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学位。学生在修读主修专业学士学位的同时,选修主修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以外的其他专业的学士学位(学科门类划分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为准),符合选修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即可获得双学位证书。
学校可授予的学士学位有:哲学学士、经济学学士、法学学士、教育学学士、文学学士、历史学学士、理学学士、工学学士、农学学士、医学学士、管理学学士、艺术学学士。
2、辅修专业。学生在修读主修专业的同时,选修其它专业的主干课程,成绩合格者即可获得辅修专业证书。
(一)报名须知报名时间:2014年4月9日至6月30日报名材料:《南昌大学科技学院双学位/辅修专业申请表》(一式二份)报名地点:财经学科部(化工楼222)咨询电话:苏老师人文学科部(土建南楼322)咨询电话:王老师信息学科部(电机楼215)咨询电话:谢老师理工学科部(土建北楼212)咨询电话:郑老师
享受待遇1、学生修完双学位专业教学计划内所有课程,成绩合格,且已取得主修专业学位证书,颁发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双学位证书,并在主修专业毕业证上加注“修读***第二专业”。2、学生修完辅修专业教学计划内所有课程,成绩合格,颁发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辅修专业证书。3、双学位或辅修专业课程成绩合格取得的学分,可冲抵主修专业素质能力任选课不及格课程学分。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教务处2014年4月9日
招生对象学院2011级、2012级、2013级在校本科学生。
2、学生修完辅修专业教学计划内所有课程,成绩合格,颁发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辅修专业证书。
3、双学位或辅修专业课程成绩合格取得的学分,可冲抵主修专业素质能力任选课不及格课程学分。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教务处2014年4月9日
招生专业学科部双学位专业辅修专业财经学科部会计学(管理学)、金融学(经济学)、工商管理(管理学)会计学、金融学、工商管理人文学科部英语(文学)、法学(法学)英语、法学信息学科部计算机(工学)、电子商务(管理学)计算机、电子商务、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理工学科部工程管理(管理学)工程管理、土木工程
第十七条 双学位的授予经开办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报教务处复核后,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在主修专业学制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取得相应的学分,可颁发“南昌大学辅修专业证书”。未修满辅修专业规定学分的,仅提供“南昌大学辅修专业成绩单”,其辅修专业学籍表不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第四章 考核与成绩记载第十一条 双学位、辅修专业课程授课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对修读学生进行考核和评分。课程考核成绩由过程考核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综合评定,其中期末考试的成绩占总评成绩的比例,一般不高于60%。第十二条 双学位、辅修专业的学籍单独管理,即学生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的课程成绩,不影响其主修专业的学籍管理。第十三条 双学位、辅修专业课程考核未通过的学生,可在下学期开学初参加补考。若补考仍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社会对人才素质的需求,加速培养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能力的型、创新型、复合型人才,学校决定在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实行双学位制和主辅修制,允许学业优良的学生充分利用学校的教育资源,学习更多的知识和技能,提高就业竞争能力。为规范双学位、辅修专业的教学管理,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双学位、辅修专业制。1、双学位。学生在修读主修专业学士学位的同时,选修主修专业所在学
第二条 双学位、辅修专业制。1、双学位。学生在修读主修专业学士学位的同时,选修主修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以外的其他专业的学士学位(学科门类划分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为准),符合选修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即可获得双学位证书。学校可授予的学士学位有:哲学学士、经济学学士、法学学士、教育学学士、文学学士、历史学学士、理学学士、工学学士、农学学士、医学学士、管理学学士、艺术学学士。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