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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师范大学金融工程录取分数多少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3-03-14 04:29:28 解决时间:2022-08-08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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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师范大学金融工程录取分数为山东综合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29,最低位次是92180、广西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59,最低位次是59913、四川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02,最低位次是102564。
一、曲阜师范大学金融工程录取分数线
1.2021年金融工程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综合金融工程山东普通类一段-52992180
理科金融工程广西本科二批48145959913
理科金融工程四川本科二批519502102564
2.2020年金融工程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综合金融工程山东普通类一段-54489725
理科金融工程广西本科二批-47552587
理科金融工程四川本科二批52851793117
3.2019年金融工程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金融工程山东本科批-53371272
文科金融工程山东本科批-55516482
理科金融工程广西本科二批-47951333
理科金融工程四川本科二批-53886749
4.2018年金融工程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金融工程山东本科批-53870186
文科金融工程山东本科批-57114076
理科金融工程湖南本科二批-50758081
5.2017年金融工程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金融工程山东本科批-53963412
文科金融工程山东本科批-53818252
理科金融工程湖南本科二批-47458039
二、金融工程专业介绍
金融学类 金融工程
曲阜师范大学
层次 本科
学制 四年

所属学院:经济学院

博士点:统计学(金融风险管理方向)

硕士点: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硕士点、金融硕士、统计学、区域经济、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公共管理硕士(MPA)

专业优势:学校热门专业,校院两级重点打造的财经精英专业。本专业人才培养以金融专业素养的提升为主线,重点通过数理教学和金融实训提升学生独立分析和处理金融问题的业务能力,突出贸易金融特色,旨在培养金融部门管理和专业技术的高层次人才。

就业方向:银行、证券公司、金融监管部门和大型企业的金融财务部门;考取硕士研究生。

三、曲阜师范大学
163
软科(综合)
200
校友会(综合)
131
武书连
809
US排名
学校简介

曲阜师范大学1955年创建于济南,始称山东师范专科学校。1956年5月,被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曲阜师范学院,同年9月迁址曲阜,开启了兴办本科教育的历程。1970年9月至1974年4月,与山东大学文科合并成为新的山东大学。1974年4月恢复曲阜师范学院建制。1981年,被山东省人民政府确立为重点建设的六所高校之一;同年,被批准为全国首批招收研究生的高校。1982年,取得硕士学位授予权。1985年11月,学校更名为曲阜师范大学。2002年,建设日照校区。2003年,取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04年,获得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成绩。2012年以来,先后入选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全国第二批创新创业教育示范高校、教育部实施卓越中学教师培养高校、全国创新创业教育典型经验高校50强、山东省首届文明校园、山东省“强特色”高水平大学、全国文明校园、山东省智慧教育示范校创建单位。建校66年来,积淀形成了“学而不厌、诲人不倦”的校训精神,目前已经发展成为一所基础文理优势突出、文理工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以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培养卓越教师为鲜明特色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在U.S.News2020、2021世界大学排行榜中先后位列国内高校第86位、73位,在2020、2021“软科中国大学”排名中先后位列全国地方高校第92位、80位。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的规定,在山区、湖区、海岛、少数民族聚居地等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总分低于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以下10分之内的,可以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录取方法
录取批次的安排

 

学校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高考位次、艺体类专业成绩、专业志愿、体检情况,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确定考生是否录取及录取专业。

一、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1.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

   录取规则按照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类)规定的选考科目。

   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从其规定;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

2.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进档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从其规定;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单科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工类依次按数学单科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高者位次在前。各项成绩均相同时,结合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因素,择优录取。

二、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山东省:按进档考生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

   其他省份:按进档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统考(联考)成绩高者。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及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参照生源省市制定的有关高考成绩(含投档成绩)位次排列原则进行排序;若生源省市未规定文化成绩排序原则,艺术文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艺术综合(不分文理)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2.书法学专业

   山东省:按进档考生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其他省份:按进档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统考(联考)成绩高者。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及专业统考(联考)成绩都相同时,参照生源省市制定的有关高考成绩(含投档成绩)位次排列原则进行排序;若生源省市未规定文化成绩排序原则,艺术文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艺术综合(不分文理)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3.美术学类、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山东省:按进档考生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其他省份:按进档考生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高者。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都相同时,参照生源省市制定的有关高考成绩(含投档成绩)位次排列原则进行排序;若生源省市未规定文化成绩排序原则,艺术文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艺术综合(不分文理)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4.音乐学、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舞蹈学专业

   进档考生须符合我校各专业对招生项目的要求。按“专业成绩优先”的原则,根据专业成绩(含统考、联考)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高者。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都相同时,参照生源省市制定的有关高考成绩(含投档成绩)位次排列原则进行排序;若生源省市未规定文化成绩排序原则,艺术文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艺术综合(不分文理)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5.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校企合作办学)专业

   使用山东省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联考成绩,按进档考生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若综合分相同,依次按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专业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6.体育教育、休闲体育专业录取规则

   按进档考生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7.山东省提前批艺术类、体育教育专业录取规则

   对进档考生按照山东省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山东省考生只有在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合格证的情况下方有资格报考我校艺术类相关专业,外省艺术类专业承认本省统考成绩,山西省书法专业承认太原师范学院书法专业测试成绩。艺术类各专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专业名次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按教育部《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及各省相关政策执行。 
毕业生就业

我校师范类专业的学生毕业时通过认证都可获得教师资格证书,非师范类的学生毕业时可以参加山东省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关考试,考试通过即可获得教师资格证书。

学生毕业时,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就业方针、政策,通过双向选择自主择业,落实工作单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两年内学校按国家政策继续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近年来,在巩固省内原有就业市场的基础上,又加强了省外就业市场的建设,目前在京津地区、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地建立了多个学生就业基地,为毕业生就业搭建稳固平台。

   与此同时,我校通过大学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及其相关社团组织对大学生进行全程就业教育,开设大学生就业指导公选课和职业生涯规划课,以引导大学生转变就业观念,提高就业能力,实现顺利就业。
困难生资助办法

我校学生资助工作以学生管理部门为依托,坚持“帮困助学”与“育人成材”相结合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认真实施“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缓资助政策,形成了以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主要渠道,以奖、助学金为重要辅助,以勤工助学为主要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学校普通本专科学生一、二、三等奖学金,爱心基金,社会组织及个人在学校设立的各种奖助学金;开办了国家助学贷款业务;设立、开辟了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

勤工助学:学校设立用于勤工助学岗位的专项经费,开辟了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勤工助学的酬金每月在80—140元之间,酬金实行差额发放,依据劳动量大小及考核量化分数确定。

学费减免缓:针对家庭困难的学生实行减免学费的助学政策,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一类:烈属子女;孤儿;父母双方有重大残疾或疾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父母一方亡故,且另一方有重大残疾或疾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原则上可减免学费2/3—全免。

二类:单亲家庭或父母一方有重大残疾、疾病,家庭月收入在当地政府的最低生活线以下者。原则上可减免学费1/2—2/3。

三类:直系亲属有重大残疾或疾病需赡扶,家庭月收入在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线以下者;家庭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造成经济困难而难以支付全额学费者。原则上可以缓交或酌情减免部分学费,但不超过全部学费的1/2。

绿色通道:家庭实在贫困的新生可以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学生根据学校有关资助政策规定申请相关资助。

助学贷款办公室:0537—4454326

济困助学管理中心:0537—4454327

勤工助学网站(教育网):  http://www2.qfnu.edu.cn/jkzx/s/index.htm


  中专 2022-08-08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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