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
|---|---|---|
| 软科(综合) | 329 | - |
| 校友会(综合) | 366 | 418 |
| 武书连 | 601 | - |
| 软科(体育) | - | 19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61 | 24381 | 400 | 物/化/生(3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59 | 24823 | 400 | 化学必选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58 | 25024 | 400 | 物理/化学(2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54 | 25900 | 400 | 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51 | 26536 | 400 | 物理必选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41 | 28484 | 400 | 物理必选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47 | 0 | - | 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45 | 47376 | 412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55 | 11468 | 454 |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成立于1960年,是一所工科见长,经、管、文、理、艺多学科并驾齐驱、协调发展,培养学以致用的应用型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地处上海浦东金桥地区,占地面积近800亩。校园内流水潺潺,绿树成荫,四季花香,风景如画。
学校现设有机械、电子、计算机、环境、管理、经济、外语、艺术等37个本科专业,以及颇具特色的30个高职专业,全面对接上海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对人才的多元化需求。目前全日制在校生近12000人,其中本科生约占73%,还有一定数量的研究生及外国留学生。
联系电话:021-50214975、 021-50217411
艺术类(设计学类)专业
◆上海考生
1.考生须参加2014年上海市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并达到该类本科专业规定的报考要求。对进档的考生,按文化投档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的合成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合成分相同时,按文化投档成绩的高低排序;文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英语成绩高低排序。
合成分=[ |
文化投档成绩(含加分) |
×50% + |
专业统考总成绩 |
×50%]×100 |
文化成绩满分 |
专业成绩满分 |
2.录取不分文、理科,统一排序。
3.凡是专业统考成绩达到上海市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前180名者,且文化投档成绩达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不再进行成绩排序,直接录取。
◆外省市考生
1.考生须参加我校招生所在省级招办组织的专业统考,并达到省级招办规定的报考要求。对进档考生,按文化投档成绩+专业统考成绩的合成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合成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
2.如省级招办对合成分有统一折算办法,则按其折算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学校录取时不分应届生活往届生,按投档分数高低择优录取。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系司法部直属唯一全日制普通高等警察院校,肩负着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特别是监狱、戒毒、社区矫正等司法机关培养德法兼修、文武兼备的高素质应用型后备人才的重要职责。学校地处河北省保定市,毗邻雄安新区,始建于1956年,原名公安部劳改工作干部学校,1983年划归司法部管理。1985年成立中央劳改劳教管理干部学院,1994年更名为中央司法警官教育学院,2002年正式建成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13年学校开始举办“服务国家特殊需求项目——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作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最高学府和刑事司法领军院校,学校全面建成了司法行政系统后备人才培养基地、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和高级警官培训基地、司法行政理论研究创新基地,被誉为我国“司法警官的摇篮”。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工作的意见》,学校享受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招录培养制度改革政策。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中路103号
邮编:071000
咨询电话:0312-5910067
传真:0312-5910065
我校所有专业均为提前批录取专业。
(一)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通知书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寄达。
(二)所有专业及专业方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二批线;对不再分别划定本科一批线和本科二批线的省份,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该省份划定的本科批线。对符合条件的投档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我校招生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进行,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在后续批次被其他高校录取。
(三)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综、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综、外语;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均相同的,优先录取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优秀的考生。
(四)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须满足学校相关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
(五)录取时严格执行已公布的招生来源计划,如个别省份生源不足,完不成招生计划,经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可将剩余计划调整到生源充足的省份。调整计划的录取仍按照符合条件的投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进行。
(六)认可省级以上相关主管部门规定的考生加分投档。
(七)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及专业方向。对于所报专业及专业方向已录满且不服从专业及专业方向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