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青海民族大学 | 吉林化工学院 |
|---|---|---|
| 软科(综合) | - | 442 |
| 校友会(综合) | 233 | 293 |
| 武书连 | 650 | 622 |
| 软科(民族) | 11 | -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段 | 346 | 14738 | 330 | |
| 2021 | 优师专项计划 | 本科提前批 | 450 | 4241 | 330 | |
| 2021 | 藏文班 | 本科一段 | 434 | 5386 | 330 | |
| 2021 | 藏文预科班 | 本科一段 | 395 | 8922 | 330 | |
| 2021 | 预科班 | 本科一段 | 340 | 15564 | 320 | |
| 2021 | 蒙文班 | 本科一段 | 255 | 26664 | 33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段 | 410 | 4296 | 405 | |
| 2021 | 藏文班 | 本科一段 | 467 | 1764 | 405 | |
| 2021 | 藏文预科班 | 本科一段 | 454 | 2237 | 405 | |
| 2021 | 优师专项计划 | 本科提前批 | 445 | 2590 | 405 | |
| 2021 | 预科班 | 本科一段 | 407 | 4493 | 395 | |
| 2021 | 蒙文班 | 本科一段 | 318 | 11057 | 40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段 | 339 | 15705 | 33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373 | 43956 | 30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B段 | 339 | 22756 | 33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374 | 43711 | 305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45 | 65022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437 | 11730 | 335 |
学校高度重视一流学科、一流专业建设,人文社会学科始终在青藏高原地区具有优势地位,与青海特色优势产业和支柱产业相衔接的新能源、新材料、盐湖化工、藏医药等理工类学科建设形成规模、富有特色。学校现有23个学院(含青海干部网络学院),一个民族学国家级一流建设学科和中国语言文学省级一流建设学科,有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专业硕士学位点、59个本科专业,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本科、硕士、博士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学科涵盖文学、理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历史学、医学、工学、哲学、艺术学十一大门类,其中人文社科类本科专业33个,占比为55.93%,理工医类本科专业26个,占比为44.07%,形成了较为综合的文、理、工学科结构布局。
1.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2.学校根据本校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梯度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正式高档比例为100%。
3.按照梯度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数不足时,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经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4.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青海民族大学调档要求的情况下,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将调档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和安排专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其中,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投档,考生填报志愿须符合选考科目范围。
投档成绩(含小数位)相同时,专业分配优先原则:(1)专业志愿顺序;(2)相关科目成绩,其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不分文理省(区、市)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语文数学成绩总和、语文成绩。进档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5. 学校在调档时,承认各省(市、区) 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不累加。
6.学校民族语言类专业只招收用民族语言(藏文、蒙文)答卷的考生,其余专业不限民族比例。预科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
7.学校艺术类、体育类、师范类专业提前录取,其余专业按各省(市、区)规定的相应批次录取。
8.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在专业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双过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文化课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体育教育专业录取时,对于进档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特殊情况按考生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录取规则执行)。
艺术类专业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我校承认考生所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规定的各项照顾政策。
坚持以工为主,培育“大化工”专业集群,优化专业结构,促进多学科协调发展,现有吉林省特色高水平一级学科5个。2009年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成为全国地方普通高校首个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专业,2015年再次通过认证并获6年有效期;2017年制药工程专业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并获6年有效期,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实现了国际实质等效,进入全球工程教育的“第一方阵”。全日制在校学生1.65万人,专业设置涵盖理、工、经、管、文、医6个学科门类,开设48个本科专业,5个卓越计划专业、1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3个高职专业,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个,专业硕士授权点1个,形成了硕士、本科和高职多层次办学格局。化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等优势学科在省内具有重要的影响力。
1.录取原则: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调档比例: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严格按照各省(区、市)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3.加减分优惠政策:在录取专业时以各省实际投档成绩为准,学校认可教育部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种增加分数投档优惠政策和降低分数投档照顾政策。
4.院校志愿:我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关于院校志愿的有关规定。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市),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再依志愿顺序录取报考我校的考生;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首先录取先投档的考生,再依投档顺序录取投档考生。
5.专业志愿: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办法,即以专业志愿优先为前提,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6.投档分数相同考生的专业安排:文理科按各自科目顺序比对分数,分数高者优先安排专业。理科科目顺序为数学、外语、理综合、语文;文科科目顺序为语文、外语、文综合、数学。
7.专业调剂: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将其调剂到未完成录取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8.江苏省:我校在江苏省录取原则除遵循以上条款外,划线办法、投档办法及填报志愿要求均按照江苏省文件规定执行;除一门指定的选测科目,另一门选测科目不限;对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原则;如分数相同时,“选测科目一”等级高者先录取,若“选测科目一”等级相同,则“选测科目二”等级高者先录取,若“选测科目二”等级相同,按照数学、外语、语文科目顺序对比分数,分数高者优先安排专业。
9.浙江省:对实行高考科目改革的浙江省,各项基本要求均按照浙江省文件规定执行;对投档分数相同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数学、外语、语文科目顺序对比分数,分数高者优先安排专业。
10.中外合作办学: 我校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