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 | 地 区 | 年份 | 批次 | 类型 | 分数 | 省控线 | 
|---|---|---|---|---|---|---|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 | 内蒙古 | 2015 | 本科二批 | 理科 | 361 | 336 |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 | 内蒙古 | 2015 | 本科二批 | 文科 | 411 | 385 | 
| 学校 | 地 区 | 年份 | 批次 | 类型 | 分数 | 省控线 | 
|---|---|---|---|---|---|---|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 | 内蒙古 | 2015 | 本科二批 | 理科 | 361 | 336 |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 | 内蒙古 | 2015 | 本科二批 | 文科 | 411 | 385 | 

学校地区专业年份批次类型分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江苏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2015二批理科319学校地区专业年份批次类型分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江苏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2016二批理科33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江苏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2015二批理科319

录取规则: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1.学院录取遵循以高考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总体原则。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依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各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20%,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比例不超过各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05%。如生源质量优异,我院将会根

第二十二条其他专项招生工作的录取按照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

第二十八条录取结果公布在相应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网站、本校招生网和有关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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