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山西中医药大学 | 信阳农林学院 |
|---|---|---|
| 软科(综合) | - | 410 |
| 校友会(综合) | 366 | 499 |
| 武书连 | 536 | 645 |
| 软科(医药) | 70 | -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A段 | 553 | 15176 | 50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464 | 58479 | 41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A段 | 565 | 3535 | 543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503 | 14450 | 458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78 | 43977 | 518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11 | 126766 | 40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92 | 8893 | 558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53 | 25867 | 46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66 | 195410 | 40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18 | 49952 | 466 |
山西中医药大学1982年经国务院批准筹建,1989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成立山西中医学院,2000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开始与多所高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015年成为山西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2017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山西中医药大学,同年被确定为山西省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高校。学校是教育部首批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高校、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招生院校、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委托培养高校、山西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1、我校招生工作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执行各省(区、市)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招生办公室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结合我校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按教育部有关招生来源计划编制的要求,科学、合理编制我校的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
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来源计划编制的要求科学设置预留计划,预留计划不得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并须上报主管部门审核,教育部备案,用于调节各地统考线上生源不平衡,调节平行志愿同分段考生。预留计划的使用必须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
3、根据本校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分布情况,与各省级招办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4、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进档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进档考生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根据各省(区、市)招生工作相关政策及录取进程,等待二次投档或征报志愿后投档。
采用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院校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当各省(区、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择优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次类推。
5、录取过程中,考生总分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排序。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是:
文史类:语文、数学、文科综合
理工类:数学、语文、理科综合
6、我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对进档考生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对于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7、浙江考生,录取时执行《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浙高招委〔2017〕1号)相关规定;上海考生,录取时执行《上海市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沪教考院〔2017〕17号)相关规定。我校在浙江、上海招生专业(类)对考试科目要求以两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公示为准。
8、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规则的建议,我校在当地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9、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国家教育部、卫计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10、我校本科各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日语。高职(专科)层次各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信阳农林学院是一所农林特色鲜明的公办全日制应用型普通本科学校,坐落在中国著名茶都、红色历史名城信阳市。信阳市地处河南省南部,东邻安徽、南接湖北,楚风豫韵交汇交融,素有“北国江南,江南北国”之美誉。独特的地理区位、优美的自然环境、深厚的文化底蕴,为莘莘学子学习深造提供了优越自然条件。
学校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紧紧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深入贯彻OBE教育理念,着力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育教学方法改革,全面加强专业建设、课程与教材建设、实践教学环节建设,强化质量监控,严格教学管理。坚持以项目为抓手,推动教学改革不断取得实效。近年来,学校立项教改项目115项,获省级以上教改项目15项,获省级教学成果7项;建有河南省一流本科课程9门,精品在线开放课程4门,课程思政样板课4门;编写省部级规划教材9部;获批河南省“十四五”规划教材建设项目3项。
第五章 录 取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英语专业录取以英语为外语语种 的考生,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务 必注意。
第十四条 男女生比例:招生录取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十五条 体质要求:除旅游管理(高铁乘务)、旅游 管理(空中乘务)两专业外,其他专业按照教育部、卫生 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 作指导意见》执行。旅游管理(高铁乘务)、旅游管理(空 中乘务)两专业要求:1、五官端正;2、女生身高 160cm-176cm,男生身高 170cm-185cm;3、口齿清楚、表 达流利
第十六条 录取规则
(一) 我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 报考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区、 4市),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 120%;对于实行平 行志愿的省(区、市),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 105%。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
(二)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考生档案投档至学校后, 采用专业优先的方式,根据专业计划数,按成绩从高分到 低分择优录取。即先录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若第一专业 志愿录取后未完成计划,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专业志 愿的考生,依次类推,直至完成专业计划;对于所报专业 志愿未被录取,又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参照考生所填报 的相应专业志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调剂录取;对 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同时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作退档处理;同分数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文综/ 理综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 专升本专业录取原则:专升本专业录取采用专 业优先的方式,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数考 生,按照外语、专业课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 对口类专业录取原则:对口升学专业录取采用 专业优先的方式,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数 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数学、专业课、专业基础课的顺 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艺术类专业要求文化 课考试成绩及专业测试成绩均达到有关省份相应控制分数 5线,按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 40%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 分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者按照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 绩确定考生的录退。 (六)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体育类专业要求文化课 考试成绩及专业测试成绩均达到有关省份相应控制分数 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数考生, 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文综/理综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 低分择优录取。
(七) 加降分处理: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 生工作规定执行。
(八) 录取方式: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九) 录取结果公布:被录取的考生可到相应省市区 招生信息网站查询,学校通过本校招生信息网 (http://www.xyafu.edu.cn/zsxxw/)进行公布,考生还 可拔打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376-6687698,6698022、 6698021)进行查询
艺术类专业录取:文化课考试成绩及专业测试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