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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师范大学生态学录取分数多少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8-09 08:33:35 解决时间:2022-08-08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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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师范大学生态学录取分数为天津综合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33,最低位次是26356、福建物理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00,最低位次是53179、山东综合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85,最低位次是184526、海南综合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34,最低位次是22479、四川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78,最低位次是128370。
一、青海师范大学生态学录取分数线
1.2021年生态学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综合生态学(“+”)天津本科批A段-53326356
物理类生态学福建本科批50250053179
综合生态学山东普通类一段-485184526
综合生态学海南本科批-53422479
理科生态学(民族)四川本科二批501478128370
二、生态学专业介绍
生物科学类 生态学
青海师范大学
层次 本科
学制 四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生物学及其他相关自然科学基础知识,系统地掌握生态学专业理 论和知识,具有开展生态学实验和野外实践的技能,能在与生态学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 环保、规划等教学与科研单位、职能部门和企业从事生态学教学、科研、技术开发等工作,具有良 好科学素养和创新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生物学、生态学方面的基本理论和知识,学习相关的数理化 基础和人文社科知识,接受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方面的创新思维和科学研究训练,掌握扎实 的学科理论和基础知识,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及一定的教学、科研和管理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丰富的人文科学素养;

2.掌握数理化、生物学、生态学、环境科学、计算机与信息科学的基本知识和理论;

3.掌握生态学研究、生态监测与评价、区域规划与自然保护、生态管理的基本技术;

4.具有开展生态学调查、实验、规划、管理与教育的初步能力;

5.熟悉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等相关方针、政策和法规;

6.了解生态学的历史、现状、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7.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批判性思维能力,具有适应社会需求、 继续深造的潜能,以及应对危机与突发事件的初步能力;

8.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和初步的交流、竞争与合作能力。

主干学科:生物学、环境科学。

核心知识领域:生命的化学分子基础、细胞的结构与功能及其重要生命活动、动植物体的结 构与功能、微生物的特征与代谢、生物多样性与进化、生物与环境、生物的遗传与变异、生态统计 学基础。

核心课程示例(以下课程按每16学时折合1学分):

示例一:动物生物学(理论课48学时,实验课32学时)、植物生物学(理论课48学时,实验 课32学时)、微生物学(理论课48学时,实验课32学时)、生态学(理论课48学时,实验课32学 时)、细胞生物学(理论课48学时,实验课32学时)、分子生物学(理论课48学时,实验课32学 时)等。

示例二:生态学(含实验96学时)、植物分类学(32学时)、植物生态生理学(48学时)、自然 资源生态学(48学时)、土壤学(48学时)遥感与地理信息系统(48学时)、生物统计学(48学 时)等。

示例三:普通生物学(理论课48学时,实验课16学时)、普通生态学(64学时)、环境科学概 论(48学时)、环境分析化学(理论课40学时,实验课16学时)、基础生物化学(理论课48学时, 实验课16学时)、基础微生物学(理论课32学时,实验课8学时)、生物统计与实验设计(48学 时)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生态学野外实习、综合实践、毕业论文等。

主要专业实验:植物生物学实验、动物生物学实验、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实验、微生物学实 验、生态学实验等。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理学学士。

三、青海师范大学
259
软科(综合)
230
校友会(综合)
569
武书连
学校简介

简史 青海师范大学坐落于西海锁钥、海藏咽喉的高原古城西宁,始建于1956年,初名青海师范专科学校,1958年升格为青海师范学院,1984年更名为青海师范大学。1997年后,青海教育学院、青海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青海省水利学校、青海省银行学校陆续并入,共同组建形成了新的青海师范大学。

地位 历经66年的开拓进取,学校已形成具有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完备教育体系,学科专业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大门类,是一所具有教师教育、民族教育和高原地域特色的文理工管法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省属重点大学。学校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是首届“全国文明校园”、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项目单位”、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全国培养高水平运动员试点院校。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2019年青海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照教育部及省级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和《青海师范大学章程》,为保证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原则。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校内相关机构、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青海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办学地点

第四条  城北校区: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海湖大道延长段38号;城西校区:青海省西宁市城西五四西路38号。

第三章 办学性质

第五条  青海师范大学为青海省省属普通高等院校。

第六条  青海师范大学主管部门为青海省教育厅。

第四章  招生机构

第七条  青海师范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八条  青海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认真落实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和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第九条  学校纪委(监察审计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五章 录取条件

第十条青海师范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相关文件要求,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等情况,确定来源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  考试须在相应批次报考我校专业且政审、体检合格、高考成绩符合所在省级招委会划定录取分数线,报考体育类、艺术类的考生须专业测试合格。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总原则为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及考生志愿按省级招生机构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三条  体育教育专业录取原则为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体育单招考生的录取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执行。考生身高、视力等不得低于教育部及省级招委会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专业测试成绩合格,报考美术类专业、音乐类专业、舞蹈学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除另有规定外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所有专业考生的语种要求为英语。

第十六条  相关考试科目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

第十七条  在顺序志愿投档批次中,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考生专业志愿优先,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所填报专业录取满额且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可在未录取满额的其他专业中进行调剂;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在平行志愿投档批次中,仍按上述规则录取。

第十八条  报考本科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要求90分以上。

第十九条  各专业录取的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二十条  对符合加分或降分条件考生,按省级招委会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当生源不足时,本校可对招生专业计划给予调整。

第二十二条  本校所有专业无往届生、应届生限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我校按照《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等教育学费标准及试行学分制收费办法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18〕471号)核定批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四条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海湖大道延长段38号青海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电话(传真):0971-6318787,网址:Http://zsb.qhnu.edu.cn,Email:zsb1@qhnu.edu.cn。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其他我校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青海师范大学招生委员会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及有关规定进行补充。

第二十七条 如遇教育部、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根据相关政策相应修订。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青海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招生联系方式
招生部门联系办法

学校网址:http://www.qhnu.edu.cn

招生办邮箱:zsb@qhnu.edu.cn

咨询电话:0971-6318787


奖学金设置

    


通讯地址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海湖大道延长段38号 青海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810008
  中专 2022-08-08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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