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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海洋职业学院机电一体化技术(飞机机电设备维修方向)录取分数多少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8-08 19:12:57 解决时间:2022-08-08 15:11

满意答案

泉州海洋职业学院机电一体化技术(飞机机电设备维修方向)录取分数为福建物理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267,最低位次是116556、福建历史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256,最低位次是76873、贵州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233,最低位次是205034、贵州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231,最低位次是125193。
一、泉州海洋职业学院机电一体化技术(飞机机电设备维修方向)录取分数线
1.2021年机电一体化技术(飞机机电设备维修方向)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物理类机电一体化技术福建专科批-267116556
历史类机电一体化技术福建专科批-25676873
理科机电一体化技术贵州专科批-233205034
文科机电一体化技术贵州专科批-231125193
2.2020年机电一体化技术(飞机机电设备维修方向)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机电一体化技术福建专科批-220128336
文科机电一体化技术福建专科批-29966228
3.2019年机电一体化技术(飞机机电设备维修方向)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机电一体化技术福建专科批-244128990
文科机电一体化技术福建专科批-22672379
4.2018年机电一体化技术(飞机机电设备维修方向)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方向)福建专科批-235121857
5.2017年机电一体化技术(飞机机电设备维修方向)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机电一体化技术河北专科批-200205119
二、机电一体化技术(飞机机电设备维修方向)专业介绍
自动化类 机电一体化技术(飞机机电设备维修方向)
泉州海洋职业学院
层次 专科(高职)
学制 三年

基本修业年限三年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掌握机械加工技 术、电工电子技术、检测技术、液压与气动、电气控制技术、自动生产线技术及机电设备维 修等基本知识,具备机电一体化设备操作、安装、调试、维护和维修能力,从事自动生产线 等机电一体化设备的安装调试、维护维修、生产技术管理、服务与营销以及机电产品辅助设 计与技术改造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就业面向

主要面向机电一体化设备制造和应用企业,在机电一体化技术及工业自动化技术领域, 从事机电一体化设备操作、安装调试、维护维修、现场技术管理、服务与营销,以及机电产 品的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机电产品辅助设计与技术改造等工作。

主要职业能力

1.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

2.具备机电设备和自动化生产线的安装、调试、运行和维护维修能力;

3.具备一般机电一体化设备营销和售后服务能力;

4.具备进行装备制造类企业生产现场技术管理的能力:

5.具备机电产品质量检验和管理能力;

6.掌握阅读及绘制零件图、装配图、原理图和接线图的方法,能识读机电产品和自动化 生产线装配图、接线图;

7.熟悉机电一体化设备操作规程与规范,能正确使用工具、量具、仪器仪表及辅助 设备;

8.熟练操作机床完成工件加工。

核心课程与实习实训

1.核心课程

机械制图、机械设计与加工、气动与液压技术、电工与电子、电气控制与PLC、自动生 产线、工业机器人技术、机电设备维护维修与管理等。

2.实习实训

在校内进行钳工、机加工、数控加工、电子产品设计与制作、小型设备电气系统安装与 调试、自动生产线安装与调试等实训。

在机电一体化设备制造和应用企业进行实习。

职业资格证书举例

机修钳工数控机床操作工 电工

衔接中职专业举例

机电技术应用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机械制造技术

接续本科专业举例

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三、泉州海洋职业学院
学校简介

泉州海洋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纳入全国高考统招计划,具有独立颁发国家学历证书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坐落在中国东南沿海著名的侨乡、历史闻名的东方第一大港、中国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福建省泉州市——泉州湾南岸。校园依山面海,风景秀丽。

学院投资人蔡天真先生,泰山石油(新加坡)有限公司董事长,祖籍石狮,旅居新加坡,热心家乡公益和慈善事业,曾先后两次获福建省政府立碑表彰。蔡天真先生多年来对于海洋产业、海洋信息、海洋各类人才市场需求都有非常深入的参与和了解,于2005年回国投资建设学院,并于2009年正式招生,致力于为国家培养涉海专业人才。

收费项目



奖学金设置


一、考生报考奖励政策

 1.学院2017年继续实施考生奖励政策,对高考成绩达到本科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报读我院奖励3000元;达到本科线以上的考生报读我院奖励5000元(奖励采取减免学费的方式,平均分三年实施)。

 2.五年专的考生不享受奖励政策。

二、学生资助政策

 奖学金

 1.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

 2.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

 3. 国家助学金(覆盖面20%)4000元/人和2500元/人两档。

 4. 校级奖学金(覆盖面31%)1500元/人。

 5. 永莉奖学金:每年总额5万元的奖学金,奖励50名品学兼优的学生。

 6. 企业奖学金:合作企业每年出资奖励合作办学专业学生。

  学生资助

 1. 勤工助学:学院每年拿出15万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补贴。

 2. 学费减免:为符合条件的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减免学费。

 3. 生源地助学贷款:通过生源地贴息贷款的方式解决学费问题。

 学生还可以利用到合作企业参加顶岗实习或假期实践的方式赚取费用。

三、政府学费补贴政策

 学费补贴对象

 根据泉教高[2016]9号文件——《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对泉州市高职院校部分专业实施减免学费的通知》,2016年起,凡报读我院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工程技术和海洋工程技术四个专业的学生,在校就读期间,每年可以享受6000元政府财政补贴。


为了调动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使得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高质量专业技术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奖条件
1、凡入学本校在籍注册一学年以上的全日制学生可参加本奖学金的评定。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德,关心集体,热爱劳动,认真执行大学生守则,服从学校各项管理。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态度诚恳踏实,富有进取精神,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积极参加学校或班级组织的各种学习活动,在实习、实践等活动中成绩显著,学年内各考试、考查课程全部及格,名次位居班级前30%。
4、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身体健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一般能通过《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该奖学金的评定: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者;
(2)凡本学年中违反校纪校规,违反社会公德,受到学校党、团、行政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者;
(3)学年中考试或考查成绩有任何一门课程不及格者;
(4)综合测评不及格,德、智、体三个分项有任何一项不及格者;
(5)公益劳动课成绩低于中,日常行为考核分低于80分者;
(6)有抽烟、酗酒等不良嗜好者;
(7)其他明显不符合评奖条件者。
6、特等奖:综合测评成绩应在90分以上专业前5%;
一等奖:综合测评成绩应在85分以上专业前10%;
二等奖:综合测评成绩应在80分以上专业前15%;
三等奖:综合测评成绩应在70分以上专业前20%。
二、奖学金等级、金额和比例
特等奖  1500元/人年  占各专业年级总人数的1%;
一等奖  1000元/人年  占各专业年级总人数的5%;
二等奖  500元/人年  占各专业年级总人数的10%;
三等奖  300元/人年  占各专业年级总人数的15%;
获省级优秀集体称号的班级,二等奖学金比例增加1%,三等奖学金比例增加2%;
获校优秀集体称号的班级,三等奖学金比例增加2%。
三、评奖办法    
1、每学年评定一次,时间在十月份(毕业班学生除外);
2、毕业班第三学年以第五学期的成绩发学期奖学金,各奖金比例不变;
3、评奖工作由辅导员负责具体组织并初审,初审结果报学生处审核后报主管院长审批;
4、在同等条件下,家庭困难学生应优先考虑;
5、学年奖学金评审应严格把关,做到宁缺勿滥。
四、本办法自2012年9月1日起实行。
五、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大道海洋生物科技园区
困难生资助办法

一、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分两等:一等国家助学金资助特困生,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资助贫困学生,标准为每人每年2500元。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是学院本学年认定的困难学生。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

(一)特困生认定标准及范围

家庭人均收入在我院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下,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列为特困生:

1.孤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且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单亲或父母年事已高、患病长期卧床家庭缺乏劳动力,家庭又无固定经济来源且亲友无资助能力者;

3.家庭被地方政府列为特困户,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

4.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

5.其它特殊情况导致经济十分困难,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

(二)困难生的认定标准及范围

家庭经济困难,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列为困难生:

1.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者;

2.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经济条件差,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者;

3.父母为残疾人或有重病在身,导致家庭经济困难者;

4.双亲或一方下岗(失业)、生活特别困难者;

5.家庭经济困难且有两个以上子女同时接受非义务教育的;

6.其它情况导致家庭经济贫困,无力支付在校期间必要的学习和生活费用的。

四、助学金评定程序

(一)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有关规定,向学院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应证明及《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二)各系按照下达的指标,严格按照组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等级来进行评选和审核,评出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并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各系将最终评选名单报院学生处。学生处对各系审核上报的候选人进行审批,并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学生为国家助学金获得者。

   五、受助学生人数

(一)特困生依照规定按在校生5%分配各系(或辅导员);

(二)困难生依照规定按中学生15%分配各系(或辅导员)。

六、时间节点

1. 9月22日—2010年10月9日,学生申请。

2. 9月28日—2010年10月10日,系审核并公示。

3. 10月16日—2010年10月25日,学院审批。

4. 10月25日—2010年10月31日,上报省教育厅。

各系评选时必须严格按照组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等级来进行评选和审核,确保获助学生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泉州海洋职业学院 学生处


  中专 2022-08-08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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