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 丽水学院 |
|---|---|---|
| 软科(综合) | - | 424 |
| 校友会(综合) | 309 | 389 |
| 武书连 | 352 | 617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30 | 9287 | 400 | 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24 | 10574 | 400 | 物理必选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3 | 12866 | 400 | 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632 | 15833 | 495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平行录取一段 | 625 | 20754 | 49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二段 | 552 | 96318 | 266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510 | 143925 | 495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平行录取二段 | 586 | 57321 | 266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平行录取一段 | 548 | 101272 | 495 | |
| 2021 | 少数民族班 | 平行录取一段 | 501 | 154367 | 495 |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前身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创建于1960年,是原国家对外贸易部最早设置的两所本科高校之一,被誉为“中国对外经贸人才的摇篮”。1994年,学校划归上海市人民政府管理;2009年,入选世界首批、中国首家世界贸易组织(WTO)讲席院校;2013年,更名为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19年,获得WTO亚太培训中心资格,成为WTO全球7个培训伙伴中在中国内地设立的唯一区域培训合作伙伴;2021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应用经济学成为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022年,跻身上海市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地方高校行列。学校因贸易强国而生、因对外开放而兴、因全面改革而盛、因新时代开放事业而新,经过60余年的发展,已构建起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体系,在高层次、应用型、国际化经贸人才培养和国际经贸领域决策咨询研究方面取得丰硕成果,综合办学实力显著提升。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高考)成绩录取的规则:
1.投档
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2.录取
(1)按专业(类)投档省份,学校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实际投档到专业的考生予以录取。
(2)按专业组方式投档省份,学校按照“院校专业组”投档结果进行专业组内的专业录取。同一专业组内,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对达到专业组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该专业组内专业志愿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录取至该专业组内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
(3)其他省份: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录取至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
3.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间的录取级差分。同分者,志愿优先。同分同志愿者,文科考生按外语、数学、语文成绩排序,理科考生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排序;上海市等不分文理科省份考生按外语、数学、语文成绩排序;“3+1+2”模式改革省份,选考历史科目考生按外语、数学、语文成绩排序,选考物理科目考生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排序。
4.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根据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政策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加分,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最高加分不超过20分。但政策加分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
二、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三、在普通本科平行志愿批次(不含征集志愿)中,对完全服从专业调剂(含中外合作专业)且体检不受限的进档考生,学校承诺不退档。
学校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8个、优势专业2个、特色专业7个,护理学、小学教育、音乐学通过教育部专业认证;“十三五”省一流学科(生态学、民族学、机械工程、口腔医学)4个;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9个。拥有省级重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教学团队3个;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省优秀教材4部;省级精品课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7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67门。近五年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44项,省部级科研项目200多项,横向项目600多项,先后获得梁希林业科学技术一等奖、全国商业科技进步一等奖、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等奖项。
一、学校概况
丽水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普通全日制综合性公办本科高校。学校设有专门培养美术与设计类专业人才的二级学院——中国青瓷学院,另有专门培养中小学音乐师资的音乐学专业。
学校位于浙江南部的丽水市市区,交通便捷,环境超优。学校办学历史悠久,师资力量雄厚,弘扬优良校风,倾力关爱学生,综合实力逐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0年艺术类招生专业有:音乐学(师范)、美术学(师范)、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陶瓷艺术设计、摄影等。
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三、艺术类专业考试
我校不组织专业校考,承认各省的艺术类统考成绩。
四、录取原则
按照考生所在省的艺术类统考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折算而成的综合分择优录取。除福建省外,综合分计算的一般办法为:综合分=考生文化分÷高考文化总分×750×50%+考生专业分÷高考专业总分×750×50%。考生所在省教育考试院另有特别规定的,按照该省文件规定执行。
各专业对应的综合分类别如下:
1.音乐学(师范)专业,按照音乐类综合分择优录取。
2.美术学(师范)、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陶瓷艺术设计等专业,按照美术类综合分择优录取。
3.摄影专业:浙江省按照摄制类投档分择优录取,湖南省按照摄影摄像类综合分择优录取,福建省按照编导类综合分择优录取,除前述3省外的其它省份按照美术类综合分择优录取。
4.综合分相同考生录取办法,按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录取。
5.福建省艺术类综合分计算规则:
美术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
音乐、编导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3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70%。
五、附则
1.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2.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8-2271178。
4.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学院路1号;
联系部门:丽水学院招生办;
联系电话:0578-2271179,2276113(兼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ls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w.lsu.edu.cn;
本简章由丽水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各省(市、自治区)相关招生政策如有变化,则以省级招生部门颁布的当年招生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