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宁夏大学 | 广西中医药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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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科(综合) | 167 | - |
校友会(综合) | 170 | 273 |
武书连 | 244 | 374 |
软科(医药) | - | 56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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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普通类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450 | 7715 | 412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442 | 8777 | 412 | |
2021 | 普通类 | 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 | 425 | 11172 | 412 | |
2021 | 国际班 | 本科一批 | 413 | 13043 | 412 | |
2021 | 预科 | 本科一批 | 413 | 13043 | 412 | |
2021 | 在中卫市就读 | 本科一批 | 412 | 13220 | 412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25 | 2239 | 505 | |
2021 | 普通类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525 | 2239 | 505 | |
2021 | 普通类 | 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 | 516 | 2761 | 505 | |
2021 | 国际班 | 本科一批 | 508 | 3263 | 505 | |
2021 | 预科 | 本科一批 | 507 | 3338 | 505 | |
2021 | 在中卫市就读 | 本科一批 | 505 | 3472 | 505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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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24 | 26246 | 487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57 | 5491 | 530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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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496 | 39677 | 487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39 | 71525 | 348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48 | 134531 | 180 | |
2021 | 应用型本科 | 本科一批 | 505 | 35185 | 487 | |
2021 | 民族班 | 本科一批 | 489 | 43377 | 487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二批 | 402 | 95544 | 348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33 | 9637 | 530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96 | 18710 | 413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28 | 44011 | 180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二批 | 464 | 29303 | 413 |
宁夏大学是教育部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合建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宁夏大学始建于1958年。1997年12月,宁夏大学与原宁夏工学院、银川师专(含宁夏教育学院)合并;2002年2月,与宁夏农学院合并,组建了新的宁夏大学,揭开了学校改革发展崭新一页。
在6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秉承“尚德、勤学、求是、创新”的校训,弘扬“不怕困难,不畏风寒;根深叶茂,本固枝荣”的“沙枣树精神”,艰苦创业,负重拼搏,勇于创新,开拓进取。特别是近年来,学校抢抓省部共建、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双一流”建设、“部区合建”等历史性机遇,坚持走特色发展之路,着力提高办学质量,不断促进内涵发展,现已成为一所理、工、农、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
我校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取学费等。学费标准:文史类专业每学年4400元(其中旅游管理、行政管理专业每学年4800元),理工农类专业每学年4800元,艺术类专业每学年8800元;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等文理兼招专业每学年4400元,其他文理兼招专业每学年4800元;体育学院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每学年8000元,食品与葡萄酒学院葡萄与葡萄酒工程专业每学年7200元,信息工程学院软件工程(与印度国家信息技术学院合作项目)专业每学年9800元,国际教育学院专业(核心课程为英语授课)每学年23800元。住宿费标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一般为每学年800—1200元。
艺术类、体育类在提前批录取,普通类专业全部列入一本招生。
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
(一)区内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对于宁夏回族自治区艺术类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宁夏艺术各类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合格,按综合分成绩排序录取。综合分成绩按全国统一高考成绩占30%、自治区艺术专业统考成绩(按总分750分折算)占7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分成绩相同时,按自治区艺术专业统考成绩排序,艺术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考实际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顺序排序。
(二)区外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对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以外省份的艺术类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各类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艺术统考(联考)成绩合格,按考生所在省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排序录取。考生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考实际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顺序排序。
对实行梯度志愿(或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上述规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再按上述规则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对实行“一档多投”政策的省份,按上述规则进行录取排序,经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后予以录取。
对往届生没有附加要求。
广西中医药大学原名广西中医学院,前身为1934年成立的广西省立医药研究所,是国内最早培养本科层次的省立中医药教育、科研和临床机构。学校建校于1956年,是我国创办较早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之一,是我国5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中唯一独立建制的高等中医药学府,是我国改革开放后第一批获得教育部授权开办研究生教育的中医药院校,是广西高校及西部12个省区高等中医药院校中最早获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结论的高校。1970年南宁医学专科学校(原南宁大学医学院)并入,组成新的广西中医学院。1976年开始留学生教育,1978年开始研究生教育,1996年开始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009年开始联合培养博士后。 2012年3月29日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正式更名为广西中医药大学。
收费标准:
(一)本科生新生入学时所有专业均为预收学费5400元/学年。
注:我校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2000〕123号〉文件》对本科学生实行学分制收费。本科学生实际学费按各人该学年所选实际学分数收取,因每位学生每学年所选学分不同而学费不一,故本科生新生学费为预收费。实际费用按学年结算,多退少补。
(二)高职专业学费:口腔医学、针灸推拿、中药等专业8000元/生·学年;医疗美容技术、药学、护理、药物制剂技术、医学检验技术等专业7500元/生·学年;医药营销专业7000元/生·学年;中医骨伤、康复治疗技术专业8500元/生·学年。
(三)住宿费:明秀校区,视住宿条件共有七种收费标准,分别为400元/生·学年、450元/生·学年、500元/生·学年、700元/生·学年、750元/生·学年、800元/生·学年、1200元/生·学年;仙葫校区住宿费标准为1200元/生·学年。
(四)其他费用:部分学习必需品、生活用品为自愿购买,具体费用标准待厂家提供后随录取通知书寄出。
注:以上各项收费如果自治区物价局颁布新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录取规则
1. 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2. 执行平行志愿投档方案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已投档的考生,学校采用分数优先原则,结合其所报专业志愿安排专业。“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未满额,在征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和人数,进行“征集志愿”录取。
3. 对执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第一学校志愿不满的条件下,则录取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非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只能录取到本校前一志愿录取后未满额的专业。
4. 投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投档。根据分数优先原则,严格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如果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被录取,但服从专业调剂的,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尚未完成计划的专业(高职校企合作班除外,该专业班级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5. 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执行教育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有关加分与相关降分的政策规定,并计入总分。
6. 入学后,学校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
7. 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报考医药类等相关专业的考生无色盲、色弱。同时从医药人才培养和医药类专业学生就业、工作岗位的特殊性考虑,对考生身体状况提出以下要求:
(一)护理学(含英语方向、口腔护理方向)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56cm(含)以上、男生165cm(含)以上;中医骨伤(高职)专业只招男生,要求身高在160cm(含)以上,身体素质较好,心理健康。
(二)根据医药类专业培养特点,建议肢体残疾、行动不便以及面部有明显缺陷的考生慎报我校各专业。
(三)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慎报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卫生与营养学等专业。
(四)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我校不予以录取。
对体检不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我校概不录取;同时,新生入学时进行体检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8. 中医学(免费医学定向)专业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此项目面向广西招生,单列志愿,单独划线,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在前一轮录取结束后,若招生计划未完成,在征得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未完成计划的招生人数,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并按补征的考生志愿及录取要求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直至完成计划。此项目主要招收农村生源,优先录取定岗单位所在县生源。学生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我校和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
9. 我校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资格,招收项目有武术、羽毛球。招生及管理办法按照《广西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管理办法》及有关文件执行。
10. 我校具有2013年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读本科的资格。招生及管理办法按照《广西中医药大学2013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章程》及有关文件执行。
11. 我校少数民族预科班同时招收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生和普通少数民族预科生,学制均为1年。
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生面向广西招收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考生:(一)应届高中毕业生;(二)农业户口;(三)50个老、少、边、山、穷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
普通少数民族预科生面向广西招收少数民族考生,考生录取后报到时根据规定按学年收取学费。
被录取的预科生到广西民族大学预科教育学院学习,学制一年。学习期满,考核合格者我校将依据相关规定,调配到各本科专业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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