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数学科学的基本理论与基本方法、具有运用数学知识和使用计算 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接受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能在科技、教育、经济和金融等部门从事研究 和教学工作,在生产、经营及管理部门从事实际应用、开发研究和管理工作,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 位的创新型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数学和应用数学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并接受数学建模、计 算机和数学软件方面的基本训练,在数学理论和应用两方面都受到良好的教育,具有较高的科学 素养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具备科学研究、教学、解决实际问题及软件开发等方面的基本能力和较 强的更新知识的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具有比较扎实的数学基础,接受严格的科学思维训练,初步掌握数学科学的思想方法;
2.具有运用数学知识建立数学模型以解决实际问题的初步能力和进行数学教学的能力;
3.了解数学科学发展的历史概况以及当代数学的某些新发展和应用前景;
4.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包括常用语言、工具软件及数学软件),具有编写简单程序的能力;
5.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以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 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
6.师范类毕业生还应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素养,了解教育法规,掌握并能初步运用教育学、 心理学以及数学教育学的基本理论,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主干学科:数学。
核心知识领域:几何、分析、代数、微分方程、概率统计、数学建模、数值计算。
核心课程示例:
示例一:数学分析I-Ⅲ(288学时)、高等代数I-Ⅱ(192学时)、解析几何(80学时)、初等 数论(32学时)、近世代数基础(32学时)、常微分方程(64学时)、拓扑学(48学时)、理论力学 (48学时)、大学物理(64学时)、实变函数(64学时)、复变函数论(64学时)、数理统计(64学 时)、泛函分析(64学时)、偏微分方程(64学时)、科学计算(64学时)、随机过程(64学时)。
示例二:数学分析I-Ⅲ(378学时,含习题课)、高等代数I-Ⅱ(198学时)、解析几何(72学 时)、常微分方程(72学时)、复变函数I(72学时)、概率论与数理统计I-Ⅱ(144学时)、微分几 何(72学时)、抽象代数(72学时)、实变函数I(72学时)、泛函分析(双语)(72学时)、数学模型 与数学软件(72学时)、数值分析(72学时)、普通物理学I-Ⅱ(180学时,含实验)、计算机基础 (72学时)、C语言程序设计(108学时,含实验)。
示例三:数学分析I-Ⅲ(324学时)、高等代数I-Ⅱ(198学时)解析几何(72学时)、C语 言(90学时)、普通物理(108学时)、概率与统计(90学时)、数学软件(54学时)、数学建模(72学 时)、近世代数(54学时)、常微分方程(54学时)点集拓扑(72学时)、实变函数(72学时)、中学 数学教材教法(54学时)、微分几何(54学时)、复变函数(54学时)、初等数论(36学时)、泛函分 析(54学时)。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学术与科技活动、课程设计及实验、毕业实习及社会调查(实践)、毕 业论文(设计)等。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理学学士。
| 年份 | 地区 | 类型 | 专业名称 | 最低分 | 批次 |
|---|---|---|---|---|---|
| 2021 | 天津 | 综合 |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类) | 517 | 本科批A段 |
| 2021 | 海南 | 综合 | 数学与应用数学(“2+2”,(师范类) | 573 | 本科批 |
| 2021 | 重庆 | 物理类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543 | 本科批 |
| 年份 | 地区 | 类型 | 专业名称 | 最低分 | 批次 |
|---|---|---|---|---|---|
| 2020 | 天津 | 综合 |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类) | 558 | 本科批A段 |
| 2020 | 海南 | 综合 |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类) | 567 | 本科批 |
| 2020 | 重庆 | 理科 |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类) | 492 | 本科二批 |
| 年份 | 地区 | 类型 | 专业名称 | 最低分 | 批次 |
|---|---|---|---|---|---|
| 2019 | 天津 | 理科 |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类) | 490 | 本科批A段 |
| 2019 | 重庆 | 理科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521 | 本科二批 |
| 年份 | 地区 | 类型 | 专业名称 | 最低分 | 批次 |
|---|---|---|---|---|---|
| 2018 | 天津 | 理科 |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 462 | 本科批 |
| 2018 | 天津 | 理科 |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类) | 462 | 本科批A段 |
| 2018 | 海南 | 理科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585 | 本科批 |
| 2018 | 重庆 | 理科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508 | 本科二批 |
| 年份 | 地区 | 类型 | 专业名称 | 最低分 | 批次 |
|---|---|---|---|---|---|
| 2017 | 河北 | 理科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476 | 本科二批 |
| 2017 | 山西 | 理科 |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类) | 432 | 本科二批A段 |
| 2017 | 湖南 | 理科 |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 444 | 本科二批 |
| 2017 | 海南 | 理科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582 | 本科批 |
| 2017 | 重庆 | 理科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482 | 本科二批 |
| 2017 | 四川 | 理科 |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 515 | 本科二批 |
| 地区 | 类型 | 专业名称 | 批次 | 学制 | 人数 |
|---|---|---|---|---|---|
| 天津 | 综合 |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类) | 本科批A段 | 四年 | 5 |
| 辽宁 | 物理类 |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类) | 本科批 | 四年 | 2 |
| 福建 | 物理类 |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类) | 本科批 | 四年 | 4 |
| 江西 | 理科 |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类) | 本科二批 | - | 5 |
| 山东 | 综合 |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类) | 普通类一段 | 四年 | 3 |
| 河南 | 理科 |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 本科二批 | 四年 | 5 |
| 湖北 | 物理类 |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类) | 本科批 | 四年 | 3 |
| 广东 | 物理类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本科批 | 四年 | 5 |
| 广西 | 理科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本科二批 | 四年 | 5 |
| 重庆 | 物理类 |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类) | 本科批 | 四年 | 5 |
| 四川 | 理科 |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 本科二批 | 四年 | 6 |
| 贵州 | 理科 |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 本科二批 | 四年 | 4 |
| 云南 | 理科 |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类)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四年 | 5 |
| 西藏 | 理科 |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类) | 本科二批 | 四年 | 2 |
| 甘肃 | 理科 |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类) | 本科二批K段 | 四年 | 5 |
| 新疆 | 理科 |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类) | 本科二批 | 四年 | 2 |
简史 青海师范大学坐落于西海锁钥、海藏咽喉的高原古城西宁,始建于1956年,初名青海师范专科学校,1958年升格为青海师范学院,1984年更名为青海师范大学。1997年后,青海教育学院、青海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青海省水利学校、青海省银行学校陆续并入,共同组建形成了新的青海师范大学。
地位 历经66年的开拓进取,学校已形成具有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完备教育体系,学科专业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大门类,是一所具有教师教育、民族教育和高原地域特色的文理工管法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省属重点大学。学校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是首届“全国文明校园”、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项目单位”、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全国培养高水平运动员试点院校。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总原则为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及考生志愿按省级招生机构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三条 体育教育专业录取原则为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体育单招考生的录取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执行。考生身高、视力等不得低于教育部及省级招委会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专业测试成绩合格,报考美术类专业、音乐类专业、舞蹈学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除另有规定外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所有专业考生的语种要求为英语。
第十六条 相关考试科目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
第十七条 在顺序志愿投档批次中,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考生专业志愿优先,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所填报专业录取满额且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可在未录取满额的其他专业中进行调剂;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在平行志愿投档批次中,仍按上述规则录取。
第十八条 报考本科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要求90分以上。
第十九条 各专业录取的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二十条 对符合加分或降分条件考生,按省级招委会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当生源不足时,本校可对招生专业计划给予调整。
第二十二条 本校所有专业无往届生、应届生限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五章 录取条件
第十条青海师范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相关文件要求,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等情况,确定来源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 考试须在相应批次报考我校专业且政审、体检合格、高考成绩符合所在省级招委会划定录取分数线,报考体育类、艺术类的考生须专业测试合格。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总原则为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及考生志愿按省级招生机构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三条 体育教育专业录取原则为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体育单招考生的录取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执行。考生身高、视力等不得低于教育部及省级招委会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专业测试成绩合格,报考美术类专业、音乐类专业、舞蹈学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除另有规定外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所有专业考生的语种要求为英语。
第十六条 相关考试科目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
第十七条 在顺序志愿投档批次中,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考生专业志愿优先,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所填报专业录取满额且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可在未录取满额的其他专业中进行调剂;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在平行志愿投档批次中,仍按上述规则录取。
第十八条 报考本科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要求90分以上。
本校所有专业无往届生、应届生限制;无男、女比例限制。
2019年青海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照教育部及省级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和《青海师范大学章程》,为保证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原则。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校内相关机构、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青海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办学地点
第四条 城北校区: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海湖大道延长段38号;城西校区:青海省西宁市城西五四西路38号。
第三章 办学性质
第五条 青海师范大学为青海省省属普通高等院校。
第六条 青海师范大学主管部门为青海省教育厅。
第四章 招生机构
第七条 青海师范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八条 青海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认真落实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和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第九条 学校纪委(监察审计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五章 录取条件
第十条青海师范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相关文件要求,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等情况,确定来源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 考试须在相应批次报考我校专业且政审、体检合格、高考成绩符合所在省级招委会划定录取分数线,报考体育类、艺术类的考生须专业测试合格。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总原则为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及考生志愿按省级招生机构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三条 体育教育专业录取原则为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体育单招考生的录取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执行。考生身高、视力等不得低于教育部及省级招委会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专业测试成绩合格,报考美术类专业、音乐类专业、舞蹈学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除另有规定外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所有专业考生的语种要求为英语。
第十六条 相关考试科目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
第十七条 在顺序志愿投档批次中,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考生专业志愿优先,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所填报专业录取满额且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可在未录取满额的其他专业中进行调剂;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在平行志愿投档批次中,仍按上述规则录取。
第十八条 报考本科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要求90分以上。
第十九条 各专业录取的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二十条 对符合加分或降分条件考生,按省级招委会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当生源不足时,本校可对招生专业计划给予调整。
第二十二条 本校所有专业无往届生、应届生限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我校按照《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等教育学费标准及试行学分制收费办法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18〕471号)核定批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四条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海湖大道延长段38号青海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电话(传真):0971-6318787,网址:Http://zsb.qhnu.edu.cn,Email:zsb1@qhnu.edu.cn。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其他我校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青海师范大学招生委员会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及有关规定进行补充。
第二十七条 如遇教育部、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根据相关政策相应修订。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青海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青海民族大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藏汉双语)录取分数为黑龙江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385,最低位次是48520、浙江综合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32,最低位次是118574、四川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51,最低位次是156754。青海民族大学数学

青海民族大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录取分数为黑龙江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385,最低位次是48520、浙江综合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32,最低位次是118574、四川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51,最低位次是156754。青海民族大学数学与应用数学(

青海师范大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录取分数为天津综合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17,最低位次是29855、海南综合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73,最低位次是14351、重庆物理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43,最低位次是39519。青海师范大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青海师范大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录取分数为天津综合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17,最低位次是29855、海南综合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73,最低位次是14351、重庆物理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43,最低位次是39519。青海师范大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录取分数线1.

专业介绍心理学类应用心理学青海师范大学层次本科学制四年四年理学学士学位培养目标:培养具备应用心理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能在教育、工程设计部门、工商企业、医疗、司法、行政管理等部门从事教学、管理、咨询与治疗等

专业介绍化学类应用化学青海师范大学层次本科学制四年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科学、文化素养,能够较系统扎实地掌握化学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富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能在应用化学及相关领域从事研究、开发及其他工作

专业介绍数学类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藏汉双语)青海民族大学层次本科学制四年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数学科学的基本理论与基本方法、具有运用数学知识和使用计算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接受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能在科技、教育、经济

专业介绍数学类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青海民族大学层次本科学制四年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数学科学的基本理论与基本方法、具有运用数学知识和使用计算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接受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能在科技、教育、经济和金融等部门

专业介绍数学类数学与应用数学青海师范大学层次本科学制四年四年理学学士学位培养目标:本专业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具有较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文化素质,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中学数学教师。主要课程:数学分析、高等代数、近世代数、解析几

专业介绍数学类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青海师范大学层次本科学制四年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数学科学的基本理论与基本方法、具有运用数学知识和使用计算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接受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能在科技、教育、经济和金融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