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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录取分数多少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8-08 17:45:16 解决时间:2022-08-08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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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录取分数为河南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306,最低位次是392493、河南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344,最低位次是225358。
一、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录取分数线
1.2020年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河南专科批370306392493
文科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河南专科批409344225358
2.2019年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河南专科批-244392618
文科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河南专科批-334213352
3.2018年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河南专科批-267367339
文科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河南专科批-388137728
4.2017年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河南专科批-354247811
理科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河南专科批-265330387
文科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河南专科批-354126026
二、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介绍
医学技术类 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
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层次 专科(高职)
学制 三年
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是培养适应我国公共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的、具有基础医学、预防医学基本理论知识和卫生检验专业知识及基本技能,能在基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级医院检验科、卫生防疫中心、质量技术监督所、海关边防检验和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等部门工作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一门学科。本专业以基础医学、卫生检验为主干学科。开设医用化学、分析化学、卫生微生物检验技术、生物材料检验、水质理化检验技术、食品理化检验技术、空气理化检验技术、生物化学检验技术、预防医学、寄生虫检验技术、实验室管理、免疫学检验技术等课程。就业去向: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临床医院检验科、地方病和职业病防治、环保部门、质量监督、海关边防检疫等机构;制药、食品与化妆品生产等企业;从事公共场所、环境、食品、职业病、传染病的卫生监测、预防与监督管理、动植物检疫等岗位工作。

三、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39
校友会(高职三类)
536
高职排名
学校简介

“殷商之源·通达商丘”。在承载着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圣贤文化的根脉之地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商丘市,坐落着一所传承百年的医学院校——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前身是始建于1921年的“归德圣保罗医院护士学校”, 历经“河南省第五护士学校”、“商丘地区卫生学校”等阶段,是河南省开办医学类专业最早的学校之一,历经百年不间断的办学传承,培育了第33届南丁格尔奖获得者吴静芳、第45届南丁格尔奖获得者宋静、美国芝加哥大学博士生导师王红卫、美国新泽西州大学博士杨德忠、同济医科大学博士马志明等数以万计的优秀医疗卫生人才,学校也成为全国唯一培养了2名南丁格尔奖章获得者的医学院校。

食堂

学校餐厅条件:

学校共有4个餐厅:百灵鸟餐厅、大榕树餐厅、悦池餐厅、梦想餐厅。包含1个河南省标准化示范学生餐厅和3个标准化学生餐厅。兼顾不同地区学生的饮食习惯和口味,酸甜香辣,品类众多,还专门为少数民族学生设有清真食堂。



招生联系方式
招生部门联系办法

咨询电话:0370-3251006、3251076、3270000

 

咨询 Q Q:2443109151

  

学校官网:http://www.sqyx.edu.cn/

  

校招生网:http://www.sqyx.edu.cn/zs/

 

联系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迎宾路666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市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学费:护理类专业5280元/生/年;其他医学类专业48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42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2000元/生/年。

住宿费标准:四人间1000元/生/年,六人间800元/生/年。



奖学金设置

  

一、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000元/年——4000元/年。学校奖学金:学校设立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学年按不同等级奖励金额:1800元、1200元、800元。

二、 勤工助学及困难资助:学校建立、健全和完善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奖减助贷补并举的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三、 申请条件和评审程序

具体申请条件和评审程序请按照《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校学字[2017]63号)。

凡在参评学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

1、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2、学籍异动未满一年者;

3、课程考核有不及格者。

四、 相关要求

1、各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要严格按照评审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网站予以公示且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各学院上报材料汇总审核后,在学生处网站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学生提出异议,一经核实,将取消该名额,且不予补报;

3、根据财务管理规定,优秀学生奖学金不准以现金形式发放,届时,学校财务处将通过银行统一发放至获奖学生的华商农业商业银行卡(由学校财务处为在校学生统一办理的银行卡)内,特告知获奖学生并注意查收。



  中专 2022-08-08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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