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127 | -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 | 83 |
| 高职排名 | 120 | 162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28 | 148636 | 180 | |
| 2021 | 精准专项 | 专科批 | 244 | 193508 | 18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81 | 66815 | 180 | |
| 2021 | 精准专项 | 专科批 | 215 | 130065 | 18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495 | 159814 | 495 |
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是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广西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首批广西特色高校和首批广西高端应用型本科人才联合培养改革试点单位,被誉为铁路行业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摇篮、中国西南地区“铁路黄埔军校”。
学校前身是成立于1956年的铁道部属国家级重点中专柳州铁路运输学校。1958-1622年,曾升格为广西铁道专科学校和柳州铁道学院(本科)。1997年以来,先后合并广西广播电视大学柳州铁路局分校、柳州铁路局教师进修学校、柳州铁路司机学校和柳州市工程职业技术学校。2003年8月,在柳州铁路运输学校基础上组建柳州运输职业技术学院。2004年10月,由原柳州铁路局整体移交柳州市人民政府管理。2009年3月,更名为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高职高专普通批(即专科第二批):共有38个专业进行招生。
具体录取方式:
1.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加分出档,录取时的总分排序也以实考分与加分之和为准。在考生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加分考生和志愿专业相关科目分数较高的考生。对投档到我院的考生不论往届、应届均按总分和专业要求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没有分数级差的限定。
2.根据考生报考我院的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将总分从高到分低分按专业要求录取。即先将所有第一志愿报考同一专业的考生以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该专业的录取要求进行录取。若我院专业的第一志愿未能录满时,再依次按照总分高低先后录取符合专业要求的二、三志愿考生,直到满额为止。若填报该专业的考生数少于专业计划录取数,则从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中录取,直到满额为止。
3.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总分高低和招生计划空额调剂到相应专业。若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中,均未达到录取分数或均不满足专业要求,且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4.录取结果将按录取时间分批在我院网站上公布,考生可访问我院网站并点击招生就业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是一所司法警官院校,主要培养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和基层司法工作者,以及安全防范技术、司法信息技术等高素质应用性专门人才,隶属浙江省司法厅。
学院前身为1982年8月创办的省劳改工作干部训练班。1984年,经浙江省政府批准正式建立浙江省劳改工作学校,后相继更名为浙江省司法警察学校、浙江省第三人民警察学校。2002年,经浙江省政府批准升格、更名为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008年,入选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成为首批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2010年,被司法部授予集体一等功;2011年,成为司法部与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院校;2017年,入选浙江省优质校建设名单;2019年,成为“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法律服务委员会”首批交流合作基地,入选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2020年,入选浙江省高职高水平建设校。
一、普通类提前录取专业在普通类提前批次录取。 二、普通类提前录取专业男女生的招生计划根据各省份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实际需求情况确定,原则上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5%。其他专业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三、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四、普通类提前录取专业录取规则:浙江省考生按照志愿优先(传统志愿)原则,根据高考总分,按男女招生计划1:1.1的比例(逢小数进位),从高分到低分划定政治考察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普通类第二段分数线)。凡政治考察合格的考生,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按有关规定分段投档录取,投档比例为1:1,考生总分相同时按位次投档,同一段位按志愿优先(传统志愿)原则录取。其他省份考生根据高考总分(不低于相关省份专科高职最低控制线),从高分到低分、专业志愿优先、择优录取。 五、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考虑第二专业志愿,仍不能满足的考虑第三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学校允许专业调剂,对于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随机将其调剂到未满专业中,直到录取满额为止;对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 六、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系统提供位次号的,优先录取名次(位次)靠前考生,无位次号的,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次序录取分数高的考生。 七、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八、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九、浙江省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录取以及在浙江省的高职提前招生录取,按照学校公布章程的规定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