物联网工程
唐山学院
层次 本科
学制 四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物联网的相关理论、方法和技能,具备电子技术、传感技术、计算机技术、无线通信网络技术、物联网系统工程等信息领域的专业知识的面向应用的高级专门人才。能够从事物联网工程的设计、开发、应用、集成、管理和维护的高层次应用型专业技术人才,学制四年。

主要课程:本专业开设物联网软件和物联网感知两个专业方向。核心课程有:程序设计基础、现代传感器技术、无线通信技术、计算机网络、单片机与接口技术、ARM处理器原理与结构、RFID技术、无线传感器网络、物联网控制设计、嵌入式应用技术、物联网软件设计、QT应用程序设计等。

择业方向:学生毕业后除继续攻读研究生外,可在科研、企业、事业、IT行业、教育和行政管理部门从事物联网感知与控制、物联网网络应用和物联网软件的开发与维护,以及物联网系统技术支持和物联网工程教学等方面的工作。

专业特色:物联网工程是唐山学院重点发展学科之一。目前挂牌唐山市物联网与移动互联新技术重点实验室一个。学生进行相应实习实践实验室5个。有唐山联通公司、唐山农牧局信息中心,唐山高新软件园等多个专业实习基地。

三、唐山学院
471
软科(综合)
490
校友会(综合)
660
武书连
学校简介

唐山学院地处中国近代工业的摇篮、素有“京东宝地”之美誉的河北省唐山市,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1956年建校,前身为建立在原唐山铁道学院(现西南交通大学)内的唐山市工业夜大学。1985年,西南交通大学智力支援唐山成立了唐山分校。1996年,学校与西南交通大学开始联办本科专业,先后培养了8届毕业生,西南交大专家组至今仍在发挥作用。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唐山高等专科学校、西南交通大学唐山分校、唐山市职工大学三校实质合并组建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唐山学院。2014年12月,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河北科技大学唐山分院实质性并入唐山学院。2015年1月,经唐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唐山市对外经济贸易学校实质性并入唐山学院。

困难生资助办法

我校认真组织学生填报《贫困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积极为贫困学生安排勤工上岗,每月按时发放劳动酬金;每年向特困学生发放院内资助金1800、1200、600不等;每年按要求评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


奖学金设置

一、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和完成学业,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有效手段;是切实履行公共财政职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必然要求。

1.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主要内容

目前,国家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首先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此外,国家还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面向高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共同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2.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必须提交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见本简介插页附表),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

3.高校资助政策实施范围

公办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享受国家的资助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办学、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6%的经费用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也可享受国家资助政策,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订。

二、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1. 资助标准

全国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中央高校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2.基本申请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④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申请、评审和发放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11月15日前完成评审。国家助学金各年按10个月发放,高校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4. 相关事项

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

1.奖励标准

每人每年5000元。

2.基本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④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申请、评审和发放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高校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4.相关事项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四、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1.奖励标准

每人每年8000元。

2.基本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④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3.评审和发放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各高校于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高校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4.相关事项

学生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均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或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目前,除少数省份外,全国大部分省份开展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具体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主要规定如下:

1. 申请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③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④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⑤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2. 办理程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3. 贷款金额

借款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

4. 贷款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入)共同负担。

5. 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六、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根据本人申请,由政府给予教育资助。

1.资助内容

一是学费资助;二是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士兵学生生活费资助;三是其他奖助学金资助。

2.资助标准

学费资助标准,按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原则上退役士兵学生应交多少学费中央财政就资助多少,最高不超过年人均6000元,高于6000元部分自行负担。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3.资助方式

学费由中央财政按标准和隶属关系补助退役士兵学生所在学校,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直接补给退役士兵学生本人。

4.资助期限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一个学制期。

七、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学费补偿及学费资助

从2009 年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毕业生,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实施一次性补偿。每学年补偿的最高金额不超过6000 元。

从2011 秋季学期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实施一次性补偿。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按照应缴纳的学费实施资助。每学年补偿资助的最高金额不超过6000 元。

所有参军入伍的高校学生必须上网登记报名(网址:http://zbbm.chsi.com.cn 或 http://zbbm.chsi.cn),填写打印《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应征入伍高校复学生学费资助申请表》,办理相应的学费补偿或学费资助申请。

八、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

1. 活动管理

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向学校提出勤工助学的申请,接受必要的勤工助学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再由学校统一安排到校内或校外的岗位上进行勤工助学活动。学校不得安排学生参加有毒、有害和危险的生产作业以及超过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健康的劳动。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学校同意,不得聘用在校学生打工。

2.时间安排

学生参加勤工助学不应当影响学业,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3.劳动报酬

学生参加校内固定岗位的勤工助学,其劳动报酬由学校按月计算。每月40个工时的酬金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可以适当上下浮动。学生参加校内临时岗位的勤工助学,其劳动报酬由学校按小时计算。每小时酬金原则上不低于8元人民币。学生参加校外勤工助学的酬金标准不低于学校所在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数额由用人单位、学校与学生协商确定,并写进聘用协议。

九、其他资助政策与措施

1. 辅助措施

各高校利用自有资金、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等,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对发生临时困难的学生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

2.“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规定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都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附: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使用说明

本简介附带《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简称《调查表》),一式两份。《调查表》是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时必须提交的证明材料。请学生如实填写该表,到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盖章。申报家庭经济困难时,向学校提交一张盖章的《调查表》原件;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时,向学校或经办银行提交另一张盖章的《调查表》原件。

附表: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学校:              院(系):           专业:         年级:   

学生本人基本情况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 族


身份证号 码


政治面貌


入学前

户 口

□城镇 □农村

家 庭

人口数


毕业

学校


个人

特长


孤 残

□是□否

单 亲

□是□否

烈士或优抚对象子女

□是□否

家庭通讯信息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区号)-

家庭成员情况

姓名

年龄

与学生

关系

工作(学习)单位

职业

年收入(元)

健康状况











































影响家庭经济

状况有关信息

家庭人均年收入        (元)。学生本学年已获资助情况                              

                                                                               。

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                 。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                   。

家庭成员因残疾、年迈而劳动能力弱情况:                                            。

家庭成员失业情况:                    。家庭欠债情况:                            。

其他情况:                                                              。

签章

学生本人


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

经办人签字:

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民政部门信息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区号)-

注:本表供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用。可复印。请如实填写,到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盖章后,交到学校。



招生联系方式
招生部门联系办法

学校全称:唐山学院

学校地址:唐山市大学西道9号;

招生咨询热线:0315-2792205

邮政编码:063000

E-Mail:tsxyzsk@tsc.edu.cn

学校官网:http://www.tsc.edu.cn

学校招生网:https://zsw.tsc.edu.cn/

 


录取方法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唐山学院2022年艺术类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唐山学院

二、学校代码:11033

三、学校层次:普通本科

四、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学院概况:唐山学院地处河北省唐山市市区,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六、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2.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3.对符合条件的加分考生或降分投档考生,根据省(市)招生委员会统一政策执行,加分在投档、分专业时均适用。

4.美术类专业本科录取规则:我校只在河北省招收美术类本科专业考生,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总成绩、省艺术统考成绩均达到河北省划定的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专业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5.同分处理办法:

美术类录取时,当有多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且多于录取计划数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总成绩较高者;若文化总成绩仍相同,依次比对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6.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和双语课程均用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需慎重填报。

7.其它未尽事宜,均按国家、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执行。

七、证书的颁发: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唐山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唐山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八、招生专业:

美术类本科招生专业有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九、收费标准:

1.美术类专业学费:本科学费8000元/人·年(如有新增专业,新增专业学费标准按省物价局批复标准执行)。

2.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住宿费分为500元/人·年、800元/人·年、1200元/人·年。

九、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北省唐山市大学西道162号

邮政编码:063000

联系电话:0315—2792205

E-mail地址:tsxyzsk@tsc.edu.cn

学校官网:http://www.tsc.edu.cn

招生网:http://zsw.tsc.edu.cn



  中专 2022-08-08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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