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齐鲁理工学院 | 烟台科技学院 |
|---|---|---|
| 软科(民办) | 8 | - |
| 软科(独立) | - | 86 |
| 校友会(民办一类) | 4 | - |
| 校友会(民办二类) | - | 79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一段 | 458 | 245801 | 444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二段 | 178 | 543343 | 150 | |
| 2021 | 校企合作 | 普通类一段 | 459 | 243209 | 444 | |
| 2021 | 校企合作 | 普通类二段 | 238 | 533244 | 15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普通类二段 | 225 | 537306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一段 | 471 | 216808 | 444 | |
| 2021 | 校企合作 | 普通类一段 | 466 | 227723 | 444 |
齐鲁理工学院(原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普通本科高校,学院具有国家统招普通本科、专科,对口普通本科、专科等办学层次。
齐鲁理工学院设有济南、曲阜两个校区。济南校区位于济南东部大学城,曲阜校区位于孔子故里曲阜市。校园占地1200余亩,校舍建筑风格独特,学习环境优雅,具有浓厚的学术和科技文化氛围。学院以本科教育为主,本科生占在校生总数98%。学院下设9院2部,即:机电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护理学院、计算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基础部和思政部。开设29个本科专业和28个专科专业。
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执行。
艺术专业录取办法: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控制分数后,按考生术科(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往届考生与应届考生一视同仁。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成立于2005年,是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具有颁发国家承认的统招本、专科学历资格,并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
学校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优秀旅游城市、中国葡萄酒名城,素有“人间仙境”美誉的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中国古代四大名楼”之一的蓬莱阁就坐落在这里。学校占地16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76万余册,现有全日制在校生9500余人,教学仪器设备总价值6000多万元,基础设施完备,教学科研条件优越,环境优雅,风景秀丽,气候宜人,是一所环境优美的滨海大学。
严格执行国家确定的高考加分项目,具体加(降)分项目和分值是:
(一)烈士子女,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20分以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二)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三)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四)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10分之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根据国家教育部及各省(市、区)的招生规定,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
普通文史、理工类录取原则:
1.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院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
2.各录取批次录取原则: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3.进档考生排序方法: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4.录取专业确定办法:学院尽量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并根据第一专业志愿报考人数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各专业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5.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我院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成绩。
1.山东省内计划: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专业使用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成绩,高考成绩达到山东省规定的艺术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综合分从高到低规定的比例投档,学校按综合分确定录取专业;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舞蹈编导、录音艺术专业使用我院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高考成绩达到山东省规定的艺术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按规定的比例投档,学院按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2.山东省外计划: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艺术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所在省份招生政策执行。
3.美术类专科专业使用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使用综合分(与本科同类专业折算办法相同)投档录取。非美术类专科专业认同所有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合格成绩,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对于文理兼招的艺术类专业,该专业录取时根据录取原则按文、理科招生计划分别排序录取。
我校录取新生时遵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省、市、区的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德、智、体全面衡量,按考生高考成绩及志愿顺序录取的原则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