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牡丹江师范学院 | 四川音乐学院 |
|---|---|---|
| 软科(综合) | 453 | - |
| 校友会(综合) | 389 | 418 |
| 武书连 | 563 | 453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A段 | 455 | 27059 | 41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345 | 61807 | 280 | |
| 2021 | 地方优师专项,定向牡丹江市绥芬河市就业 | 本科提前批 | 439 | 31434 | 280 | |
| 2021 | 地方优师专项,定向绥化市望奎县就业 | 本科提前批 | 438 | 31736 | 280 | |
| 2021 | 地方优师专项,定向绥化市海伦市就业 | 本科提前批 | 435 | 32594 | 280 | |
| 2021 | 公费师范,定向牡丹江就业 | 本科提前批 | 428 | 34713 | 280 | |
| 2021 | 地方优师专项,定向佳木斯市桦川县就业 | 本科提前批 | 427 | 35006 | 280 | |
| 2021 | 地方优师专项,定向鸡西市鸡东县就业 | 本科提前批 | 418 | 37682 | 280 | |
| 2021 | 地方优师专项,定向鸡西市虎林市就业 | 本科提前批 | 415 | 38639 | 280 | |
| 2021 | 地方优师专项,定向佳木斯市桦南县就业 | 本科提前批 | 405 | 41833 | 280 | |
| 2021 | 地方优师专项,定向鹤岗市萝北县就业 | 本科提前批 | 404 | 42179 | 280 | |
| 2021 | 地方优师专项,定向伊春市嘉荫县就业 | 本科提前批 | 382 | 49526 | 28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A段 | 474 | 7769 | 472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413 | 15615 | 354 | |
| 2021 | 地方优师专项,定向绥化市海伦市就业 | 本科提前批 | 456 | 9879 | 354 | |
| 2021 | 地方优师专项,定向牡丹江市绥芬河市就业 | 本科提前批 | 451 | 10500 | 354 | |
| 2021 | 地方优师专项,定向绥化市望奎县就业 | 本科提前批 | 445 | 11223 | 354 | |
| 2021 | 公费师范,定向牡丹江就业 | 本科提前批 | 444 | 11345 | 354 | |
| 2021 | 地方优师专项,定向鸡西市鸡东县就业 | 本科提前批 | 432 | 12855 | 354 | |
| 2021 | 地方优师专项,定向鸡西市虎林市就业 | 本科提前批 | 427 | 13565 | 354 | |
| 2021 | 地方优师专项,定向鹤岗市萝北县就业 | 本科提前批 | 426 | 13722 | 354 | |
| 2021 | 地方优师专项,定向佳木斯市桦川县就业 | 本科提前批 | 426 | 13722 | 354 | |
| 2021 | 地方优师专项,定向伊春市嘉荫县就业 | 本科提前批 | 424 | 14018 | 354 | |
| 2021 | 地方优师专项,定向佳木斯市汤原县就业 | 本科提前批 | 406 | 16734 | 354 | |
| 2021 | 地方优师专项,定向佳木斯市桦南县就业 | 本科提前批 | 402 | 17362 | 354 | |
| 2021 | 地方优师专项,定向牡丹江市东宁市就业 | 本科提前批 | 401 | 17530 | 35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55 | 152739 | 43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13 | 35706 | 47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02 | 102564 | 43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25 | 27273 | 474 |
牡丹江师范学院始建于1958年,是全国首批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经过近六十年的发展,学校已成为黑龙江省东南部地区规模最大、综合实力最强的省属本科院校,是黑龙江省基础教育研究中心之一。2001年,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06 年,学校被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9年,学校被教育部评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单位”。学校现具有学士、硕士两级学位授权体系。
学校座落在风景秀丽的全国优秀旅游城市—牡丹江市,占地面积83.12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42.10万平方米。学校固定资产总值9.18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41亿元。图书馆建筑面积2.03万平方米,建有先进的数字图书馆和国际联机文献查新检索系统,馆藏图书220余万册(含电子图书51.5万册),中外文期刊3000余种。学校建有黑龙江省级科普基地、黑龙江省语言文字馆、黑龙江省有声语言资源研究中心、牡丹江流域历史博物馆、动植物标本馆、基础教育教材陈列馆等多个教育教学场馆,其中基础教育教材陈列馆是全国首家教材研究场馆。学校是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牡丹江师范学院学生处
地址:牡丹江市爱民区兴中路文化街191号学生处
邮政编码:157011
电话:0453-6512058 6511440
网址:http://zs.mdjnu.cn/
E-mail:msyzsb@163.com
高考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必须达到生源地省份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1.黑龙江音乐类专业的考生,按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采取“专业清”的原则进行录取,即同一投档志愿的考生,按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尚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再择优录取第二专业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
2.黑龙江美术类和省外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实行专业课成绩投档的,按照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实行综合成绩投档的,按照综合成绩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3.舞蹈类专业的考生按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择优进行专业录取。
四川音乐学院前身是创建于1939年的“四川省立戏剧教育实验学校”,1959年更为现名,成为当时国内具有本科办学层次的六所专业音乐院校之一。学校有武侯、新都、临空经济区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近2500亩,设有24个教学部门、10个研究机构。办学层次涵盖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成人教育和中等艺术教育,在校生规模15000余人,是全国11所独立设置的专业音乐学院之一。
学校秉承“办好艺术教育、培养一流人才、促进文艺繁荣”的办学理念,恪守“尚美创新”的校训,坚持立足现在、弘扬传统、面向未来的办学思路,深化改革创新,推动一流学科建设,努力形成高水平艺术人才培养体系,扎实推进建设专业水平高、教学科研能力强、立足四川、面向全国的创新型、开放型、特色型、精品型艺术院校。
招生处联系电话:028-85430270 传真:028-85430284
招生处官方微信公众号:四川音乐学院招生
第十四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一)四川省考生录取办法
1.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四川省招考委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新媒体艺术、艺术史论、艺术管理、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除外),对进档考生,根据其填报的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各专业录取办法分别为:
①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分别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四川省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②舞蹈学和舞蹈编导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要求达到四川省舞蹈类专业招生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上30分(含30分)。
③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中国古典舞表演、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录音艺术、动画、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设计学(不含新媒体艺术)各专业分别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2.新媒体艺术、艺术史论、艺术管理、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列入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分文理科安排计划。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四川省招考委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对进档考生择优录取。
3.学校对专业志愿及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录取办法:
①艺术史论、艺术管理、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新媒体艺术各专业依次以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
②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音乐学、音乐表演各专业依次以“视唱练耳及乐理”、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的高低排序录取。
③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中国古典舞表演、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动画、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设计学(不含新媒体艺术)各专业依次以语文、外语的高低排序录取。
4.学校各专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均为1:1。
(二)非四川省考生录取办法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在进档考生中分别按以下原则择优录取。
1.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艺术史论、艺术管理、新媒体艺术专业,商请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安排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录取并执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最终按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投档批次、投档科类、投档规则执行,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对专业志愿及高考文化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以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
2.报考除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艺术史论、艺术管理、新媒体艺术以外的我校其它艺术类专业,按生源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1)使用生源省的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成绩的专业(雕塑、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在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即: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根据我校在生源省投放的美术与设计类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之和拟定最低专业录取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随机调剂到尚未录满额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若出现不服从调剂、色盲等原因导致录取不满额的情况,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安排专业和录取。
(2)使用生源省统考成绩的音乐学类、舞蹈学类、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各专业(招考方向),在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即: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分别按各专业(招考方向)的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首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若因考生专业分数偏低而第一专业志愿计划已录取满额,则安排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调剂到专业成绩互认的未录取满额的专业,直至录取满额。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对专业志愿及专业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以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
(其中:使用安徽省、河南省、山东省音乐类统考成绩录取的音乐表演专业,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按专业主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主项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总成绩也相同,再依次以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声乐表演只招专业主项为声乐的考生,器乐表演只招专业主项为器乐的考生)
3.其它相关规定
(1)报考舞蹈学和舞蹈编导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应达到生源省舞蹈类(或艺术类)专业招生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上30分(含30分)。
(2)若有兼报专业的,在最低录取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偱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
(3)若考生志愿填报的专业(招考方向)均已录取满额,对于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则由学校调剂到成绩互认的其他未录满的专业(招考方向),对于不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则不予录取作退档处理。
(4)报考学校艺术类各专业的非四川考生,均须参加各省组织的省统考【其中,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艺术史论、艺术管理、新媒体艺术专业,考生是否参加省级该类专业统考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各专业投档比例设置按照各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要求执行。
第十六条 学校艺术类所有专业认可经教育部同意的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七条 学校认定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专业合格分数线和最低文化录取分数线。报考我校舞蹈学和舞蹈编导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要求达到生源省舞蹈类(或艺术类)专业招生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上30分(含30分)。
第十八条 学校录取时文理兼收;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九条 学制:本科层次专业中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乐队指挥与合唱指挥方向)、雕塑专业为五年制本科,其他本科各专业均为四年制本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