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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女子学院法律事务录取分数多少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3-03-16 09:00:54 解决时间:2022-08-08 15:49

满意答案

山东女子学院法律事务录取分数为山东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387,最低位次是215561、山东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82,最低位次是63256。
一、山东女子学院法律事务录取分数线
1.2018年法律事务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法律事务山东专科批-387215561
文科法律事务山东专科批-48263256
2.2017年法律事务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法律事务山东专科批-380215072
文科法律事务山东专科批-45567354
二、法律事务专业介绍
法律实务类 法律事务
山东女子学院
层次 专科(高职)
学制 三年

基本修业年限三年或两年* *两年制仅适用于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职业素养,掌握基本 法律理论知识和法律辅助专业知识,具备分析和解决基层常见法律事务问题的能力,从事基 层法律服务、基层法务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就业面向

主要面向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及中小企业,在基层法律服务、司法助理 以及中小企业涉法事务管理岗位,从事基层法律代理、法律咨询、法律顾问、人民调解、法 制宣传、法务管理等工作。

主要职业能力

1.具备一定的法律思维、逻辑推理能力:

2.具备分析和解答常见法律问题的咨询能力;

3.具备与当事人进行沟通能力;

4.具备和解、调解等组织协调能力;

5.具备仲裁与诉讼代理能力;

6.具备基层常用法律文书制作能力;

7.具备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等各种社会活动的团队协作能力。

核心课程与实习实训

1.核心课程

民法原理与实务、法律咨询、民间纠纷调解、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代理、中小企业法务等。

2.实习实训

在校内进行法律文书制作、法律咨询、人民调解、诉讼代理、法制宣传等实训。

在司法局(所)、街道、社区、中小企业进行实习。

职业资格证书举例

速录师法律职业资格证

衔接中职专业举例 法律事务

接续本科专业举例 法学

三、山东女子学院
442
软科(综合)
464
校友会(综合)
679
武书连
学校简介

山东女子学院是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全国3所女子普通本科高校之一。学校始建于1952年,1984年举办成人高等教育,1995年举办普通高等专科教育,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改建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16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并顺利通过评估。

学校有市中玉函校区和长清大学科技园校区,2005年9月,整体入驻长清大学城新校区。学校总占地面积1100余亩,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建有实验(训)室82个,校外实习、就业“双基地”289个。馆藏纸质图书128.67万册,电子图书162.06万册。

录取方法
录取批次的安排

第十二条 我校在各省的招生录取批次以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的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 学校公共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本科英语、商务英语,专科大数据与会计(中澳合作办学)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

第十四条 学校男女生兼招,无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 我校执行生源所在省份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有关加分、降分录取的政策规定。

第十六条 我校根据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一)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我校在新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普通类专业的招生录取规则按照相关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投档录取规定执行。

(二)其他省份普通文理类专业录取原则

1.院校志愿: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

2.专业志愿分配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档考生按照高考分数由高到低,依次按考试所填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当考试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试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如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成绩相同时将参考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考生。

生源省(自治区)对录取规则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其中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三)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我校艺术类专业仅面向山东省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当年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有关规定制定以下录取原则:

1.本科美术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以及数字媒体艺术(校企合作)关联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专业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在进档考生中按照综合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专科美术类专业关联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专业成绩达到专科合格线),在进档考生中按综合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3.美术类专业考生在体检中是色盲者将进行退档处理。

4.本科音乐学专业使用山东省音乐类联考(山东师范大学平台)专业成绩,在进档考生中按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5.本科舞蹈学专业使用山东省舞蹈类专业统考成绩,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投档。我校在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四)专科空中乘务专业录取原则

专科空中乘务专业由我校单独组织校考,采用网络提交视频,专家集中评阅的方式进行。投档时关联合格成绩,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春季高考录取原则

春季高考招生专业按照专业类别根据考生的投档分数从高到低录取,若投档分相同,技能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果技能考试成绩再相同,依次按专业知识、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排序,录取成绩高者。

第十七条 本科音乐学专业、本科舞蹈学专业以及专科空中乘务专业,录取新生须接受学校组织的专业复核,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学校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对涉嫌犯罪的,学校将及时报案,并配合司法机关处理。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我校艺术类专业仅面向山东省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当年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有关规定制定以下录取原则:

1.本科美术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以及数字媒体艺术(校企合作)关联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专业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在进档考生中按照综合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专科美术类专业关联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专业成绩达到专科合格线),在进档考生中按综合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3.美术类专业考生在体检中是色盲者将进行退档处理。

4.本科音乐学专业使用山东省音乐类联考(山东师范大学平台)专业成绩,在进档考生中按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5.本科舞蹈学专业使用山东省舞蹈类专业统考成绩,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投档。我校在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招生联系方式
招生部门联系办法

 

联系办法:

学校网站:http://www.sdwu.edu.cn

学校招生网站:http://zsxx.sdwu.edu.cn

招生办电话:0531--86526113

招生办地址: 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大学路2399号

邮编:250300

招生咨询电子邮件:sdwuzs@163.com

各学院联系电话:

教育学院:0531--86526778 

会计学院:0531--86526752

经济管理学院:0531--86526882

外国语学院:0531--86526816

旅游学院:0531--86526999

艺术学院:0531--86526771

文化传播学院:0531-86526670

社会与法学院:0531--86526779

信息技术学院:0531--86526559



 


平均伙食标准

日均20元/人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如有变动,按新的收费标准执行)。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我校自2017级开始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包括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专业注册学费按照学年收取,学分学费每个学期选课结束后根据选课、辅修、重修学分数收取,每个学分100元。



  中专 2022-08-08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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