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宁波工程学院 | 山东交通学院 |
|---|---|---|
| 软科(综合) | 321 | 343 |
| 校友会(综合) | 346 | 334 |
| 武书连 | 492 | 43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二段 | 553 | 95029 | 266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537 | 113768 | 495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平行录取一段 | 524 | 128035 | 49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530 | 121284 | 49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一段 | 500 | 149709 | 444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普通类一段 | 508 | 133427 | 44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一段 | 483 | 187846 | 444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二段 | 245 | 530176 | 150 | |
| 2021 | 威海校区校企合作 | 普通类一段 | 477 | 202486 | 444 | |
| 2021 | 校企合作 | 普通类一段 | 475 | 206716 | 444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普通类一段 | 470 | 218711 | 444 |
学校坚持应用型办学定位与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办学目标,积极探索地方应用型本科院校特色发展之路,坚持实施“双轮驱动”战略和人才强校战略。2010年被教育部列入“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首批实施高校,2014年成为首届长三角地区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理事会主席单位,2015年成为浙江省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高校,2016年入选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建设高校,当选全省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首届理事长单位。2021年入选“十四五”时期国家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储备院校,杭州湾汽车学院入选全国首批现代产业学院,成为全国50所获批高校之一。
宁波工程学院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热线:0574-8761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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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201号
邮编:315211
省外招收本科二批次学生;浙江省高考改革,不分批次,按专业录取。
我校不招收艺术类考生。
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山东交通学院是一所以培养综合交通人才为办学特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是山东省高等教育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山东省与交通运输部共建高校。
学校始建于1956年,其前身是交通部济南汽车机械学校。2000年,学校由交通部划转山东省,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的管理体制;2002年,教育部批准济南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和中国重汽职工大学合并组建山东交通学院;2005年,山东省水运学校并入;2011年,学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2013年,获评“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50强”典型经验高校;2016年, 山东省内燃机研究所整建制并入;2017年,获批山东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A类)。2019年,获批山东省文明校园;2020年入选山东省“高水平学科”建设高校。经过64年的发展,学校逐步发展成为以工为主,“管、理”为支撑,以培养具有爱国主义精神、国际化视野,富有创新意识和实干精神的交通事业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为办学特色的高校,现已为国家培养各类毕业生、交通行业培训各种管理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共计26万余名。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海棠路5001号
联系单位:山东交通学院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传真):0531-80687112、80687119。
邮政编码:250357;
学校网址:www.sdjt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sw.sdjtu.edu.cn/
E-mail:zhaosheng7112@163.com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不超过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而定。
(一) 普通专业(类)录取原则
1.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专业(类)录取原则
对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按该省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新高考投档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
2.其他省份文理类专业(类)录取原则
招生投档录取时,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原则录取。
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安排录取专业(类)时,学校按照“专业志愿清”原则,优先考虑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在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学校志愿、专业志愿一致的情况下,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依次比对成绩,优先录取成绩高者;如成绩仍然相同,将综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因素。
(二)飞行技术专业录取原则
本专业面向山东、河南、湖南招生。按照《普通高校飞行技术专业招收飞行学生实施办法》(民航发【2009】84号)规定,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面试、背景调查,合格后方可报考。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成绩相同时,按照英语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英语成绩相同时,按照体检情况、背景调查、相关科目成绩、会考成绩等情况择优录取。
(三)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本专业面向山东、甘肃、江苏招生。学校认可生源省份专业统考成绩,凡取得所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达到所在省美术类专业本科控制分数线的该省生源均可报考我校。
进档考生依据“专业志愿清原则”按照投档分安排录取专业。投档分相同时,按美术类统考专业成绩优先确定录取专业;专业成绩相同时,参照文理类专业录取原则综合考虑。
(四)空中乘务专业录取原则
本专业面向山东省招生。凡取得我校空中乘务专业测试合格资格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省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所划定的普通类二段线以上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空中乘务专业。按文化成绩关联学校专业合格名单投档,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文化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文化成绩相同者,参照文理类专业录取原则综合考虑。
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本专业面向山东、甘肃、江苏招生。学校认可生源省份专业统考成绩,凡取得所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达到所在省美术类专业本科控制分数线的该省生源均可报考我校。
进档考生依据“专业志愿清原则”按照投档分安排录取专业。投档分相同时,按美术类统考专业成绩优先确定录取专业;专业成绩相同时,参照文理类专业录取原则综合考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