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陕西科技大学 |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
|---|---|---|
| 软科(综合) | 132 | 221 |
| 校友会(综合) | 149 | 173 |
| 武书连 | 171 | 231 |
| US排名 | 1587 | 1429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484 | 36537 | 443 | |
| 2021 | 普通类 | 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 | 480 | 38494 | 443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478 | 39567 | 443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一批 | 443 | 60192 | 443 | |
| 2021 | 普通类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526 | 8190 | 499 | |
| 2021 | 普通类 | 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 | 521 | 9112 | 499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06 | 12370 | 499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460 | 49646 | 443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13 | 10829 | 499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59 | 33310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42 | 45495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533 | 52601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61 | 7795 | 466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59 | 33310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53 | 37425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地理(2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49 | 40254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38 | 48600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选1)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27 | 143719 | 20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地方专项 | 本科批 | 560 | 32675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地方专项 | 本科批 | 549 | 40254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地理(2选1) |
| 2021 | 地方专项 | 本科批 | 542 | 45495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地方专项 | 本科批 | 529 | 55884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选1)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523 | 61005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507 | 75573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56 | 9170 | 466 | 首选历史,再选化学/生物(2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55 | 9441 | 466 | 首选历史,再选化学/地理(2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54 | 9736 | 466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53 | 10025 | 466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56 | 59013 | 20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地方专项 | 本科批 | 557 | 8877 | 466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地方专项 | 本科批 | 550 | 10965 | 466 | 首选历史,再选化学/地理(2选1) |
| 2021 | 地方专项 | 本科批 | 549 | 11287 | 466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地方专项 | 本科批 | 548 | 11627 | 466 | 首选历史,再选化学/生物(2选1)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537 | 15576 | 466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陕西科技大学是我国西部地区唯一一所以轻工为特色的多科性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建设高校,是“十二五”期间陕西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是陕西省人民政府与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轻工集团公司共同建设的重点高校。学校创建于1958年,时名北京轻工业学院,是新中国第一所轻工高等学校;1970年迁至陕西咸阳,改名为西北轻工业学院;197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88所重点院校之一;1998年学校划转到陕西省,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体制;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陕西科技大学;2006年学校主体东迁西安。
本科提前批、单设本科批(A、B段)、本科一批。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尊重考生志愿、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首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学校志愿不满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
第十三条 非艺术类专业确定原则:
平行志愿:按照进档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优先,第二专业志愿及以后视为平行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
非平行志愿:以调档考生投档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数1:1划定预录取分数线。预录取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第一志愿优先,第二志愿及以后视为平行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对预录取分数线以上,因退档而产生的专业缺额由预录取分数线以下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江苏省:要求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为:选测达到BC以上,必测5合格。采用投档分调取考生档案,考生进档后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排序确定考生专业,等级顺序为A+A+、A+A、AA、A+B+、A+B、AB+、AB、B+B+、B+B、BB、A+C、AC、B+C、BC,考生投档成绩及等级相同时,则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分数排序,确定专业。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
浙江:按照浙江省专业投档规则进行录取。
上海:按照“院校专业组”投档结果进行专业组内的专业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优先,第二专业志愿及以后视为平行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
上海和浙江考生请按照本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进行志愿填报。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陕西科技大学阿尔斯特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陕西科技大学和英国阿尔斯特大学联合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招生的本科专业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080202H)、工业设计(080205H)、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901H)。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填报有该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考生入学注册后同时具有陕西科技大学和英国阿尔斯特大学的学籍。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中外教师联合执教,学制四年,灵活采取“4+0”、“3+1”或“2+2”的培养模式进行教学。学生可以在国内完成本科阶段四年的学习,三分之一的课程由外籍教师讲授;也可以自愿选择去英国阿尔斯特大学进行1至2年的课程学习。赴英学习的学生,在英期间按照英国阿尔斯特大学的标准缴纳学费。通过以上三种模式完成全部四年学业且达到授位条件的学生可同时获得陕西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英国阿尔斯特大学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录取的学生入校后不得转入其它学院学习。
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我校认可拟招生省份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联考)合格成绩,具体计划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考生需省统考(联考)专业课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所属省份规定分数线,并符合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
1.非陕西省生源:
(1)平行志愿
我校拟招生省份艺术类所在批次的志愿设置若执行平行志愿,则录取原则按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2)非平行志愿及一档多投志愿
首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满额时,再依次录取第二专业及后续专业志愿考生。录取时以艺术类省级统考(联考)专业课成绩的60%与高考文化课成绩的40%之和作为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综合分及专业成绩都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择优录取。
(3)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有特殊规定的,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并结合我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江苏省艺术类考生均按江苏省规定的基本等级要求执行。上海和浙江考生艺术类选考科目不限。
2.陕西省生源:
根据陕招办〔2018〕34号文件精神,设计学类专业按省级统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择优录取;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位次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在公布招生计划未分科类(艺术不分文理)省份,录取时文理科统一排队,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根据各省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根据生源情况,与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共同协商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七条 所有非外语专业的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八条 招生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九条 学校承认各省(区、市)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
第二十条 考生在报考本校时应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并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慎重填报专业志愿。录取后经学校体检复查不合格者或体检结果弄虚作假者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将进行资格复查,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规入学等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我校设立了陕西科技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设大学生阳光助学中心,开办助学经济实体,组织机构健全,队伍建设完善,为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2008年我校被评为“陕西省高等学校家庭经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 2011年我校被评为“全国资助工作理论研究与实践总结”一等奖。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及奖贷体系主要包括国家奖助学金、企业及个人奖助学金、校设优秀学业及优秀团体奖学金、学生勤工助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技能培训、生源地助学贷款、医疗保险等。
1、 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学年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每学年一等:3500元/人,二等:2500元/人)。
2、企业及个人奖助学金:华民慈善助学金、福慧奖助学金、华育奖助学金、黄奕聪奖学金、富士康奖助学金、“金石”奖学金、钟香驹奖学金基金、亚马逊化工奖学金、斯道拉恩索奖学金、美卓奖学金、北方窑业奖学金、友达光电奖学金、芬欧汇川奖学金、胡氏家庭奖学金、北方窑业奖助学金、蒙娜丽莎奖学金、中国皮革协会奖学金、朗盛奖学金、联丰爱心基金、达威奖学金、兴鹏实习奖学金、可利得奖学金、“克林”奖助学金、克莱恩实习奖学金、BASF奖学金、狮岭皮具创意奖学金等。
3、校设奖学金: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优秀学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文体优胜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道德风尚奖学金、阳光助学金等。
4、勤工助学:通过开办阳光文体用品中心、阳光书报亭、阳光茶坊、阳光sung酒吧等助学经济实体,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长期的勤工助学岗位。
5、经济困难学生技能培训:开办公关礼仪、社交技能、就业指导、创业培训、心理辅导、计算机、英语等免费培训班等。利用假期,搭建社会实践平台,建立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开展调研、参观学习活动。
6、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
7、医疗保险:西安市大学生医疗保险,商业保险。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成立于1958年,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建高校、湖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国家第一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湖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示范高校,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权,具有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和招收外国留学生资格。建校64年来,学校秉承“求是求新、树木树人”的校训精神,坚持内涵发展和特色发展道路,发展成为一所以林学、生态、材料为重要特色和突出优势,理、工、农、文、经、法、管、教、艺九大门类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大学。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录取原则: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省划定的相应批次艺术类或体育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分别按以下规则确定录取专业。
(一)美术设计类:视生源省份科类设置情况,按“5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50*文化成绩(含优惠分)÷文化满分”排序录取,其中高考改革省份的文化成绩只计算语文、数学和外语。同等条件下,依次比较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二)音乐、舞蹈类:区分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舞蹈学,按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录取。同等条件下,依次比较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其中,音乐表演(器乐)限招统考主专业乐器种类为:琵琶、二胡、中阮、扬琴、唢呐、笙、小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钢琴、萨克斯(只招河北考生)、古筝(只招收湖南考生)、竹笛(只招收湖南考生)。
(三)体育类:按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录取。同等条件下,依次比较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资助育人
FINANCIAL ASSISTANCE
学校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文件精神,不断完善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坚持“资助﹒育人”为根本,全方位开展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工作,我校建立了国家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社会资助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支撑体系。学生资助体系基本内容如下:
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法通过自筹的方式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的,可以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可以在户口所在地通过教育或资助部门与指定银行办理助学贷款,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 8000 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 12000 元。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均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开始偿还贷款本息,贷款期限最长 22 年。
学费补偿贷款补偿
基层就业:我校应届毕业生到湖南省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且服务期3年(含3年)以上的,国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进行一次性补偿。
应征入伍:我校学生 ( 包括在校生及 2013 届以后的毕业生 ) 应征入伍服兵役的,国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进行一次性补偿。对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入我校的,也将享受相应的学费资助。学校补偿贷款代偿标准为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代偿年限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
绿色通道
被我校录取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通过新生“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暂时不缴纳学费,入学后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申请国家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困难补助等多种形式予以资助。2020年我校有900余名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通过“绿色通道”顺利入学,并为部分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提供生活补助和爱心救助,解除其后顾之忧。
奖、助学金
学校设有国家、社会、学校各项奖学金。2020年度,我校本专科生共有2万余人次获得各类奖励、资助,奖助总金额约3000万余元。其中约1000人次获国家级奖学金。助学金现有国家、学校和社会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门设立的三种类别。2020年度发放国家助学金共2100万余元,资助标准分别为每人2200元/年、3300元/年、4400元/年,受助学生约7000人;社会捐助各项奖 ( 助 ) 学金约200 万余元,受助学生 900余人。实现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全覆盖。
勤工助学
学校设有校内固定勤工助学岗位200 余个 , 校外勤工助学岗位 2000 余个,校内勤工助学薪酬标准为 500 -1800 元 / 月。
困难补助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有困难补助,包括返乡车票补助、生活补助、雷锋超市购物卡、新生入学“爱心包”等。
资助咨询电话:0731-856230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