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 北京体育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58 | - |
| 高职排名 | 151 | 307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71 | 187331 | 20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专科批 | 353 | 194636 | 20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79 | 122976 | 20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专科批 | 364 | 133979 | 20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74 | 211632 | 20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73 | 127285 | 200 |
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是一所具有优良传统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2010年5月,被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9年7月,被确定为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2019年12月,成功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
学院始建于1950年9月,前身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工程学院财务材料系;1984年1月并入铁道部,同年6月,改为石家庄铁道学院中专部;1993年1月改建为石家庄铁路工程学校,1994年1月独立办学,隶属于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2000年7月改建升格为石家庄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03年9月更为现名;2005年8月移交河北省人民政府管理。现为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首批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首批国家职业院校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建设单位、教育部--讯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ICT师资培训基地。现有四水厂路、学府路、北二环东路、华安东路等4个校区,已立项在灵寿县建设新校区。
1.新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
2.考生身体条件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冀招委普〔2010〕9号文件要求,进校后复检。
3.在实行分批次录取的省、市、区按照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政策录取。
4.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对于分数相同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文综/理综比较单科成绩,根据分数由高到低优先分配专业。对享受加分投档的考生,按教育部及各省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5.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详见我院202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6.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康旅产业学院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转专业只限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被康旅产业学院录取的考生入学后转专业只限康旅产业学院招生专业。
7.实行专业大类招生的考生,入学一学年后,依据“志愿+成绩”的原则,分专业学习。
8.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零起点俄语。
9.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艺术类只在河北省招收艺术(文)考生,以河北省艺术类联考成绩为录取成绩。
对享受加分投档的考生,按教育部及各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北京体育职业学院是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由北京市体育局举办的一所高等体育职业院校。是在原北京市职工体育运动技术学院和北京市第二、第五体育运动学校基础上整合体育局所属资源于2008年6月创建的。
北京体育职业学院以培养优秀职业运动员为主要宗旨,兼顾社会体育和体育产业人才的培养,是北京地区唯一一所高等体育职业院校。北京体育职业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具有较深学术造诣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教练员队伍,特别是在竞技体育方面,不乏在世界体坛和全国体育界享有盛誉的权威专家。学院同时聘请知名专家学者作为客座教授,不断优化师资队伍,提高教学水平。
(一)坚持“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市的专科(高职)录取最低控制线且北京考生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中的历史、政治合格,录取时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
(三)学院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文件审查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新生报到后,身体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四)专业特殊要求:
依据各专业教学计划、学习要求以及未来发展的需求,特对报考各专业的考生提出以下要求:
考生的身体质量指数(BMI指数)须≤28,即:体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