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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财经大学公共艺术录取分数多少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8-09 19:21:22 解决时间:2022-08-08 13:47

满意答案

一、公共艺术专业介绍
设计学类 公共艺术
兰州财经大学
层次 本科
学制 四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有创意能力,能在室内外公共空间中进行艺术创 造与视觉设计以满足相应的城市环境美化与人文关怀需求的专门艺术设计人才。毕业生可到各 级市政规划局、交通部门、建筑和规划部门、各类设计院所、专业设计机构等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 位从事创作、设计、研究、教学及艺术工程管理等工作。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通过艺术造型能力与视觉设计能力的训练,掌握现代城市的公共 景观、公共场所等领域空间造型规律,学习与培养艺术工程、艺术化设施、陈设艺术品等设计、制 作及施工能力。本专业要求学生分别对公共艺术理论知识、实践知识进行学习和研究,涵盖公共 艺术本体形态、艺术形式、创作形式、创作观念、方法、技巧及审美意识等综合内容。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公共艺术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相关公共艺术领域内的设计制作方法和有关技术;

3.具有相关公共艺术领域内的公共艺术品进行设计制作的基本能力;

4.熟悉相关公共艺术领域内的相关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城市公共艺术领域各种艺术表现手段的应用前景、需求发展动态;

6.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批判性思维能力。

主干学科:艺术学、设计学、材料学、美学、心理学。

核心课程:空间形态与视觉传达设计基础、装饰基础、材料与工艺、公共景观与展示设计基 础、公共设施设计、环境雕塑造型、壁画与浮雕、数码图形处理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按不同公共艺术品创作手段,进行公共艺术的创作与设计制作。

主要专业实验:按不同公共艺术品创作手段,进行公共艺术品创作的相关材料性能实验。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二、兰州财经大学
309
校友会(综合)
508
武书连
学校简介

兰州财经大学肇始于1952年成立的甘肃省人民政府行政干部学校;1958年,升格为甘肃财经学院,隶属甘肃省人民政府领导,实施本科教育;1981年,成立兰州商学院,先后隶属原国家商业部、国内贸易部领导;1998年,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甘肃为主的管理体制;2003年,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硕士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2015年,更名为兰州财经大学;2018年,增列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19年,正式开展博士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学校作为黄河上游西部地区重要的财经大学,地处丝绸之路经济带黄金通道和枢纽位置,财经类学科专业设置齐全、办学影响较大。

毕业生就业

毕业生就业形势

建校近70年来,学校共为国家特别是西北地区培养和输送了9万余名经济管理类专门人才。学校的毕业生深受社会和用人单位的青睐,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位居甘肃省高校前列,学校被授予“甘肃省非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录取方法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对艺术类专业,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市、区),执行考生所在省份的投档原则,进档考生按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进档考生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文化课总分高者优先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以考生所在省份的投档原则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进档考生若投档成绩相同,文化课总分高者优先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愿调剂者,按退档处理。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无特殊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我校按照各省招办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执行


收费项目

第二十四条学费、住宿费 

(一)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高等中职院校收费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件,我校普通本科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如下:

1.理科类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应用统计学、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地理信息科学):4300元/人·学年;

2.工科类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4500元/人·学年;

3.外语类专业:4300元/人·学年;

4.艺术类专业:6500元/人·学年;

5.其他普通本科专业:3800元/人·学年;

6.和平校区、东岗校区住宿费:900元/人·学年;段家滩校区住宿费:700元/人·学年。

(二)“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双学位项目国际课改实验班:第一学年学费收费标准为12000元/人,第二、三学年学费按外方规定标准由就读生缴纳;第四学年学费按已批复学分制学费收费标准执行。(甘发改收费[2019]419号)

(三)少数民族预科生预科期间学费:15000元/人·学年,预科期满转入本科阶段后,按预科招生当年普通本科专业相关学费标准收取学费。(甘价费[2006]120号)

如遇政策调整,则按省发展改革委最新批复或按规定备案后的新标准执行。

 


  中专 2022-08-08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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