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山东女子学院 |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 |
|---|---|---|
| 软科(综合) | 442 | 509 |
| 校友会(综合) | 464 | 398 |
| 武书连 | 679 | 68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一段 | 482 | 190879 | 444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二段 | 419 | 323481 | 150 | |
| 2021 | 校企合作 | 普通类一段 | 474 | 209057 | 444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普通类二段 | 431 | 301885 | 150 | |
| 2021 | 校企合作 | 普通类二段 | 285 | 503198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一段 | 482 | 191954 | 444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二段 | 447 | 270577 | 150 | |
| 2021 | 校企合作 | 普通类一段 | 475 | 206724 | 444 | |
| 2021 | 校企合作 | 普通类二段 | 435 | 293845 | 15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普通类二段 | 417 | 326756 | 150 |
山东女子学院是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全国3所女子普通本科高校之一。学校始建于1952年,1984年举办成人高等教育,1995年举办普通高等专科教育,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改建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16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并顺利通过评估。
学校有市中玉函校区和长清大学科技园校区,2005年9月,整体入驻长清大学城新校区。学校总占地面积1100余亩,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建有实验(训)室82个,校外实习、就业“双基地”289个。馆藏纸质图书128.67万册,电子图书162.06万册。
学校餐厅能同时容纳万余人就餐,根据学生的不同需求设立了高、中、低档、回民、川味等不同区域。学生餐厅卫生、洁净、服务热情,获得长清大学科技园第一家“标准化食堂”的称号;被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评为“食品量化分级管理A级单位”;还被山东省高校后勤管理处伙食专业委员会评为“管理工作示范单位”。
学校设有生活用品超市、电话超市、先进的智能化浴室和形象设计室等一系列生活服务设施,保证了学生日常生活的需求。学生超市设立了生活日用品、食品和文体用品等8类经营项目,基本能满足学院师生学习和生活的要求。学生超市创造了大学科技园区的多个第一:第一家取得检疫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第一家取得独立法人资格和进行税务登记;第一家由长清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12315”挂牌。
第十二条 我校在各省的招生录取批次以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的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 学校公共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本科英语、商务英语,专科大数据与会计(中澳合作办学)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
第十四条 学校男女生兼招,无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 我校执行生源所在省份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有关加分、降分录取的政策规定。
第十六条 我校根据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一)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我校在新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普通类专业的招生录取规则按照相关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投档录取规定执行。
(二)其他省份普通文理类专业录取原则
1.院校志愿: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
2.专业志愿分配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档考生按照高考分数由高到低,依次按考试所填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当考试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试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如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成绩相同时将参考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考生。
生源省(自治区)对录取规则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其中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三)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我校艺术类专业仅面向山东省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当年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有关规定制定以下录取原则:
1.本科美术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以及数字媒体艺术(校企合作)关联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专业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在进档考生中按照综合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专科美术类专业关联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专业成绩达到专科合格线),在进档考生中按综合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3.美术类专业考生在体检中是色盲者将进行退档处理。
4.本科音乐学专业使用山东省音乐类联考(山东师范大学平台)专业成绩,在进档考生中按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5.本科舞蹈学专业使用山东省舞蹈类专业统考成绩,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投档。我校在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四)专科空中乘务专业录取原则
专科空中乘务专业由我校单独组织校考,采用网络提交视频,专家集中评阅的方式进行。投档时关联合格成绩,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春季高考录取原则
春季高考招生专业按照专业类别根据考生的投档分数从高到低录取,若投档分相同,技能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果技能考试成绩再相同,依次按专业知识、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排序,录取成绩高者。
第十七条 本科音乐学专业、本科舞蹈学专业以及专科空中乘务专业,录取新生须接受学校组织的专业复核,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学校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对涉嫌犯罪的,学校将及时报案,并配合司法机关处理。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我校艺术类专业仅面向山东省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当年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有关规定制定以下录取原则:
1.本科美术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以及数字媒体艺术(校企合作)关联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专业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在进档考生中按照综合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专科美术类专业关联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专业成绩达到专科合格线),在进档考生中按综合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3.美术类专业考生在体检中是色盲者将进行退档处理。
4.本科音乐学专业使用山东省音乐类联考(山东师范大学平台)专业成绩,在进档考生中按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5.本科舞蹈学专业使用山东省舞蹈类专业统考成绩,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投档。我校在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的办学基础是创建于1949年的山东省团校。1987年,经原国家教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建立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成为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建校73年来,学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大力传承弘扬红色基因,始终与新中国同频共振、同向同行,凝练了“德才兼备,自强不息”的校训,形成了“朝气蓬勃,实事求是”的校风,培育了“自加压、共奋进、重实效、争一流”的山青精神。“青年政治”办学特色成为学校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和办学施教、事业发展的宝贵财富。
艺术类专业
(一)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播音主持类统考或联考成绩,并执行相应志愿投档规则。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河南投档成绩折算办法:文化成绩×70%+专业总成绩/专业成绩满分×750×30%。
(二)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专科)使用考生所在省舞蹈类(艺术舞蹈)统考成绩,并执行相应志愿投档规则。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类),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河南使用艺术舞蹈统考专业成绩为投档成绩,专业成绩相同依次按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相关科目分数顺序进行进行优先录取,相关科目顺序与普通类相同。
(三)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艺术设计(专科)、服装与服饰设计(专科)、艺术设计(专科中外合作办学)等使用考生所在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并执行相应志愿投档规则。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河南投档成绩折算办法:文化成绩×30%+专业总成绩/专业成绩满分×750×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