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青海师范大学 |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
|---|---|---|
| 软科(综合) | 259 | 312 |
| 校友会(综合) | 230 | 418 |
| 武书连 | 569 | 58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段 | 372 | 11437 | 330 | |
| 2021 | 优师专项计划 | 本科提前批 | 454 | 3985 | 330 | |
| 2021 | 藏文班 | 本科一段 | 436 | 5237 | 330 | |
| 2021 | 藏文预科班 | 本科一段 | 394 | 9019 | 330 | |
| 2021 | 预科班 | 本科一段 | 341 | 15421 | 32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段 | 426 | 3453 | 405 | |
| 2021 | 优师专项计划 | 本科提前批 | 478 | 1445 | 405 | |
| 2021 | 藏文班 | 本科一段 | 469 | 1709 | 405 | |
| 2021 | 藏文预科班 | 本科一段 | 455 | 2206 | 405 | |
| 2021 | 预科班 | 本科一段 | 408 | 4425 | 39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94 | 70646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地理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89 | 73136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30 | 51772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思想政治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27 | 53339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9 | 57553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7 | 58641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生物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3 | 60757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2 | 61264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2 | 61264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09 | 62933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选1) |
| 2021 | 地方专项计划 | 本科批 | 513 | 60757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505 | 65016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487 | 74182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49 | 16711 | 463 | 首选历史,再选思想政治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49 | 16711 | 463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44 | 18433 | 463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44 | 18433 | 463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25 | 25736 | 463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地方专项计划 | 本科批 | 546 | 17758 | 463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简史 青海师范大学坐落于西海锁钥、海藏咽喉的高原古城西宁,始建于1956年,初名青海师范专科学校,1958年升格为青海师范学院,1984年更名为青海师范大学。1997年后,青海教育学院、青海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青海省水利学校、青海省银行学校陆续并入,共同组建形成了新的青海师范大学。
地位 历经66年的开拓进取,学校已形成具有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完备教育体系,学科专业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大门类,是一所具有教师教育、民族教育和高原地域特色的文理工管法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省属重点大学。学校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是首届“全国文明校园”、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项目单位”、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全国培养高水平运动员试点院校。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总原则为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及考生志愿按省级招生机构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三条 体育教育专业录取原则为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体育单招考生的录取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执行。考生身高、视力等不得低于教育部及省级招委会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专业测试成绩合格,报考美术类专业、音乐类专业、舞蹈学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除另有规定外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所有专业考生的语种要求为英语。
第十六条 相关考试科目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
第十七条 在顺序志愿投档批次中,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考生专业志愿优先,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所填报专业录取满额且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可在未录取满额的其他专业中进行调剂;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在平行志愿投档批次中,仍按上述规则录取。
第十八条 报考本科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要求90分以上。
第十九条 各专业录取的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二十条 对符合加分或降分条件考生,按省级招委会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当生源不足时,本校可对招生专业计划给予调整。
第二十二条 本校所有专业无往届生、应届生限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五章 录取条件
第十条青海师范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相关文件要求,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等情况,确定来源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 考试须在相应批次报考我校专业且政审、体检合格、高考成绩符合所在省级招委会划定录取分数线,报考体育类、艺术类的考生须专业测试合格。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总原则为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及考生志愿按省级招生机构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三条 体育教育专业录取原则为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体育单招考生的录取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执行。考生身高、视力等不得低于教育部及省级招委会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专业测试成绩合格,报考美术类专业、音乐类专业、舞蹈学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除另有规定外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所有专业考生的语种要求为英语。
第十六条 相关考试科目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
第十七条 在顺序志愿投档批次中,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考生专业志愿优先,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所填报专业录取满额且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可在未录取满额的其他专业中进行调剂;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在平行志愿投档批次中,仍按上述规则录取。
第十八条 报考本科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要求90分以上。
本校所有专业无往届生、应届生限制;无男、女比例限制。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主要特色,教育学、理学、工学、文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为支撑的省属普通本科院校,是湖北省教师教育的重要基地之一。学校前身是1931年创立的湖北省立教育学院。2003年和2009年,湖北省工业学校、湖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先后整体并入。2007年改制更名为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12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湖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机构——湖北省普通教育干部培训中心、湖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设在学校,在服务、引领全省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建校80多年来,学校培养了近20万名优秀毕业生,为基础教育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录取规则(摘录2016年招生章程)
第十二条 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各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各批次录取分数线和有关政策规定。
第十三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20%,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根据生源分布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和调档比例,对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则从高分到低分调阅第二志愿的考生档案。
第十四条 优录考生按投档总分参与排序。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三好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各种竞赛中获奖、有小发明创造、有文艺或体育特长的考生及我校优质生源基地考生。
第十五条 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遵循分数优先原则。对实行非平行志愿志愿投档的省份,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遵循志愿优先,再分数优先原则。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则按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满足,考生所有志愿均不能满足若服从调剂,则安排在其它相近专业录取,若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未明确表示服从专业调剂者,一律视为不服从专业调剂。
内蒙古自治区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英语类专业限招英语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应试语种(我校所设相关外语课程均为英语)。本科英语专业要求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及格以上。
第十七条 我校认可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联)考成绩,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联)考成绩必须达到各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报考我校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专业的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投档成绩按各省规定换算标准执行,若各省没有统一换算标准,则按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加优录分)×40%+专业成绩×60%]排序,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排序。
报考我校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方向)的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投档成绩按各省规定换算标准执行,若各省没有统一换算标准,则按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加优录分)×40%+专业成绩×60%]排序,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排序。报考音乐表演(声乐方向)专业的考生必须无肢体残疾,男生身高要求1.70m以上,女生身高要求1.60m以上。
报考我校体育类的湖北考生则按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规定的录取办法录取。
第十八条 部分专业按大类招生
小学教育、教育学按教育学类招生,市场营销、物流管理按管理类招生,按大类招生专业,第一学年按专业大类培养,第二、三、四学年根据学生成绩和兴趣,分专业培养。
我校面向湖北招收的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和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科),只录取填报该专业的考生,录取后原则上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就读。
第十九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二十条 所有专业不限男女比例,但某一专业若男女比例严重失调,则在同等条件下适当考虑所占性别比例小的考生。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二十一条 凡填报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志愿的投档考生,按规定录取后一律不换录、不退档。
艺术类录取规则(摘录2016年招生章程)
第十七条 我校认可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联)考成绩,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联)考成绩必须达到各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报考我校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专业的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投档成绩按各省规定换算标准执行,若各省没有统一换算标准,则按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加优录分)×40%+专业成绩×60%]排序,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排序。
报考我校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方向)的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投档成绩按各省规定换算标准执行,若各省没有统一换算标准,则按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加优录分)×40%+专业成绩×60%]排序,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排序。报考音乐表演(声乐方向)专业的考生必须无肢体残疾,男生身高要求1.70m以上,女生身高要求1.60m以上。
报考我校体育类的湖北考生则按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规定的录取办法录取。
第二十条 所有专业不限男女比例,但某一专业若男女比例严重失调,则在同等条件下适当考虑所占性别比例小的考生。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摘录2016年招生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